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來真的很幼稚,
不知道你們有沒有經歷過這個,
我們先就這樣約定,
分手已經20天了,
一年之後,
如果我們還有感情,
我們能不能重新在一起
我真的愛得好累好累,
她說的要分開,
我挽留了一次又一次,
最終,
我們選擇了先分開一段時間,
這個時間是一年,
她去尋找她想要的自由,
說分手她一點傷心和難過的樣子都沒有,
還對另外一個男生有好感,
這樣的約定真的現實麼?
聆聽的話:我給你的建議吧, 還是放下, 放下, 從你的語言之中, 你在乎她的程度, 甚至遠遠超過了在乎你自己,約定一年再在一起, 很傻很天真, 這真的是有可能的事情麼, 不見得吧, 這只是你們兩個人都默認的分手安慰彼此的自欺欺人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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