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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設置戶外廣告最高可罰 10 萬!廣大商家切勿以身試法

影響市容的三俗廣告, 討人厭的高危看板, 藏在角落裡的廣告貼紙 …… 非法設置的戶外廣告迎來一次大清洗。 今年八月, 市城管局開展的廣告招牌專項整治攻堅行動, 各片區對照整治任務開展集中式清拆整治行動, 共查處違法廣告 34682 宗, 獲得市民的稱讚。 深圳城管執法部門呼籲廣大商家積極配合行動, 儘快在限期內對違法廣告招牌自行拆除, 共建人人共治、社會自治的和諧文明深圳。

依照《深圳市戶外廣告管理辦法》與《深圳經濟特區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 深圳市城管部門對遮擋窗戶、阻擋消防通道、存在脫落安全隱患, 含有色情等低俗、有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二樓及以上無規劃、無審批的影響市容美觀, 一樓店面和單位重複設置, 佔用人行道、綠地、公共場所等未經審批以及交通指示牌、報刊亭、路燈杆、垃圾箱等設施表面上的非法廣告進行清拆。

《深圳市戶外廣告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規定, 未經城管部門批准擅自設置面積在 10 平方米以上的立柱廣告、支架式廣告、電子顯示幕廣告和牆體廣告的, 責令限期拆除, 處 1 萬元罰款。 逾期不拆除的將實行按日計罰, 每日罰款 1 萬元, 累計不超過 10 萬元。 未經城管部門批准擅自設置其他戶外廣告的, 責令限期拆除, 處 5000 元罰款。

廣告招牌專項整治攻堅行動是市城管局為釋放城市立體空間、消除公共安全隱患所開展的大刀闊斧的一項 " 民心行動 "。 據悉, 未來各城管執法部門將聯合各相關部門, 對廣告招牌拆除後的區域進行修復和改造提升, 打造更整潔、有序的市容環境, 為廣大市民群眾提供更舒心的出行環境。

為了方便商家辦理戶外廣告審批, 市城管部門將於 11 月底前將戶外廣告審批事權全部下放至區城管部門辦理。 有需要的市民可登陸市、區城管部門門戶網站查詢辦理指引。

深圳晚報記者 羅典 通訊員 葉仕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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