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心中, 有一段不堪回首的往事, 年輕時犯下的錯誤, 真的會影響自己一輩子。
我叫馬璐, 是個二婚女人。 19歲嫁給了前夫, 不懂愛的年紀做了媽媽。 前夫好吃懶做愛賭, 幾乎天天打我, 孩子3歲的時候, 我選擇了離婚。 逃離了老公這個“火坑”, 同時也失去了孩子的探視權。
離婚後, 我和孩子斷了聯繫, 我痛苦了2年。 直到遇到現在的老公, 在他那裡我得到了足夠的溫暖和愛。 我向他坦白了過去, 他接受並和我結婚, 他唯一的要求就是和他結婚後和過去做個了斷。 我答應他, 永遠不會見前夫和孩子。
我和老公結婚10年了,
女兒一直在重複著那句“為什麼不要我了”, 我哭了, 我知道老公不會接受她, 為了現在的家庭, 我自私的拒絕了女兒。 孩子, 原諒媽媽不能把你接到身邊, 你以後成家就會明白媽媽的苦衷。
二婚的家庭都會遇到這樣的問題, 面對這樣的情況, 再婚的你如何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