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父母雙亡或者是由於失去了勞動能力不能繼續扶養孩子的, 作為大哥哥大姐姐的, 只能是又當爹又當媽, 承當起照顧弟弟妹妹的責任,
一、什麼是扶養關係?
想要知道兄弟姐妹之間是否有扶養的義務, 就需要先瞭解什麼是扶養關係, 廣義上的扶養關係就是指對未成年人的撫養、對長輩的贍養以及平輩之間的扶養關係。 狹義的扶養關係就是特指平輩之間的相互扶持, 經濟上的支持及生活上的幫助等。
二、兄弟姐妹的扶養義務是有條件的
根據婚姻法第二十九條的規定, 在父母死亡或者無能力繼續撫養未成年孩子時, 有能力的兄姐對未成年的弟妹有扶養的義務, 知道弟妹成年,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兄妹間扶養問題的批復的規定, 該批復中也肯定了有負擔能力的兄弟姐妹對有病、殘的成年兄弟姐妹有一定的扶養義務。
以上是婚姻法對於兄弟姐妹扶養義務的一項規定, 但對於具體如何操作以及對應義務承擔的比例問題等並無詳細的規定。 依情依理, 還是遵循社會公序良俗的原則, 成年的兄弟姐妹之間應當相互幫助扶持, 在父母死亡或者無能力的情況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