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間,
一般婦女40歲以後就有了兒媳,
轉眼就當上了婆婆。
孫子1歲多斷奶後,
年輕人都想出外幹活或進城搞個生意掙錢。
有時,
兒媳想把小孩丟在家裡,
讓爺爺奶奶照看,
而往往有的爺奶還不適應習慣,
有的接受不了。
從法律上說,
爺爺奶奶沒有必須照看孫子、孫女的義務,
也沒有孫子、孫女必須瞻養爺爺奶奶的義務。
人心都是肉長的,
誰下了辛苦,
一般就有回報。
法律上父母有養育兒女的義務,
兒女也有贍養爹娘的義務。
但在實踐中,
夫妻一鬧矛盾離婚,
大人往往對不再跟在身邊的孩子不管不問了,
分手的另一半也不願讓你管,
親父子父女或親母子母女形如路人。
這事民間不少。
當然,
父母老時,
他也不再考慮丟失的子女來養老。
同樣,
在民間也出現過子女大了,
成家立業了,
儘管婆媳有矛盾,
而子女不要大人,
母親有病、去世、三年祭而兒子競然不回,
形如陌生。
當然,
這種人會受到社會絕大多數人聲討!在前40餘年,
我見過一中年婦女抱養了一外地孤兒,
那孤兒是爹死了、娘家了。
孤兒長大成人,
子孫滿堂,
對養母孝順的很,
比他親生的媽媽還親。
我也見過一對小孩在母親改嫁走後,
被奶奶養育成人並成家,
當奶奶有病年老時,
孫子孫女跑前跑後,
抓屎抓尿,
比親閨女還親。
一份辛苦,
一份耕耘就會有一份收穫。
我見過一例中年婦女在外打工,
一天50一70元現扭,
兒媳願意出去,
讓婆子全交帳還不願意。
我想了想,
婆子應迅速適應形勢轉變,
趕緊在家看子孫,
讓年輕人在外跑來跑去掙錢打拼,
必經當了奶奶,
上了年紀身體增胖,
活動不自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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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了這麼多,
你是啥意思?我想說~不管法律規定與否,
我認為爺爺奶奶都有照顧孫子孫女的義務。
應鼓勵年輕人出外掙錢,
增加收入,
改善生活,
增長存款。
現在,
在農村種地又不值錢,
一年糧食收入才5000餘元。
我見不少爺爺奶奶在家,
帶孫子孫女上學,
有的把地租出,
而年輕人一年在城打工經商就掙四、五萬元以上。
哪頭重哪頭輕,
當婆婆的也應該掂量掂量!當然,
兒媳你不幹活,
又不看孩子,
整天上麻將桌打牌,
你也說不過去,
天理難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