捐贈的涉稅風險
有這樣一個老闆。
公司的新產品要做市場推廣, 隨便做個廣告吧, 一詢價, 發現都價格不菲。 關鍵時刻, 靈光一現——那不如我捐產品做慈善,
越想越被自己的聰明所折服, 這麼一舉多得的好事, 上哪兒找去?
於是, 當著眾人的面, 直接豪情壯語地宣佈——
“我要捐贈50萬元我們公司的產品做慈善!”
嗨, 這位先生, 你不是吹牛吧?你知道吹牛也要交稅嗎?
01
根據所得稅法的規定, 公益性捐贈支出, 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 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否則, 超過部分, 你得交企業所得稅!
按照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 企業將貨物、財產、勞務用於捐贈的, 應當視同銷售貨物。
既然視同銷售, 你得交增值稅!
02
另外, 公益性捐贈在規定的比例內允許稅前扣除也是有條件的,
按規定, 企業的捐贈需要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公益性群眾團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進行。
同時, 企業應取得由財政部或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印製的公益性捐贈票據, 或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 並加蓋受贈單位的印章。
真心實意做慈善, 值得提倡。 但是與企業經營相關的任何操作, 都應該清晰地瞭解相關政策後, 再謹慎行事。 隨心所欲可要不得。
關於捐贈, 你瞭解了嗎?
問道南山, 創業至簡
南山講堂原創文章, 轉載請注明
撰稿:南山講堂/柳鶯
圖片提供:小明同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