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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愛諾貝爾獎,同情弱者,他說過他人即地獄

讓-保羅·薩特(Jean-Paul Sartre, 1905年—1980年), 法國20世紀最重要的哲學家之一, 法國無神論存在主義的主要代表人物, 西方社會主義最積極的宣導者之一, 一生中拒絕接受任何獎項, 包括1964年的諾貝爾文學獎。 在戰後的歷次鬥爭中都站在正義的一邊, 對各種被剝奪權利者表示同情, 反對冷戰。 他也是優秀的文學家、戲劇家、評論家和社會活動家。

薩特是法國戰後重要文學流派存在主義的宣導者。 他的代表作《噁心》(1938)是存在主義的著名小說。 這部日記體小說的主人公羅康丹所生活的是一個污穢齷齪的世界。 在這個世界裡, 人人都萎靡不振,

渾渾噩噩, 彷徨苦悶, 感到生活沒有意義。 羅康丹是一個典型的存在主義人物。 短篇小說《牆》(1939)通過對西班牙反法西斯戰士格裡在監獄裡等候處決時的種種心理活動的描寫, 說明對死亡的恐懼是生與死之間的一堵牆, 只要克服這種恐懼, 就能獲得生的自由。

薩特的劇作也在一定程度上表現了他的存在主義思想。 劇本《群蠅》(1943)以奧瑞斯忒斯剷除篡位的暴君並為父報仇的古希臘傳說為題材, 闡明人要用意志和行動去爭取自由, 完成生存的使命。 《密室》(1944)是闡述存在主義哲理的劇本, 劇中塑造了3個死後不改生前本性、在陰間互相追逐的亡魂, 說明客觀世界(包括他人的存在和自己的舊習)直接制約著人的生存和活動, 人死之後還念念不忘他人對自己的議論, 因而認為“他人就是地獄”。

特主張“介入文學”(或譯獻身文學), 即作家要投身到改造社會的活動中去, 對各種政治事件和社會問題表明自己的見解;文學作品要干預社會現實。 在創作方法上, 他主張寫真實,

不講究藝術雕琢和浮華的辭藻, 但求文字朴質自然。 在他的小說中, 作者敘述往往和主人公的內心獨白互相交織;在作品時間的處理上, 講求同時性。 例如在長篇小說《緩期執行》中, 他同時描寫了約20處的人物活動情景。 他的文學主張和創作實踐, 對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的法國文學有重要影響。 [3]

薩特是當代法國存在主義哲學家、20世紀世界思想發展史上一個里程碑式的、文學界

薩特的簽名

的首要人物。 在數十年多方面創造性的活動中, 他完成了卷帙浩繁的哲學著作、政治評論和文學作品的創作。 其代表作有《存在與虛無》《噁心》《蒼蠅年》《自由之路》等。 他在政治上傾向進步與革命, 屬於資產階級知識份子中的左翼;在哲學上屬於主觀唯心主義;在思想上,

肯定人的價值, 努力探索人在荒誕世界裡的出路與歸宿, 主張人道主義思想。

1940年, 薩特尚是初出茅廬的小說家。 而這之後的半個世紀, 這個不安分的“伏爾泰與斯湯達的複合體”非但自己沒有正襟危坐, 而且總讓他的對手戰戰兢兢,

並在全世界知識界掀起了關於“存在主義哲學”的熱浪。 薩特的盛年, 他的小說在世界各地以百萬計的印量發售, 即便是他的最枯燥乏味的哲學著作, 也被他那些狂熱的崇拜者當成革命的聖經;他的演講往往被熱烈的群眾包圍得水泄不通, 甚至引起騷亂;他巡迴世界各地, 受到國家元首一般的接待。 薩特就是法國, 他的影響力甚至超過了那位“從納粹手中拯救法國”的戴高樂將軍。 [2]在薩特逝世時, 數以千計通過閱讀他的撰著才認識他的人, 在獲悉他逝世的消息後不約而同地作出了悲痛和震驚的反應, 在巴黎為他送葬的行列也浩浩蕩蕩, 這種情況反映出一位元思想家由於他的榜樣和思想而受到人們的敬仰。

薩特認為,通過“我“來研究意識,就意味著把某種不透明的“中心引入了意識。照他的說法,這樣一來意識變成了‘沉重的““有份量的“東西,從而獲得了實體的特點。這一切整個來說破壞了胡塞爾本人提出的“純粹“意識概念。此外,薩特認為胡塞爾在這裡犯了笛卡兒犯過的同樣錯誤,即把“我思”(cogit)看成為起始的行為,而主要是看作同一層次的行為。薩特說,胡塞爾認為“我“與“思“處於同一層次,而實際情況並非如此。這裡把兩種層次區別開來在原則上是十分重要的。薩特認為,“我“是我們意識中的第二性構成物,它只是在反射意識的層次上出現的。意識只有設法轉向自身,才能通過反射行為構成“我“這個“處於“我們一切意識活動“之外“的東西。因此,並非“我“是我們的意識與其一切活動起作用的條件,“我“本身只有基於非反射的和(薩特又補充了一個特點)自生的意識才可能成立。薩特認為,只有從意識中排除一切哪怕一點點“非透明的“、“有份量的“東西,即排除一切可能在意識中形成意識本身的真正客體的東西,才能避免唯心主義。因此,薩特拒絕承認先驗的“我“。從他的觀點來看,先驗的“我“這個概念是不必要的,甚至是有害的。按照他的意見,這個概念之所以有害,是因為它會導致唯心主義和唯我主義。之所以不必要,是因為現象學的意識概念不必求助於“我“就能相當充分相當徹底地解釋意識及其與世界的關係。這裡薩特以為他對現象學的意識概念的理解比這一概念的創造者胡塞爾本人的理解更符合原意。

意識作為獨特的存在方式,作為“自為存在“、“虛無“和人的現實,領悟到自己與世界不同,這就是自由。薩特認為,這就是人的現實和人的主觀性的基本意義。作為自為存在方式或人的現實的意識,其基本規定之一在於,意識“是它不是的東西,不是它是的東西”。這就是說,意識永遠處於自身之外,始終是超驗的;最後,這就是說超驗是意識和人的本質。在薩特的超驗規定中居首位的是否定。對他來說,人的存在始終是個問題。否定是人的存在的主要結構成分,適合這種成分的程度便是這個存在“真實性“的主要標誌。但是,越出自己的範圍,又會通向無限可能性,可能成為隨便什麼東西。因此,這裡沒有客觀的標準; 歷史,即過去發生的事,沒有作出也不可能作出任何指示,一切取決於人們自己的選擇。

獨立學者,靈遁者整理提供。

薩特認為,通過“我“來研究意識,就意味著把某種不透明的“中心引入了意識。照他的說法,這樣一來意識變成了‘沉重的““有份量的“東西,從而獲得了實體的特點。這一切整個來說破壞了胡塞爾本人提出的“純粹“意識概念。此外,薩特認為胡塞爾在這裡犯了笛卡兒犯過的同樣錯誤,即把“我思”(cogit)看成為起始的行為,而主要是看作同一層次的行為。薩特說,胡塞爾認為“我“與“思“處於同一層次,而實際情況並非如此。這裡把兩種層次區別開來在原則上是十分重要的。薩特認為,“我“是我們意識中的第二性構成物,它只是在反射意識的層次上出現的。意識只有設法轉向自身,才能通過反射行為構成“我“這個“處於“我們一切意識活動“之外“的東西。因此,並非“我“是我們的意識與其一切活動起作用的條件,“我“本身只有基於非反射的和(薩特又補充了一個特點)自生的意識才可能成立。薩特認為,只有從意識中排除一切哪怕一點點“非透明的“、“有份量的“東西,即排除一切可能在意識中形成意識本身的真正客體的東西,才能避免唯心主義。因此,薩特拒絕承認先驗的“我“。從他的觀點來看,先驗的“我“這個概念是不必要的,甚至是有害的。按照他的意見,這個概念之所以有害,是因為它會導致唯心主義和唯我主義。之所以不必要,是因為現象學的意識概念不必求助於“我“就能相當充分相當徹底地解釋意識及其與世界的關係。這裡薩特以為他對現象學的意識概念的理解比這一概念的創造者胡塞爾本人的理解更符合原意。

意識作為獨特的存在方式,作為“自為存在“、“虛無“和人的現實,領悟到自己與世界不同,這就是自由。薩特認為,這就是人的現實和人的主觀性的基本意義。作為自為存在方式或人的現實的意識,其基本規定之一在於,意識“是它不是的東西,不是它是的東西”。這就是說,意識永遠處於自身之外,始終是超驗的;最後,這就是說超驗是意識和人的本質。在薩特的超驗規定中居首位的是否定。對他來說,人的存在始終是個問題。否定是人的存在的主要結構成分,適合這種成分的程度便是這個存在“真實性“的主要標誌。但是,越出自己的範圍,又會通向無限可能性,可能成為隨便什麼東西。因此,這裡沒有客觀的標準; 歷史,即過去發生的事,沒有作出也不可能作出任何指示,一切取決於人們自己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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