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來, 隨著西方文化的不斷湧入, 年輕人的思想變得越來越開放, 什麼“未婚先育”, “單身媽媽”, 雖然說不能算是一種時尚潮流, 但也越來越高調的存在於我們的身邊。
那麼, “未婚先育”的女人真的能做一個好媽媽嗎?很難!而且, 在沒領取結婚證與准生證的情況下, 貿然將孩子生出來, 也違背了《計劃生育管理條列》, 屬於違法行為。
按照相關規定, “未婚先育”的情況在孩子出生後, 需要向國家繳納相應的社會撫養費, 標準如下:
一、生育行為發生在其現居住地的
如果當事人的生育行為發生在其現居住地的, 由現居住地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按照現居地的徵收標準作出徵收決定。 一般來說, 未辦理結婚登記生育第一胎子女, 責令補辦結婚登記;未辦理結婚登記生育第二胎子女, 徵收二倍的社會撫養費;未辦理結婚登記生育第三胎以上子女的,
二、生育行為發生在其戶籍所在地的
如果當事人的生育行為發生在其戶籍所在地的, 一般按照所造底撫養費繳納標準進行繳納。 如果在當地沒有戶口, 也就是說戶口還在原住地, 如果也不在現住地上戶的, 可以按照居住的進行繳納。 由戶籍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按照戶籍所在地的徵收標準作出徵收決定。
三、未按時繳納社會撫養費的
如果當事人的生育行為發生時沒有被相關部門發現, 未按時繳納社會撫養費的, 由首先發現其生育行為的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按照當地的徵收標準作出徵收決定。 對於這類人群, 一般來說非婚生育一個子女的,
舉個例子:2016年深圳人均人均可支配收入為48695元, 男女雙方加起來為97390元, 這也就意味著在深圳未婚先育最高罰款數額為97390*8=779120元。
PS:當事人的社會撫養費只需繳納一次,
也就是說,
如果你在一個地方繳納過社會撫養費,
在另一個地方任何人都沒有理由要求當事人再次繳納。
(撫育費一般按月總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給付,
最高不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在這裡, 律達君也想給大家一些忠告:婚前最好不要做出格的事情, 畢竟從戀愛到結婚還有很長一段路需要走。
或許談戀愛時兩個人如膠似漆, 你儂我儂, 情不自禁就放開了尺度;可如果這段感情沒有結果怎麼辦?還有, 如果以後再遇到你真心喜歡的, 又該怎麼辦?你對以前的事能完全放得開嗎???
所以啊, 大家在婚前最好要把握一定的尺度, 有些事可以做, 有些事就不適合做!
最後,
如果小夥伴們在婚姻法方面有什麼問題需要幫助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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