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棋牌室裡合夥開賭場, 盈利超萬元。 經安徽省歙縣檢察院提起公訴, 法院近日以開設賭場罪對被告人魏安、鄭平、許成、楊寬、鮑偉分別判處拘役或宣告緩刑, 各並處罰金1萬元。
今年2月底, 魏安、鄭平、許成、鮑偉四人因無正當職業, 就商議合夥提供棋牌室供他人賭博並從中謀取利益。 後被告人楊寬加入, 幾人約定除支付水電和提供的飲食費用外, 抽頭漁利五人均分。 五人在歙縣一間棋牌室內為他人提供場所、賭具進行賭博並從中抽頭漁利。 鄭平、許成負責抽水和為參賭人員提供相應服務, 魏安負責望風,
截至今年3月被查獲, 5人累計抽頭漁利1.55萬元。 7月2日至7月5日, 楊寬還在取保候審期間將一台賭博機擺放在一家店面內, 共獲利1.57萬元。
(檢察日報 張應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