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3203 證券簡稱:快克股份 公告編號:2017-034
常州快克錫焊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本次會議是否有否決議案:無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二)股東大會召開的地點:江蘇常州武進高新區鳳翔路11號公司三樓會議室
(三)出席會議的普通股股東和恢復表決權的優先股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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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決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
本次會議由公司董事會召集, 採取現場投票和網路投票相結合的方式表決。 公司董事長金春女士因公出差, 根據《公司章程》、《股東大會議事規則》的規定, 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董事劉志宏先生主持現場會議。 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及表決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五)公司董事、監事和董事會秘書的出席情況
1、公司在任董事9人, 出席6人, 其中董事金春女士、萬何弟先生、張文明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親自出席本次股東大會;
2、公司在任監事3人, 出席2人, 其中監事黎傑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親自出席本次股東大會;
3、董事會秘書的出席情況;其他高管的列席情況。
二、議案審議情況
(一)非累積投票議案
1、議案名稱:關於公司及其摘要的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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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議案名稱:關於公司的議案
3、議案名稱:關於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股權激勵相關事宜的議案
4、議案名稱:關於修訂公司章程的議案
(二)涉及重大事項, 除擔任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外5%以下股東的表決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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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關於議案表決的有關情況說明
1、本次會議議案均為非累積投票議案。
2、本次會議議案均為非關聯議案, 不涉及關聯股東。
3、本次會議議案均為特別決議議案, 已獲得出席會議股東或股東代理人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2/3以上通過。
三、律師見證情況
1、本次股東大會見證的律師事務所:北京市天元律師事務所
律師:宗愛華、李靜嫻
2、律師見證結論意見:
本所律師認為, 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式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股東大會規則》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現場會議的人員資格及召集人資格合法有效;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程式、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四、備查檔目錄
1、經與會董事和記錄人簽字確認並加蓋董事會印章的股東大會決議;
2、經見證的律師事務所主任簽字並加蓋公章的法律意見書;
3、本所要求的其他檔。
常州快克錫焊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