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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長親自頒發全國首張特別法人“身份證”

今天上午, 東城區東華門街道韶九社區居委會主任吳祥明接過民政部部長黃樹賢頒發的《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特別法人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 成為全國第一個擁有特別法人“身份證”的居委會主任。 全市3084個居委會主任和3911個村委會主任都將陸續收到這張“身份證”, 有了這張證, 居委會和村委會開展社會、經濟活動事項將更加順暢。

頒證儀式結束後, 吳祥明將這張鑲了框的“身份證”擺在了居委會榮譽牆最顯眼的位置, 四周則擺放著“敬老愛老為老先進單位”、“先進基層黨組織”、“五星級社區黨組織”等二十多個榮譽證書或獎狀。

將第一張特別法人“身份證”頒發給韶九社區,也正是因為這裡的社區建設工作一直成效顯著。

市民政局相關負責人介紹, 近年來, 由於法律沒有明確居委會和村委會的法人主體地位, 無法為居委會和村委會賦予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制約了居委會和村委會社會、經濟活動事項的正常開展。 從事社區居委會工作十多年的吳祥明告訴記者, “最大的制約就是沒有獨立帳號, 用起錢來很被動。 比如我們社區垃圾分類做得好, 有一次得了獎金就只能放在街道一個帳號下, 到想用的時候, 就要層層審批, 到處找領導簽字, 前前後後耽誤了一個多禮拜。 ”

除了沒有獨立帳號, 居委會在以社區名義跟他人簽合同的時候,

也因為沒有法人身份而處處受阻。 “人家跟你簽合同都需要出示組織機構代碼, 可是咱沒有啊, 也不能空口無憑, 就得求街道幫忙。 當然每次街道也都很給力, 但總覺得少了很多主動。 ”另外, 有些居民到居委會開一些證明, 也因為居委會沒有法人身份, 公章不被認可, 讓居民白跑。

自己的身上添了一張特殊“身份證”, 吳祥明既高興又覺得肩上的擔子更重了。 “有了這張證, 以後我們在社區開展工作就更加順暢了, 會想著方兒給居民辦好事兒、辦實事兒。 ”

記者注意到, 雖然“身份證”的法人代表人一欄寫著吳祥明三個字, 但左下角還有一個有效日期為“2015年7月11日至2019年7月10日”。 “這個我特意問過, 這張證的有效期就是我的換屆期,

所以時間緊迫, 我更要好好利用國家賦予的權利和義務為老百姓辦實事兒。 ”吳祥明說。

今年10月起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中明確規定, “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法人為特別法人。 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具有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法人資格, 可以從事為履行職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動。 ”這標誌著我國村(居)民委員會已正式具備法人資格, 可以自主參加社會經濟活動, 是新時代社區建設和基層社區治理的重要里程碑, 具有劃時代的意義。 市民政局相關負責人表示, 《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特別法人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的賦予, 解決了居委會和村委會在辦理諸如土地確權申請、車輛購置和報廢等事項的不暢問題,同時,

他們作為獨立法人後, 也要承擔相應民事責任, 在自身建設及管理方面要自律、自強, 自覺接受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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