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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者犯法 如何化解尷尬?央視為臨渭交警警民良性互動點贊!

來自交警的交通罰單, 許多駕駛員都收到過, 但近日有兩張交通“罰單”十分特別——都是開給執法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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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視頻

罰單一:交警違法停車 市民開出“罰單”

11月21日, 一輛制式警車停在陝西渭南街頭, 但所停區域並不是停車位元。 有市民拍照並開具了一張“違章通知單”。 “違章通知單”內容為:“交警同志, 您駕駛的警車已違章停車, 請於三十日之內能給渭南車主一個完美的解釋。 開單人:渭南車主。 ”

當天下午, 臨渭大隊通過官微回應:感謝“渭南車主”對渭南交通管理工作的關愛和關注, 已對涉事民警進行了罰款100元, 通報全大隊的違停處罰, 並在全大隊開展警示教育, 希望廣大市民繼續監督臨渭交警大隊的工作, 共同維護渭南交通管理秩序。

罰單二:警車未帶滅火器 被開罰單

11月15日, 寧夏銀川甯東交警大隊的執勤民警在一處路口開展檢查時, 對一名未隨車攜帶滅火器的駕駛員開具了簡易處罰決定書。

此時, 駕駛員提出查看交警執勤警車是否有滅火器。 經查看, 執勤警車同樣未放置滅火器。

事後, 銀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通報稱, 甯東交警大隊對相關警車駕駛員進行了處罰, 根據相關規定, 對其處以50元罰款。

並稱, 銀川交警將正視問題, 舉一反三, 進一步加強警用車輛管理, 督促全體民警、輔警“正人先正己”, 模範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 不斷提升執法公信力。

這兩起事件, 公眾不僅順利地對執法者執行了監督權, 還讓執法者吃了罰單。 公眾滿意, 自然沒有猜疑和“雜音”, 而執法部門坦蕩應對, 並不尷尬, 還贏得了掌聲, 是一次公眾和執法者之間“雙贏”的良性互動, 應該成為執法部門面對公眾監督的一個正面教材。

央視評論:為警民良性互動點贊

涉警負面新聞, 一直以來自帶放大器, 往往備受輿論關注。 一旦人民警察犯了錯, 極容易引發軒然大波, 並讓事件難以收場。 然而近期發生的兩起涉警“負面事件”, 卻在良好互動的基礎上釋放出正能量,

事件的“非典型性”發展和傳播路徑, 值得我們認真分析。

執法者犯法 如何化解尷尬?

在群眾眼中, 人民警察是執法者, 維護著法律的尊嚴, 確保法律在社會生活中執行到位。 然而當人民警察違法違規時, 容易給人們一種印象:執法的權杖在執法者手中, 是用來監督和懲戒他人的。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則, 在對人對己雙重原則的情況下, 很容易被人誤解成一句空話。 這兩起事件, 起源都在於人民警察違章, 不可謂負面影響不大, 執法部門不可謂不尷尬。 然而事件的反轉, 尷尬的化解, 源于兩地的交警部門牢牢把握了三點——

其一, 正視錯誤。 沒有遮掩, 沒有偏袒, 沒有“臨時工”頂包, 兩地交警大隊都在第一時間承認了錯誤。

人非聖賢, 孰能無過?人民群眾從未要求我們的公權力部門不犯錯, 關鍵是犯錯之後能否據實承認錯誤。

其二, 第一時間回應。 有些類似事件, 媒體已經連篇累牘地報導, 網上鋪天蓋地的討論, 相關部門卻視若不見, 充耳不聞, 以無所謂的態度回應一切聲音。 這樣的態度往往更容易激化輿論場的情緒, 讓事件向著無可彌補的方向發展。 這兩起事件中, 交警大隊的回應都走在了輿論的前面, 迅速果斷地直面公眾, 回應事件, 阻止了事態進一步惡化。

其三, 心中有法律, 眼中有群眾。 人民警察的職業, 就是為維護法律的尊嚴而存在。 當“自己人”有了違章的舉動後, 第一時間護犢子還是第一時間扶起人們心中法律的天平, 事關重大。兩起事件中,違章者都受到處罰,法律的尊嚴得以維護。交警部門的回饋與人民群眾的監督形成了良性互動的局面,讓“網路圍觀者”心態平和,也為執法部門在類似情況下的處理方式樹立了好的樣板。

亡羊補牢 才能維護法律尊嚴

充滿負能量的事件,往往各有緣由。而“由負轉正”並最終讓公眾滿意的事件,卻常常有著共同的要素。對法律的尊重,不因違規者是自己人而有所變化;對群眾的尊重,不因其不留情面地指出自身錯誤而惱羞成怒。只有如此才能讓“糾錯”超越“犯錯”,成為事件的高潮和終結。

兩起事件中,無論是群眾指出交警的錯誤,還是交警部門改正錯誤,雙方的做法都在法律的框架和軌道下進行,坦誠的對話方式沒有讓任何一方尷尬,這是形成良性互動局面的前提。

更重要的是,執法部門正視問題並亡羊補牢的做法,既最大限度地維護了法律的尊嚴,告訴人們“法律面前無特權”,又向群眾傳遞出“尊重人民群眾監督權”的強烈信號。可以說,這樣的做法,讓事件的負能量完全消失。

誠實地面對錯誤 就會獲得諒解

和普通人一樣,這世界上的任何機構、組織、單位也會犯錯,關鍵是犯了錯誤怎麼辦。知錯就改善莫大焉,兩地交警部門的做法,告訴我們一個樸素的道理:誠實地面對錯誤,就會獲得人民群眾的諒解。而在心底裡,明白手中的權力從何而來,為誰而用,恐怕才是正確處理類似事件的堅實基礎。

事關重大。兩起事件中,違章者都受到處罰,法律的尊嚴得以維護。交警部門的回饋與人民群眾的監督形成了良性互動的局面,讓“網路圍觀者”心態平和,也為執法部門在類似情況下的處理方式樹立了好的樣板。

亡羊補牢 才能維護法律尊嚴

充滿負能量的事件,往往各有緣由。而“由負轉正”並最終讓公眾滿意的事件,卻常常有著共同的要素。對法律的尊重,不因違規者是自己人而有所變化;對群眾的尊重,不因其不留情面地指出自身錯誤而惱羞成怒。只有如此才能讓“糾錯”超越“犯錯”,成為事件的高潮和終結。

兩起事件中,無論是群眾指出交警的錯誤,還是交警部門改正錯誤,雙方的做法都在法律的框架和軌道下進行,坦誠的對話方式沒有讓任何一方尷尬,這是形成良性互動局面的前提。

更重要的是,執法部門正視問題並亡羊補牢的做法,既最大限度地維護了法律的尊嚴,告訴人們“法律面前無特權”,又向群眾傳遞出“尊重人民群眾監督權”的強烈信號。可以說,這樣的做法,讓事件的負能量完全消失。

誠實地面對錯誤 就會獲得諒解

和普通人一樣,這世界上的任何機構、組織、單位也會犯錯,關鍵是犯了錯誤怎麼辦。知錯就改善莫大焉,兩地交警部門的做法,告訴我們一個樸素的道理:誠實地面對錯誤,就會獲得人民群眾的諒解。而在心底裡,明白手中的權力從何而來,為誰而用,恐怕才是正確處理類似事件的堅實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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