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交警的交通罰單, 許多駕駛員都收到過, 但近日有兩張交通“罰單”十分特別——都是開給執法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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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視頻
罰單一:交警違法停車 市民開出“罰單”
11月21日, 一輛制式警車停在陝西渭南街頭, 但所停區域並不是停車位元。 有市民拍照並開具了一張“違章通知單”。 “違章通知單”內容為:“交警同志, 您駕駛的警車已違章停車, 請於三十日之內能給渭南車主一個完美的解釋。 開單人:渭南車主。 ”
當天下午, 臨渭大隊通過官微回應:感謝“渭南車主”對渭南交通管理工作的關愛和關注, 已對涉事民警進行了罰款100元, 通報全大隊的違停處罰, 並在全大隊開展警示教育, 希望廣大市民繼續監督臨渭交警大隊的工作, 共同維護渭南交通管理秩序。
罰單二:警車未帶滅火器 被開罰單
11月15日, 寧夏銀川甯東交警大隊的執勤民警在一處路口開展檢查時, 對一名未隨車攜帶滅火器的駕駛員開具了簡易處罰決定書。
事後, 銀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通報稱, 甯東交警大隊對相關警車駕駛員進行了處罰, 根據相關規定, 對其處以50元罰款。
這兩起事件, 公眾不僅順利地對執法者執行了監督權, 還讓執法者吃了罰單。 公眾滿意, 自然沒有猜疑和“雜音”, 而執法部門坦蕩應對, 並不尷尬, 還贏得了掌聲, 是一次公眾和執法者之間“雙贏”的良性互動, 應該成為執法部門面對公眾監督的一個正面教材。
央視評論:為警民良性互動點贊
涉警負面新聞, 一直以來自帶放大器, 往往備受輿論關注。 一旦人民警察犯了錯, 極容易引發軒然大波, 並讓事件難以收場。 然而近期發生的兩起涉警“負面事件”, 卻在良好互動的基礎上釋放出正能量,
執法者犯法 如何化解尷尬?
在群眾眼中, 人民警察是執法者, 維護著法律的尊嚴, 確保法律在社會生活中執行到位。 然而當人民警察違法違規時, 容易給人們一種印象:執法的權杖在執法者手中, 是用來監督和懲戒他人的。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則, 在對人對己雙重原則的情況下, 很容易被人誤解成一句空話。 這兩起事件, 起源都在於人民警察違章, 不可謂負面影響不大, 執法部門不可謂不尷尬。 然而事件的反轉, 尷尬的化解, 源于兩地的交警部門牢牢把握了三點——
其一, 正視錯誤。 沒有遮掩, 沒有偏袒, 沒有“臨時工”頂包, 兩地交警大隊都在第一時間承認了錯誤。
其二, 第一時間回應。 有些類似事件, 媒體已經連篇累牘地報導, 網上鋪天蓋地的討論, 相關部門卻視若不見, 充耳不聞, 以無所謂的態度回應一切聲音。 這樣的態度往往更容易激化輿論場的情緒, 讓事件向著無可彌補的方向發展。 這兩起事件中, 交警大隊的回應都走在了輿論的前面, 迅速果斷地直面公眾, 回應事件, 阻止了事態進一步惡化。
其三, 心中有法律, 眼中有群眾。 人民警察的職業, 就是為維護法律的尊嚴而存在。 當“自己人”有了違章的舉動後, 第一時間護犢子還是第一時間扶起人們心中法律的天平, 事關重大。兩起事件中,違章者都受到處罰,法律的尊嚴得以維護。交警部門的回饋與人民群眾的監督形成了良性互動的局面,讓“網路圍觀者”心態平和,也為執法部門在類似情況下的處理方式樹立了好的樣板。
亡羊補牢 才能維護法律尊嚴
充滿負能量的事件,往往各有緣由。而“由負轉正”並最終讓公眾滿意的事件,卻常常有著共同的要素。對法律的尊重,不因違規者是自己人而有所變化;對群眾的尊重,不因其不留情面地指出自身錯誤而惱羞成怒。只有如此才能讓“糾錯”超越“犯錯”,成為事件的高潮和終結。
兩起事件中,無論是群眾指出交警的錯誤,還是交警部門改正錯誤,雙方的做法都在法律的框架和軌道下進行,坦誠的對話方式沒有讓任何一方尷尬,這是形成良性互動局面的前提。
更重要的是,執法部門正視問題並亡羊補牢的做法,既最大限度地維護了法律的尊嚴,告訴人們“法律面前無特權”,又向群眾傳遞出“尊重人民群眾監督權”的強烈信號。可以說,這樣的做法,讓事件的負能量完全消失。
誠實地面對錯誤 就會獲得諒解
和普通人一樣,這世界上的任何機構、組織、單位也會犯錯,關鍵是犯了錯誤怎麼辦。知錯就改善莫大焉,兩地交警部門的做法,告訴我們一個樸素的道理:誠實地面對錯誤,就會獲得人民群眾的諒解。而在心底裡,明白手中的權力從何而來,為誰而用,恐怕才是正確處理類似事件的堅實基礎。
事關重大。兩起事件中,違章者都受到處罰,法律的尊嚴得以維護。交警部門的回饋與人民群眾的監督形成了良性互動的局面,讓“網路圍觀者”心態平和,也為執法部門在類似情況下的處理方式樹立了好的樣板。亡羊補牢 才能維護法律尊嚴
充滿負能量的事件,往往各有緣由。而“由負轉正”並最終讓公眾滿意的事件,卻常常有著共同的要素。對法律的尊重,不因違規者是自己人而有所變化;對群眾的尊重,不因其不留情面地指出自身錯誤而惱羞成怒。只有如此才能讓“糾錯”超越“犯錯”,成為事件的高潮和終結。
兩起事件中,無論是群眾指出交警的錯誤,還是交警部門改正錯誤,雙方的做法都在法律的框架和軌道下進行,坦誠的對話方式沒有讓任何一方尷尬,這是形成良性互動局面的前提。
更重要的是,執法部門正視問題並亡羊補牢的做法,既最大限度地維護了法律的尊嚴,告訴人們“法律面前無特權”,又向群眾傳遞出“尊重人民群眾監督權”的強烈信號。可以說,這樣的做法,讓事件的負能量完全消失。
誠實地面對錯誤 就會獲得諒解
和普通人一樣,這世界上的任何機構、組織、單位也會犯錯,關鍵是犯了錯誤怎麼辦。知錯就改善莫大焉,兩地交警部門的做法,告訴我們一個樸素的道理:誠實地面對錯誤,就會獲得人民群眾的諒解。而在心底裡,明白手中的權力從何而來,為誰而用,恐怕才是正確處理類似事件的堅實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