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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生活」共用電單車或將迎來“撤退”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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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用·電單車

共用電單車一出生就被外界認為“有共用單車的夢, 沒有共用單車的命”。 目前, 共用電單車遭到多個城市先後發佈公告叫停業務。 從一出生的“不鼓勵、不禁止”, 到明確要求不發展, 共用電單車經歷了近7個月的夾縫生存......

多地先後叫停

共用電單車的使用方法與共用單車類似, 註冊、交付押金, 然後掃碼開鎖後即可使用。 與共用單車不同的是, 共用電單車採用電力驅動, 右手車把向前擰即可向前加速, 無需用腳蹬。 7號電單車CMO崔曉琪表示, 儘管共用單車已覆蓋了大部分市場, 但共用電單車投放之後還是受到了用戶的歡迎。 共用電單車的場景定位於3-10公里的中短途出行, 與共用單車3公里內的出行場景有一定差異化。

在之前發佈的《北京市鼓勵規範發展共用自行車的指導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指導意見)中,

記者發現, 指導意見中提出了“綜合考慮騎行安全和停放秩序、道路通行條件、充換電配套設施安全等因素和公共服務等特性, 本市不發展電動自行車作為共用自行車。 ”

據北京市交管部門通報, 叫停原因在於有共用電動車企業投放的車輛均拆除了腳蹬, 不符合國家標準, 也未登記上牌。 除北京外, 上海、杭州等地最近也都相繼叫停共用電單車。 尤其是杭州, 對共用電單車採取了更為強硬的態度, 相關管理部門直接約談了雲騎天下、雲馬出行、小良出行、GOGO、騎電單車等5家共用電動車企業, 提出了“清退”要求。

多地對於共用電單車的態度基本一致, “不鼓勵”、“暫時不發展”、“不發展”、“禁止發展”等字眼出現在各地相應檔中。 據統計,

目前大約有19萬輛存量共用電單車受到政策影響。

易觀汽車出行行業中心分析師王晨曦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 指導意見中, “本市不發展電動自行車作為共用自行車”, 無疑對共用電單車在北京今後的發展關上了大門, 想必大多數城市都會對電單車說“不”。

北京市已入駐了4家共用電單車企業中, 除了小鹿單車宣佈停運外, 小蜜單車、芒果電單車、7號電單車等仍在運營。 芒果電單車相關負責人表示, 未來將考慮在工廠、景區、校園等封閉場所運營。

存安全隱患

據瞭解, 雖然與共用單車僅僅一字之差, 共用電單車的發展層層受阻的主要原因是基於交通安全的考量。

今年8月的記者會上,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巡視員李江平就曾公開表示, “不鼓勵發展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主要基於用戶安全問題。

李江平指出共用電動車普遍不符合《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標準要求, 容易發生交通事故。 騎行人不固定, 且多數未經過專門的交通安全教育和駕駛培訓, 加上租賃電動自行車自重大、速度快,

發生事故會帶來較大傷害和損失。

公開資料顯示, 近年來, 電動車事故頻發, 已成為繼摩托車之後的事故多發交通工具。 僅2015年北京涉及電動自行車的事故, 就導致113人死亡、2萬餘人受傷。

對此, 目前市面上的共用電單車通常採取了限速措施, 限速20公里/小時。 記者通過體驗7號電單車和芒果電單車發現, 共用電單車的速度比普通自行車的速度要明顯快出一截, 但比路面上行駛的普通電動自行車明顯慢得多。

值得注意的是, 共用電單車重量遠遠超過普通共用單車, 如果騎車人操控不熟練, 極易發生危險。 此外, 暴露在外的電池存在很多隱蔽的安全問題。

未來向二、三、四線城市轉移

記者體驗後發現,在3到10公里內,共用電單車的確是不錯的出行選擇,但由於限制因素太多,幾乎不可能像共用單車那樣迅速成長、壯大。

共用電單車的造價遠高於自行車,每台在1500到3000元不等,此外,共用電單車的投放量偏小。

共用電單車在各個一線城市,甚至一些二線城市都已經受到了政策的限制。對此,雲馬出行CEO邱懿武表示,目前各城市出臺的政策,對共用電單車企業會形成很大的打擊。接下來共用電單車企業可能會在其他二、三、四線城市投放。最近有一批共用電單車先後出現在金華、長沙等城市。

獨立互聯網行業分析師張旭也同樣認為,共用電單車使用場景較廣,雖然在一些地區被叫停,但仍未明確禁止其推廣向其他地區,找到“落腳之地”是推動共用電單車發展的關鍵。

一位共用電單車的加盟商也表示,共用電單車在二、三線城市可以彌補網約車的空白區,收益不錯,很快就能回本盈利。在產品符合安全標準的前提下,或許能探索出更合理的道路。

不過,“戰略轉移”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有業內人士表示,目前有個別共用電單車企業為保守起見,只在二、三、四線城市做高校市場。但是,如此一來原本市場需求就不如共用單車的共用電單車會更難做到規模化,如果連共用單車推廣起來都不順利,共用電單車可能會更不順利。

記者體驗後發現,在3到10公里內,共用電單車的確是不錯的出行選擇,但由於限制因素太多,幾乎不可能像共用單車那樣迅速成長、壯大。

共用電單車的造價遠高於自行車,每台在1500到3000元不等,此外,共用電單車的投放量偏小。

共用電單車在各個一線城市,甚至一些二線城市都已經受到了政策的限制。對此,雲馬出行CEO邱懿武表示,目前各城市出臺的政策,對共用電單車企業會形成很大的打擊。接下來共用電單車企業可能會在其他二、三、四線城市投放。最近有一批共用電單車先後出現在金華、長沙等城市。

獨立互聯網行業分析師張旭也同樣認為,共用電單車使用場景較廣,雖然在一些地區被叫停,但仍未明確禁止其推廣向其他地區,找到“落腳之地”是推動共用電單車發展的關鍵。

一位共用電單車的加盟商也表示,共用電單車在二、三線城市可以彌補網約車的空白區,收益不錯,很快就能回本盈利。在產品符合安全標準的前提下,或許能探索出更合理的道路。

不過,“戰略轉移”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有業內人士表示,目前有個別共用電單車企業為保守起見,只在二、三、四線城市做高校市場。但是,如此一來原本市場需求就不如共用單車的共用電單車會更難做到規模化,如果連共用單車推廣起來都不順利,共用電單車可能會更不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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