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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條」榮昌環境整治重拳出擊!今年查處違法行為119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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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昌今年查處環境違法行為119起

著力解決群眾關心的突出環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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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來, 榮昌區以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饋意見整改工作為契機, 深入開展各類環保專項行動, 狠抓整改落實, 持續加大環境污染防治力度, 加大執法監管力度, 嚴查各類環境違法行為。

截至目前, 榮昌區已查處環境違法行為119起, 實施按日連續處罰1件, 停產整治1件, 查封扣押2件, 行政拘留2件, 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2件。

榮昌區環保局副局長葉廣彬說, 榮昌區加大執法監管力度, 嚴查各類環境違法行為既是對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饋意見的整改落實, 也是著力解決群眾關心的突出環境問題的具體舉措。

【非法向雨水井傾倒生產廢水】

責任人被刑事拘留

圖片來源網路, 與內容無關

今年1月18日, 榮昌區環保局接到舉報線索稱, 安富街道通安省河段水質疑似遭受污染, 水面呈紅色。

榮昌區環保局隨即聯合區公安局開展聯合調查。 經查, 1月17日下午, 四川隆昌紅動玻璃有限公司漁箭分公司聯繫車輛駕駛員羅某為公司轉運一批噴釉廢水。

羅某在兩天內3次將噴釉廢水傾倒進雨水井, 總計傾倒量9至10噸。

榮昌區環境監測站分別對紅動公司迴圈沉澱池內廢水、雨水管流入通安省交匯處廢水、運輸車輛內殘留廢水進行採樣分析, 均檢出對環境有持久危險性的六價鉻和總鉻, 且均超標3倍以上。

“該案件已涉嫌嚴重污染環境。 ”榮昌區環保局環境行政執法支隊副支隊長餘依介紹, 目前該案已移送至檢察院, 紅動公司負責人和羅某也已被刑事拘留。

【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內】

釣魚游泳都會被處罰

9月6日, 榮昌區生態環境監測站對重慶東恩工業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所負責的榮昌榮隆工業園區汙水處理廠臨時汙水處理設施處理後的預排池廢水進行採樣監測後發現, 其氨氮排放濃度超標1.1倍, 總氮排放濃度超標0.8倍。

餘依介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榮昌區環保局責令其限期治理, 並處應繳納排汙費數額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

余依告訴重慶日報記者, 不僅企業違法排汙會被處罰,

如果個人行為違反了水污染防治相關規定, 如在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內從事網箱養殖、旅遊、游泳、垂釣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飲用水水體的活動, 也會被處以相應的處罰。

【工程未經驗收就投入使用】

建材公司將被重罰

11月1日, 執法人員在對榮昌區廣發建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時發現, 該公司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主體工程未經驗收就正式投入生產使用。

榮昌區環境行政執法支隊執法科科長王波介紹, 該建材公司的行為已構成了違反建設專案環境保護管理相關規定的環境違法事實。 依據相關規定, 該公司將被處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 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 同時,該公司廠區內露天堆放大量煤研石,未採取有效覆蓋措施防治揚塵污染,也已構成了環境違法事實,將被依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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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該公司廠區內露天堆放大量煤研石,未採取有效覆蓋措施防治揚塵污染,也已構成了環境違法事實,將被依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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