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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短板到亮點 商洛交警強力實施追趕超越

推進執法規範化建設, 不僅關乎社會穩定大局, 而且關係社會公平正義的實現。 2016年5月,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二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深化公安執法規範化建設的意見》, 提出了“要構建完備的執法辦案體系, 保障執法品質和執法公信力不斷提高”, 從國家層面對規範執法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 進一步彰顯出規範執法建設的重要性。

公安交警隊伍是與人民群眾直接打交道、接觸機會最多的警種之一, 只有不斷提高自身依法履職能力和執法公信力, “理性、平和、文明、規範”執法, 人民群眾的利益才能得到保障, 社會才能和諧穩定。 但是, 由於各種因素制約, 商洛市乃至整個陝西省公安交警系統執法規範化建設, 從硬體到軟體總體都滯後於大公安, 存在明顯的短板和不足。 因此, 商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將執法規範化建設確定為2017年度“補齊短板、打造亮點”的一項品牌工作,

創新思路迎難而上, 不斷完善執法管理體系, 努力提升警隊的整體素質、執法品質、執法水準和服務群眾的能力, 實現了執法規範化建設的新突破, 為全市公安工作實現追趕超越目標提供了強勁支撐。

八要點工作法 打造“商洛經驗”獲肯定

為了進一步提升警隊執法形象和執法公信力, 提高交警依法履職的能力, 商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結合實際, 提出了推進執法規範化建設八項工作要點, 即:全面完成商洛市公安交管執法辦案兩統一“入網”工作;對“執法辦案場所”進行高標準升級改造;研究制定《商洛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辦理一般程式列政案件工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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