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 河北省已有776名領導幹部因不作為、亂作為等“不適宜擔任現職”情形受到組織調整, 公職崗位再也不是貪官庸官的“鐵交椅”。
何謂組織調整?公職人員的哪些行為會受到組織調整?快跟工人日報小編一起往下看!
提醒, 提醒, 再提醒!
以下這些行為,
大家千萬注意不要踩線,
不然,
可能就要被組織調整!
不嚴格遵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 不堅決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 不能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
理想信念動搖, 在重大原則問題上立場不堅定, 關鍵時刻經不住考驗的
違背黨的民主集中制原則, 獨斷專行或者軟弱渙散, 拒不執行或者擅自改變黨組織作出的決定, 在領導班子中鬧無原則糾紛的
組織觀念淡薄, 不執行重要情況請示報告制度, 或者個人有關事項不如實填報甚至隱瞞不報的
違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 不嚴格遵守廉潔從政有關規定的
不敢擔當、不負責任, 為官不為、庸懶散拖, 幹部群眾意見較大的
不能有效履行職責、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務, 單位工作或者分管工作處於落後狀態, 或者出現較大失誤的
品行不端,違背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倫理道德,造成不良影響的
配偶已移居國(境)外,或者沒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不適宜擔任其所任職務的
其他不適宜擔任現職的情形
何謂組織調整?
中央紀委研究室:組織調整與組織處理都屬於職務調整範疇。
根據《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規定,組織調整或者組織處理包括停職檢查、調整職務、責令辭職、降職、免職等措施。
品行不端,違背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倫理道德,造成不良影響的
配偶已移居國(境)外,或者沒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不適宜擔任其所任職務的
其他不適宜擔任現職的情形
何謂組織調整?
中央紀委研究室:組織調整與組織處理都屬於職務調整範疇。
根據《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規定,組織調整或者組織處理包括停職檢查、調整職務、責令辭職、降職、免職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