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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步就搞定紅字發票開具的難題,會計一定收藏!

一、哪些情況需要開具紅字發票?

只有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應稅服務終止等情形但不符合發票作廢條件或者銷貨部分退回及發生銷售折讓才能開具紅字發票。

目前增值稅普通發票、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 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不需要開具《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資訊表》(以下簡稱《紅字資訊表》), 在開票系統中直接開具紅字發票。 只有增值稅專用發票申請紅字發票時候, 需要開具《紅字資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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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如何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

增值稅專用發票開具紅字發票的申請流程分為三步:紅字資訊表填開、接收校驗通過資訊表、銷售方開具紅字發票。 納稅人可以通過金稅盤或稅控盤兩種開票系統進行申請操作。

第一步:填開並上傳《紅字資訊表》

2、銷售方申請

第二步:接收校驗通過資訊表

主管稅務機關通過網路接收納稅人上傳的《紅字資訊表》, 系統自動校驗通過後, 生成帶有“紅字發票資訊表編碼”的《紅字資訊表》, 並將資訊同步至納稅人端系統中。

納稅人也可憑《紅字資訊表》電子發票資訊或紙質資料到稅務機關對《紅字資訊表》內容進行系統校驗。

特別提醒:填錯的資訊表未上傳時, 可直接在開票系統中作廢;一旦上傳成功,

納稅人端便不能修改或撤銷。 應憑已開具《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資訊表》全部聯次和《作廢紅字發票資訊表申請表》(加蓋公章)到辦稅服務廳辦理資訊表的作廢。

第三步:開具紅字專用發票

銷售方憑稅務機關系統校驗通過的《紅字資訊表》開具紅字專用發票, 在新系統中以銷項負數開具, 紅字專用發票應與《紅字資訊表》一一對應。

特別提醒:沒有上傳成功的資訊表可以重複進行上傳, 上傳成功也審核通過的資訊表, 沒有開具負數發票的前提下可以重新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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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小規模納稅人代開的專用發票, 如何開具紅字?

稅務機關為小規模納稅人代開專用發票, 需要開具紅字專用發票的,

按照一般納稅人開具紅字專用發票的方法處理。 納稅人請攜帶已開具發票各聯次、開具紅字發票的書面證明材料、經辦人身份證明(經辦人變更的還需提供影本), 到稅務機關視窗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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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開具紅字增值稅普通發票特別提醒

納稅人需要開具紅字增值稅普通發票的,

銷售方必須收回原發票並注明“作廢”字樣或取得對方有效證明, 通過開票系統開具對應紅字發票。 提示:可以在所對應的藍字發票金額範圍內開具多份紅字發票。

電子發票系統不支援作廢操作, 發生退貨、電子發票開具有誤等情況, 開票人應通過開具紅字發票進行沖減。 電子發票開具紅字發票, 需要與對應的物流、資金流資訊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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