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柬埔寨修改冊封“勳爵”條令:捐獻超過50萬美元財物

23年前柬埔寨王國政府規定, 對國家貢獻10萬美元財物的熱心人士有資格由國王冊封為“勳爵”(Okhna), 現在冊封“勳爵”, 至少要對國家有50萬美元貢獻。

修改冊封“勳爵”條令已由柬埔寨首相洪森簽核。 新條令規定, 對國家捐獻10萬美元財物的熱心人士, 將獲政府頒授一級國家建設勳章;捐獻超過50萬美元財物的熱心人士, 政府將向國王申請冊封“勳爵”稱號。

柬埔寨人民黨發言人速艾森表示, 修改條令是為了提高在柬埔寨勳爵的地位。 他稱, 就目前經濟發達而言, 10萬美元是很小的數字, 很多人都具備了冊封“勳爵”的條件。 他形容稱, 現在有人賣一塊土地, 就可以冊封“勳爵”。

公開資料顯示, 1994年至2014年2月, 柬埔寨共有704人被冊封“勳爵”。

速艾森還表示, 修改後的條令中申請冊封“勳爵”的條件是, 熱心人士參與包括學校、水井、醫院和道路等政府興建基礎設施, 至少捐獻50萬美元。

來源 / 柬埔寨中國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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