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前, 我跟前夫是同學, 我們倆在一次同學聚會中確定感情, 由於我們是同學就不需要過多的時間瞭解時, 我們很快就結了婚。
結婚沒有多久, 我就懷孕了, 一家人知道我懷孕特別高興, 婆婆對我也十分的照顧, 結果當女兒生出來的時候, 老公有點不高興了, 婆婆也安慰他, 第一胎是女孩, 沒什麼關係, 再生第二胎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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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兒還沒有一歲, 我又懷上了, 由於女兒還沒有斷奶, 我本來不打算要的, 但是到醫院裡檢查是個雙胞胎, 我才決定生下。
結果, 這次生的又是女兒, 第一個女兒出現老公就不開心了, 現在又多了兩個女兒老公更不開心了。 婆婆見我生了三個女兒也對我失望了, 生第一個女兒的時候, 她還抱著希望我第二胎能生個男孩, 現在我第二胎生了兩個女兒, 她也自然對我失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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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開始是老公一個人對我不滿, 現在一家人對我不滿, 說我是一個掃把星。
就在後面這兩個女兒三歲的時候, 老公帶著一個孕婦回來了, 要我滾出這個家。
既然他們對我無情, 我也不能犯賤到死死的留在這個家裡, 於是我帶著三個女兒回了娘家。
離開婆家以後, 我也沒有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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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兩個小女兒從北京回來,
我剛開口想告訴兩個女兒這是你爸的時候, 他就疾步跑開了。 我也不知道當時他是什麼樣的心情, 也許是他沒有臉認女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