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廬山市:苗木被合夥人挖走費用卻沒拿到手

九廣網訊:近日, 做苗木生意的蔡先生向我們求助, 說他所栽種的苗木讓人給挖走了, 但是苗木費卻一直沒有給他。

在廬山市海會鎮白鹿洞書院附近, 一片數百平方被挖得坑坑窪窪的一塊山坡地, 就是蔡先生的苗木基地, 原本種在這裡的143棵樹苗被他的合夥人給挖走了, 但是他應分得到的錢卻沒有到位。

市民 蔡報奇:今年上半年三月份, 環廬山的通道綠化改造項目二標段白鹿標, 他們(專案)負責人找到我, 就叫我跟他供苗, 結果我按照他們的要求, 供來的苗監理方沒有驗收, 沒有驗收我們就想個辦法, 當時就協商, 把這個苗木栽到這個地方, 總共價值是四萬多塊錢的(苗木), 他給了25000塊錢我, 還欠我16000多塊錢, 當時按照我們協商, 就是我占百分之四十, 他占百分之六十。

據蔡先生介紹, 當時樹苗被挖走的時候, 他正在外地出差, 雖然當時合夥人也通過電話跟他溝通此事,

但蔡先生認為還是雙方在場比較妥當。

市民 蔡報奇:後來我就說, 我們要當面談好了你才能移, 因為同等規格的苗, 現在價格長了, 第二個我們(苗木)還長了一年, 談好了價格或者是給錢了我, 把應該給我的錢給了我才能移。

然而當蔡先生從外地出差回來,

發現苗木還是被合夥人給移走了, 按照持有股份的佔有比例, 蔡先生多次向合夥人討要自己應分得的16380元苗木費用, 對方卻以種種理由推脫, 連欠條都不願寫。

市民 蔡報奇:他意思說現在是沒有錢, 他包括他工地所有的貨都是賒來的,

他當時是這樣說, 我說我不能跟你賒, 因為我們談的就是說跟你供苗, 我沒有談跟他賒的, 我們都要現款交易。

針對此事, 記者隨後陪同蔡先生來到了合夥人所在的專案部, 據附近居民告知, 該項目部早在今年5月份就已經搬離。 隨後記者又電話聯繫上了這名合夥人張先生。

江蘇長宏園林建設有限公司專案部 張總:不是我們要貪他這一萬多塊錢, 哪裡有錢栽不到樹, 我就說我就先把這個樹先栽下去, 把死樹清掉, 換下去以後, 我們驗收以後, 這個樹過關的話, 那麼就把錢給他, 如果是沒有過關的話, 這個樹還不能給錢, 還是要拉走的。

對於張先生的解釋, 蔡先生卻並不認同, 表示張先生是工程的承包方, 不能把驗收的責任推給供應商, 如果綠化工程無法通過驗收, 苗木的轉移及死亡苗木的費用都由蔡先生承擔, 完全不符合行業規定。 為此, 蔡先生表示, 如果苗木費用無法要回, 他將用法律武器, 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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