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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蹭”經典IP有風險!葫蘆娃形象被商用,上海美影廠起訴維權

“葫蘆娃葫蘆娃一根藤上七個瓜風吹雨打都不怕啦啦啦啦...”《葫蘆娃》是80、90童年的經典之作, 雖然距其初創已有30餘年的時間, 但七個葫蘆娃和妖精的形象仍然活躍在各類節目和文章中。

不過“葫蘆娃”不是人人都能“染指”的。 日前, 因認為中國汽車工業公司未經許可在其運營的公眾號上發表《成年人才看得懂的葫蘆娃, 以前實在是太純潔了》一文, 並將“葫蘆娃”角色用作商業宣傳, 嚴重侵權, 上海美術電影製片廠(以下簡稱“上海美影廠”)將中國汽車工業公司訴至法院, 要求中國汽車工業公司刪除文章、賠償經濟損失10萬元以及承擔所有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並在《人民法院報》上公開消除影響、賠禮道歉。

上海美影廠是涉案“葫蘆娃”角色造型美術作品的著作權人。 《葫蘆兄弟》(又名:葫蘆娃)是其于1986年原創出品的13集系列剪紙動畫片, 並于同年首次發行。

上海美影廠認為, 葫蘆兄弟系通過手工繪製而形成的視覺圖像, 結合線條、輪廓、服飾以及顏色的運用形成特定化、固定化的角色造型, 已不再停留於抽象的概念或者思想, 其所具有的審美意義、藝術性、獨創性和可複製性, 符合我國著作權法規定的作品的構成要件, 應當受到我國著作權法的保護。 《葫蘆兄弟》開播以來, 深受廣大觀眾喜愛。 二十多年來, 上海美影廠通過電視臺播映、電影院放映、發行VCD等載體形式, 公開、廣泛、持續、全面地傳播動畫片及所涉的“葫蘆娃”形象, 使之成為具有機智、勇敢、正義、協作等精神品質的可愛中國男童的代表, 在廣大的少年兒童乃至成人社會中產生良好的公眾效應, 在社會公眾中享有極高的知名度。

上海美影廠調查發現, 中國汽車工業公司未經許可, 於2017年5月17日擅自在其運營的名為“中汽美途”的微信公眾號上發表《成年人才看得懂的葫蘆娃, 以前實在是太純潔了》一文。 在該文中將“葫蘆娃”角色造型美術作品公佈在公開的資訊網路上用作商業宣傳, 侵犯了上海美影廠的合法權益並造成其重大的經濟損失。 因此訴諸法院, 要求其停止侵權並進行相應賠償。 目前, 這一案件仍在審理當中。

事實上, 這些年來上海美影廠可以說是為葫蘆娃的權益操碎了心。 2014年, 蘇甯雲商未經同意擅自使用“葫蘆娃”形象, 連帶廣告公司申通德高被上海美影廠告上法院, 最終被判賠償上海美影廠經濟損失10萬元。 今年4月份,

因《奔跑吧兄弟》節目使用了《葫蘆兄弟》的內容, 包括:劇情、角色形象、音樂、片段等, 上海美影廠將節目製作方浙江廣播電視傳媒集團有限公司和節目播出平臺愛奇藝告上了法庭。

從著作權法的角度來說, IP的再創作, 可以看作一種“改編”, 即, 以演繹的方式利用原作品, 實際上是版權人最大程度地拓展作品市場價值、實現商業化利益的一種方式。 《著作權法》第十條規定:“改編權, 即改變作品, 創作出具有獨創性的新作品的權利。 ”改編後的新作品(衍生作品)由改編人享有著作權, 但行使著作權時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權。

“不能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權”, 就意味著必須取得原著作權人的同意, 同時還應支付一定的報酬。 不過,

綜藝也好, 廣告、文章也罷, 它們與原著作的完整權雖然存在衝突, 但畢竟不是抄襲, 有一定的原創性, 不該一棍子打死。 經典作品被不斷“演繹”才能永葆青春。 但前提是商業改編應該取得原著作權人的同意, 並支付報酬, 而不是打著“情懷”“致敬”的旗號白蹭IP。 原著作權人應該在IP的改編潮中獲得收益。

本文由IP家原創, 轉載請聯繫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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