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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敢不敢睡她一輩子?

周維格/文

人貴在癡情, 但不是情種。

男人在女人面前最大的成功, 不是成功睡了她, 而是能睡她一輩子, 用你的胳膊給她當一輩子枕頭。

之前還沒談過戀愛的時候, 聽周圍同齡或稍大一些的男同學講自己的初戀, 男生之間湊在一起, 在不懂愛的年紀談及感情, 不僅愛對比, 更愛吹噓。

每個人講起自己的初戀女友, 他們都會問一句, 把她睡了沒?大多數男同學都會斬釘截鐵的回答, 當然睡了。 也有少部分支支吾吾的摸摸後腦勺, 也說睡了。 問大家有沒睡過的嗎?所有人搖頭, 沒人回應。

所以在那個荷爾蒙潛藏在身體內隱隱作祟的青春時代, 覺得和一個人在一起就要把她睡了, 那才是戀愛成功的標誌, 哪怕以後分開, 起碼自己成功過, 和朋友談起的時候不至於丟人。

可是真正接觸到戀愛的過程中, 這些並沒有實現, 身處在愛情的環境裡, 才會覺得愛一個人就算以後不能在一起,

睡了她又有什麼意義。

想起之前的一個朋友大陳, 是一個不折不扣的情種, 記得做的最多的事就是換女友, 那時我們作為大學時代標準宅男, 遊戲電影吃飯, 三點一線。 而大陳每天朝出晚歸, 忙著自己的感情大計, 說也奇怪, 那時我們情商低到穀底, 眼裡只有遊戲和電影, 每天看著大陳在鏡子前打扮的人模狗樣去約會, 我們輪流對他寒暄一陣, 開幾句玩笑, 祝他好運。

大陳每天都戀愛, 但是不癡情。

那時候大陳經常夜不歸宿, 早晨一臉疲憊的回來, 很明顯, 去和女友睡了, 我們心知肚明, 所以愛跟他開玩笑, 後來大陳成了我們嫉妒的物件, 因為我們每次在一起吃吃喝喝, 他的前任成了他最大的談資,

他大言不慚, 喝一口酒, 一抹嘴, 說一句:“老子都睡過”。

他永遠不知道最後真正在一起的會是哪個, 本來愛情就不擇手段, 在當時的熱戀環境裡, 用他的話說, 誰都不對, 誰也沒錯。

好在大陳遇到的女生都沒有較真, 分就分了, 走就走了, 睡就睡了, 然後哭一場, 安慰自己就當眼睛被烏雲遮住了, 是人是狗沒看清。

像大陳這種陳世美自然被前任歸為渣男一類, 那時候不知道什麼叫心痛, 每次分完手就悶在宿舍陪我們打遊戲, 一晚上誰也不能睡, 第二天睡一覺屁事沒有。

讓大陳真正改變的是在大四。

即將實習的那段時間, 我們都在忙著論文答辯和為最後的英語考試做準備, 大陳去過兩次圖書館, 第一次是去找海子的情詩,

因為當時的女朋友喜歡浪漫, 尤其對情詩感冒, 所以大陳客串了一把海子。 那段期間, 大陳文藝細胞蔓延, 在宿舍搖頭晃腦的背詩, 就算是當初高考也沒這麼認真過, 後來據他交待, 當時就在她面前背了一首詩, 女孩就無可救藥的愛上了他, 女孩說, 當時從他的詩中看到了星星月亮和未來, 大陳說的時候洋洋得意, 我們一陣狂吐, 追問後來怎麼樣了, 大陳說, 當晚就睡了。

“再後來呢?”

“半個月就分了, 沒辦法, 我不是真正的海子, 遲早會露餡。 ”

其實對於那段感情, 大陳心裡還有些惋惜, 那次戀愛雖然時間不長, 卻是大陳最用心的一個, 那是他第一次體驗到傷心的感覺, 一個人喝酒, 邊喝邊背詩, 把浪漫讀成了心碎。

直到第二次我們一起去圖書館認識了歡歡他的人生才突然有了亮光,

當時畢業在即, 我們為英語發愁, 歡歡英語好, 長的好, 大陳一見傾心, 兩個人認識沒幾天, 就交往了。 大陳是歡歡的初戀, 相對于大陳這種在情場千錘百煉的情種, 一個純潔的像白紙, 一個像一幅潑墨山水畫。

剛開始交往的那段日子, 歡歡掏心掏肺的對待大陳, 把所有的帳號和密碼都告訴了他, 和白紙交往是感情大忌, 這是大陳後來告訴我的。 因為你在她身上畫的每一點, 都是她一輩子抹不掉的記號。

可大陳那時並不明白, 按照正常的套路出牌, 大陳帶她去看電影, 帶她去吃壽喜鍋, 帶她體驗兩個人才能體驗的浪漫, 包括帶她去賓館開房, 歡歡都沒有反對, 把大陳當做唯一的依賴。

歡歡也幫他複習英語,陪他發誓和他永遠在一起,在歡歡的幫助下,大陳順利畢業,在即將實習的前段時間,歡歡一本正經的讓大陳隨她回家見家長,大陳自然一百個不願意,藉口自己還沒做好準備,順便對天發了一堆誓言,說要一輩子跟他在一起等等。

等歡歡回家後,我們宿舍幾個在外面的壽喜鍋聚一次餐,大陳最能感慨,掰掰手指頭不記得有多少前任,但是陪在最後的一個也沒有,突然覺得自己有些孤單。

那次短暫的聚餐後,我們各奔東西,大陳換了手機號準備重新做人,也刪掉了所有人的聯繫方式,包括歡歡的。

再後來大陳在北京某地做理財,每次聊起工作就聊起公司的妹子,直到一個月後,我們在群裡聊天,大陳說:“歡歡後來找到了我。”我們都很吃驚,那天他正在電話和一聲音酷似林志玲的客戶聊天,歡歡就闖了進來,當著所有人的面問他為什麼不告而別?

大陳推搡著出了門,情急之下,打了歡歡一巴掌。

然後呢?

大陳沒有說然後。

歡歡不知用了什麼方法找到了大陳的手機號,每天都會發短信問他原因,自己甘願卑微到重新來過都沒關係。可是大陳一個電話也沒接,一個短信也沒回,甚至拉黑。

我勸他,自己留的情,跪著也要負責。

歡歡後來換了號碼,以客戶的名義和大陳重新聯繫,幾天後,約定在一個酒吧見面,大陳到酒吧後,看到歡歡,兩個人對視,大陳硬著頭皮坐在了歡歡的對面。

歡歡:“你為什麼要離開我?”

大陳:“對不起。”

歡歡:“我到底哪裡做的不好?”

大陳:“對不起。”

歡歡:“為了你,我什麼都可以改。”

大陳:“對不起。”

……

四周響起稀碎的音樂聲,鋼琴的共鳴在玻璃牆上打轉,大陳給自己倒了一杯酒,高高的長腳杯握在手心,兩個人沉默了一會,酒吧變得很靜,歡歡的眼淚打在盤子上,清脆的一聲。然後站起來打了大陳一巴掌,甩門出去了。

後來大陳一個人把那瓶紅酒喝完,不知道怎麼回家的,就沿著酒吧那條街往前走,直覺告訴他歡歡是朝這個方向走的,後來大陳在路燈下狂吐,他被酒味嗆得兩眼淚花,抬頭的時候他多希望歡歡能再回來打他一巴掌,他決定,這次一定要抓住他的手。

直至現在,大陳沒談過戀愛,從情種變成了癡情郎,他說:“就算兩個人不在一起,睡過了又有什麼意義?”

愛情大概是這世上最變化多端也最循規蹈矩的存在,一開始只想多看你一眼,於是想每天看你很多遍,於是只想一個人看你很多遍,於是佔有,爭執,綁架,歇斯底里,於是我們都忘了,一開始我只想多看你一眼。

我們需要的愛情不是得到和佔有,而是第一眼見到你就想愛你,如此單純。

歡歡也幫他複習英語,陪他發誓和他永遠在一起,在歡歡的幫助下,大陳順利畢業,在即將實習的前段時間,歡歡一本正經的讓大陳隨她回家見家長,大陳自然一百個不願意,藉口自己還沒做好準備,順便對天發了一堆誓言,說要一輩子跟他在一起等等。

等歡歡回家後,我們宿舍幾個在外面的壽喜鍋聚一次餐,大陳最能感慨,掰掰手指頭不記得有多少前任,但是陪在最後的一個也沒有,突然覺得自己有些孤單。

那次短暫的聚餐後,我們各奔東西,大陳換了手機號準備重新做人,也刪掉了所有人的聯繫方式,包括歡歡的。

再後來大陳在北京某地做理財,每次聊起工作就聊起公司的妹子,直到一個月後,我們在群裡聊天,大陳說:“歡歡後來找到了我。”我們都很吃驚,那天他正在電話和一聲音酷似林志玲的客戶聊天,歡歡就闖了進來,當著所有人的面問他為什麼不告而別?

大陳推搡著出了門,情急之下,打了歡歡一巴掌。

然後呢?

大陳沒有說然後。

歡歡不知用了什麼方法找到了大陳的手機號,每天都會發短信問他原因,自己甘願卑微到重新來過都沒關係。可是大陳一個電話也沒接,一個短信也沒回,甚至拉黑。

我勸他,自己留的情,跪著也要負責。

歡歡後來換了號碼,以客戶的名義和大陳重新聯繫,幾天後,約定在一個酒吧見面,大陳到酒吧後,看到歡歡,兩個人對視,大陳硬著頭皮坐在了歡歡的對面。

歡歡:“你為什麼要離開我?”

大陳:“對不起。”

歡歡:“我到底哪裡做的不好?”

大陳:“對不起。”

歡歡:“為了你,我什麼都可以改。”

大陳:“對不起。”

……

四周響起稀碎的音樂聲,鋼琴的共鳴在玻璃牆上打轉,大陳給自己倒了一杯酒,高高的長腳杯握在手心,兩個人沉默了一會,酒吧變得很靜,歡歡的眼淚打在盤子上,清脆的一聲。然後站起來打了大陳一巴掌,甩門出去了。

後來大陳一個人把那瓶紅酒喝完,不知道怎麼回家的,就沿著酒吧那條街往前走,直覺告訴他歡歡是朝這個方向走的,後來大陳在路燈下狂吐,他被酒味嗆得兩眼淚花,抬頭的時候他多希望歡歡能再回來打他一巴掌,他決定,這次一定要抓住他的手。

直至現在,大陳沒談過戀愛,從情種變成了癡情郎,他說:“就算兩個人不在一起,睡過了又有什麼意義?”

愛情大概是這世上最變化多端也最循規蹈矩的存在,一開始只想多看你一眼,於是想每天看你很多遍,於是只想一個人看你很多遍,於是佔有,爭執,綁架,歇斯底里,於是我們都忘了,一開始我只想多看你一眼。

我們需要的愛情不是得到和佔有,而是第一眼見到你就想愛你,如此單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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