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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威發佈:2018年1月1日起,機動車檢驗取消辦理委託檢驗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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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1日, 公安部, 國家品質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關於印發《關於加強和改進機動車檢驗工作的意見》正式實施, 其中“小型私家車6年免檢”行政正式實施, 得到了廣大人民群眾的廣泛讚譽。

為進一步深化機動車檢驗改革, 2018年1月1日起, 對異地核發檢驗合格標誌功能進行調整。

除大型客車、校車危險品運輸車、車輛運輸車、低平板半掛車外,

其他汽車跨省(區、市)異地檢驗的, 取消辦理委託檢驗手續。

驚不驚喜

開不開心

在開心的背後, 小編提醒大家, 政策如此給力, 可千萬別忘記檢車哦, 下面, 小編為大家普及下, 逾期未檢驗的危害都有哪些。

發生事故無法理賠:根據機動車保險相關規定, 車輛未按規定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發生保險事故時, 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 車主將無法獲得理賠。

一旦上路將被查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第一款、《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五十六條第四項,

機動車未按照規定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 將被處罰款及車輛暫扣。

連續3個週期未檢驗將被強制報廢:根據《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第四條第四款“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後連續3個機動車檢驗週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誌的”, 就是說哪怕車輛未達到報廢期限, 連續3個檢驗週期未年檢的, 車輛也將強制報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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