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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垣印記」震驚全國的“李揚案件”始末(下)

張 垣 印 記

編者按

1963年11月22日, 上午10時, 市礦山機械廠出納會計李揚(女), 從銀行提取現金16087元和現金支票100元後失蹤。 事情發生後, 市公安局立即上報市委、專屬公安處、省公安廳和公安部各級有關領導, 當即立為重大案件(簡稱“李揚案件”)開展偵查。 公安部指示北京市公安局協助分析案情。 市公安局向全國有關省、市公安部門發出通報。 1984年該案件才得以偵破。 53年後的今天, 讓我們再一次揭開“李揚案件”之謎。

屍骨

時間義無反顧地推動著歷史的車輪, “文化大革命”結束了。 在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路線方針指引下, 人們在醫治心靈創傷的同時, 奮力清除著動亂的積弊, 創造著新的生活, 乘著改革的春風揚起向“四化”進軍的風帆。

隨著時間的推移, 人們並未把“李揚案件”遺忘。 1984年6月14日下午6時許, 東河沿改造居民住宅區的基建工地上, 正在挖掘地基的包工隊三名民工,

遇到一塊厚度異常的水泥地面, 當用力砸開地面後, 第一鍬下去, 挖出了一隻帶著腳骨的皮鞋, 接著幾鍬, 又挖出了一顆帶著長髮的顱骨。 呀!屍骨!民工們驚奇地呼喊, 立刻招來一群圍觀的人們。

“不要再挖了!”隨著一聲喝叫, 一位身板壯實的50多歲的老大娘擠上前來。 她就是本街道的治保主任劉奮珍。 她看到民工們不以為然, 便嚴厲地說:“再不停下來, 公安局派出所追究, 一切由你們負責!”此時, 這個21年前曾同公安幹警和其他治保幹部為查破“李揚案件”而奮戰了無數個日日夜夜的街道居民組長, 腦子裡閃現出一個問號, 這屍骨會不會是李揚呢?她急忙向附近的工業街派出所作了彙報, 民警們立即趕到現場, 命令把已經裝上拖拉機的土全部卸下來,

將屍骨和須撿物收集到一起, 並立刻用電話向橋東分局作了報告。 分局立即派出兩名副局長帶領刑警隊部分幹警趕到現場, 在疏散圍觀群眾、保護現場的同時, 就地進行了調查訪問。

下午7點30分, 市局領導同志聞訊後立即帶領市局刑偵科的技術人員趕到現場, 會同分局的同志開始勘檢工作。 偏偏這時, 暗下來的天空淅淅瀝瀝地下起了小雨。 然而領導幹部、民警同志, 一個個蹲伏在地上, 全神貫注地過目著每一塊屍骨的殘片, 用手一捧一捧地篩濾著坑土。 面對這現場, 這屍骨, 這一切遺留物, 每個人腦子裡也都閃現出同一個問號:這裡是當年發生李揚案件的重點區, 這屍骨會不會就是李揚呢?但是,

不管死者是誰, 對於這種把死人埋在自己住房裡的怪現象, 必須認真對待。 當偵查人員發現死者顱骨有鈍器砸傷的痕跡後, 初步斷定屬於非正常死亡。 所以, 在初步確定此處系因經濟犯罪被判刑5年的原地區物資局總務科喬世凱的房基之後, 市局領導同志當即批准對喬進行收容審查。 幹警們開始行動, 執行任務。

自斃

晚上8點30分左右, 執行收審喬世凱的幹警驅車趕到木業街地區物資局家屬樓。 當他們剛上樓梯時, 突然聽到樓上傳來一陣哭聲。 他們預感到意外的情況發生了, 便大步趕到喬的家裡。 屋裡的人被公安人員的突然出現驚呆了, 在緊張的氣氛凝固了幾秒鐘之後, 一個唯一比較鎮定的50多歲的女人站了起來, 她就是喬世凱的老婆張葆珍。 那死灰色的、松墜的眼泡裡兩道冷漠的目光與公安人員對視著, 有氣無力地從兩唇間擠出一句話:“喬世凱死了。 ”那具血腥的屍體橫躺在臥室的床榻上, 慘白的方臉上幾條橫肉鬆弛了, 嘴角溢流著一點沒有擦盡的涎液, 一身藍呢制服裹套著他罪惡的軀殼。

雨還在不停地下著,然而木業街、花園街一帶的群眾不願離去。他們驚惑地怒視著被公安機關推進警車的張葆珍,車後追隨著一片詛咒。

深夜,市公安局主要領導同志們親臨指揮,在聽取彙報以後,指示必須迅速認定屍骨的身份,查明喬世凱死因及死亡經過。並立即成立了由市局、分局主要領導參加的破案領導小組。同時抽調了數十名有經驗、精明強幹的幹警組成了屍骨檢驗組、調查組、審訊組。

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公安局黨委的正確領導下,全體參戰幹警,開展了全面細緻的調查研究工作。根據有經驗的法醫對屍骨和現場遺留物仔細驗證的結果,認定確系李揚無疑。然而,兇手是誰?作案經過怎樣?要解開這個謎,偵調工作首列其名的當然是喬世凱。喬世凱何許人也?讓我們看一看他的歷史吧:該人現年54歲,懷來縣新保安人,1945年8月參加工作;l950年在張市公安大隊工作期間,因嚴重違法亂紀,於1951年底被清除出公安隊伍;l954年在市委黨校工作期間,因貪污問題受留黨察看處分;1955年在市政府工作時,因作風問題,市直機關黨委會給其開除黨籍、行政記大過處分;1963年調物資局工作期間,因以前的經濟問題,被市委不定期地令其反省檢查;1983年8月,因嚴重經濟犯罪被判有期徙刑5年(保外就醫)。1984年6月14日下午,喬世凱從現在住房的涼臺上,一直緊張地注視著樓下挖地基的現場。當他看到幾名身著警服的公安人員出現在現場時,一下子象泄了氣的皮球癱軟在床上。這個殺人劫款後隱藏了20餘年的兇犯,在度過了幾個心驚肉跳的夜晚之後,終於在李揚屍骨重見天日之時,感到大勢已去,畏罪自殺。經法醫鑒定,喬屬吞服大量滴滴畏死亡,死亡時間在14日傍晚7點半左右。兇手自殺,下一步怎麼辦?

鬥智

毫無疑問,喬世凱之死給整個破案帶來了很大困難。然而,人民的衛士們深知,正義在手,張葆珍在控,何悉不勝呢!但是,大家也估計到,要攻破張葆珍這個“不尋常”的女人,任務是十分艱巨的。21年啊,與李揚的屍骨同室而居,一個在床上,一個在床下,經歷了多少擔擾,做了多少噩夢,又多少次陶醉在揮霍贓款的享樂之中!她一定早有充分的思想準備。第一次審訊時,張葆珍除了嘮叨她與喬世凱1953年結婚後,夫妻感情不好之外,凡涉及案件的提問,一概是兩句話:“屋裡埋死人的事我一點兒不知道。喬世凱死前什麼都沒跟我說。”之後便是緘口閉目,一言不發。在第二次審訊中,由於嚴密地分析,掌握了張葆珍的心理狀態,審訊人員始終掌握著進攻主動權:

“張葆珍,你說屋裡埋死人的事你一無所知,可是1963年以後,你家裡為什麼常點香?裡屋為什麼常上鎖?為什麼地上兩次打上了水泥地面?”

一連串的嚴詞追問,使張葆珍身不由己地顫搖了幾下,慢慢睜起眼泡:“我說,我說,地下埋的是李揚”。

“李揚長的什麼樣?”又一聲追問。

“比我高一點,年紀三十出頭,腳穿黑高腰皮鞋,上穿藍色中式外罩,蒜頭疙瘩扣子,藍布褲子……”張葆珍覺得出言有失,又急忙補充:“這些都是喬世凱對我說的。”

審訊人員抓住戰機,步步緊逼:“難道喬世凱連李揚衣服上的扣子是什麼樣都告訴你那麼詳細嗎?”這聲喝問,著實令張葆珍一愣,冷板的臉上掠過一種內虛和不安。突然,張葆珍抬起頭,顴骨上的肌肉抽搐了一下,渾濁的眼珠透出一種異樣的神色,她掃視了一下坐在正面的審訊人員嚴肅的面孔,唇齒打抖地說:“我交代。”接著她做了如下供述:“l963年11月22日,我九點上班,中午一點多鐘回到家,用鑰匙開了屋門的暗鎖,見喬世凱和××正在裡屋挖坑,地上躺著個死人,蓋著我家的舊狗皮褥子。當時我嚇了一跳,問這是誰,喬說是李揚,並瞪眼說你要報告就宰了你,×××也說你要報告就連你也埋在這裡。我說我不說,他們揭開狗皮褥子往坑裡抬的時候,我看見了李揚穿的衣服、鞋,以後我就上班去了。”

嚴肅的審訊室裡,記錄員記下了張葆珍的每一句供詞。張葆珍講著講著,似乎由於傾肺吐心,竟聲淚俱下。張葆珍真的徹底繳械了嗎?領導小組召集會議反復研究著張葆珍的供詞和調查所獲取的證明材料,一致認為以上供述是欺騙,是編造!一個女人在毫無思想準備的情況下,遇到這樣的兇殺案件能如此沉著地觀察並記下死者的衣著和當時的慘狀嗎?在她沒有參與的情況下,喬和同案犯在殺人現場尚未處理完的情況下,會那樣輕易地讓其離開現場,脫離控制嗎?對工作認真負責,是公安人員職業道德之所在。經過大量查證,排除了×××作案嫌疑,由此斷定,公安人員開始對張葆珍供詞的分析是正確的。×××不是同案犯,而是張葆珍企圖金蟬脫殼,嫁媧於人。這說明張葆珍不但沒有坦白交待,反而又在重新犯罪。

當張葆珍的第二道防線被攻破之後,內心更加空虛和不安,情緒低沉,壓力很大。審訊人員抓住時機,採用政策攻心,繼續審訊張葆珍。在黨的政策和法律的威懾下,在大量確鑿事實面前,張葆珍不得不低頭認罪。她用濃重而又嘶啞的滄縣口音供述了自己和喬世凱如何結識、預謀、殺害李揚的全過程……

真相

那是在1963年春天的一個上午,李揚到百貨大樓的鞋帽組櫃檯前買鞋,攀談中發現張葆珍操滄州口音,於是二人便拉起老鄉關係。以後李揚通過張葆珍又結識了喬世凱,他(她)們逐步熟悉,經常往來。一次李揚托張葆珍買皮鞋到其家中,喬世凱便和李揚談起了家常話,李揚無所不談,從日常工作到發薪日的緊張情況,滔滔不絕。談者無意,聽者有心,一場驚心動魄的殺人劫款的罪惡陰謀就在老鄉之間的熱情交談中醞釀成熟了。

1963年11月21日晚上,喬世凱夫婦在自己住所竊竊耳語:明天是22日,是李揚提款的日子,我不上班,真是天賜良機。到時候,你我如此這般……。

第二天早晨七點鐘,張葆珍來到百貨大樓上班,九點鐘借吃早班飯的機會匆匆趕回家。她打開暗鎖,在屋裡站了一下,忽然,感到內心一陣惚悚,儘管她和丈夫反反復複地進行了謀劃,儘管喬世凱老謀深算的樣子在她內心佔據了壓倒一切的位置,可那繃緊的心弦還是一直提到嗓子眼。十點多鐘,外面的車子響了,先進來的是李揚,後面跟著喬世凱。這時張葆珍假裝鎮定,象以往那樣,把李揚招呼到裡屋床上坐下,張羅著沏茶倒水。李揚把綠色帆布提包放在床上,對拿起暖壺的張葆珍連說:“不喝,不喝。”就在這一瞬間,站在她左後側的喬世凱迅速伸手抄起床下事先準備好的斧子,猛力一揮,“砰”的一聲,李揚一頭載倒在床下。“快拉上窗簾!”喬世凱焦急地壓低嗓門。張葆珍鞋都沒顧上脫,跨上床一把拉上窗簾,回過頭,見李揚的腳還在抽動。喬世凱又舉手劈了兩斧。血,順著李揚散亂的頭髮淌到地上。張葆珍從床上抽出一條舊皮褥子,蓋在李揚的身上。喬世凱從外面推進李揚的車子,又拿來鐵鍬,夫妻倆急忙在裡屋的東北角挖坑,將李揚面朝下扣在坑裡,又使勁按了按李揚的腿,而張葆珍迫不及待地用手往坑裡填起土來。李揚就這樣無聲無息地消失了。

那些天裡,儘管一聽到人們談起李揚,張葆珍總要心驚肉跳,但一想到櫃底的“一萬六”又給了她最大的祛驚安神之力。後來,屍臭帶來了麻煩,只有求助於香薰、灑來蘇兒,以後又請人打了水泥地面。他(她)們在公安機關偵破“李揚案件”攻勢步步逼近的情況下,始終在驚驚悸悸之中度日子。直到“文化大革命”中兩顆提到嗓子眼的心才掉進肚裡。一天,喬世凱興沖沖地回家,背著孩子們向妻子報喜道:“為‘李揚案件’,有人整上公安局了,真痛快!”於是,喝起美酒,哼起小調。接著家裡的穿用擺設也開始棄舊換新了。高級煙酒,高級呢料,“多機”“多轉”,應有盡有。兒女結婚成箱成箱地買茅臺酒,大講排場。

張葆珍供詞中的關鍵性情節與公安部門通過大量偵調技術工作掌握的證據完全吻合。二十一年前震動過整個山城的“李揚案件”真相大白了,被歪曲了的歷史終於恢復了本來面目。(完)

注:作者張景林,寫本文時為市司法局副局長(正處),後為張家口市政法委副書記,現已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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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還在不停地下著,然而木業街、花園街一帶的群眾不願離去。他們驚惑地怒視著被公安機關推進警車的張葆珍,車後追隨著一片詛咒。

深夜,市公安局主要領導同志們親臨指揮,在聽取彙報以後,指示必須迅速認定屍骨的身份,查明喬世凱死因及死亡經過。並立即成立了由市局、分局主要領導參加的破案領導小組。同時抽調了數十名有經驗、精明強幹的幹警組成了屍骨檢驗組、調查組、審訊組。

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公安局黨委的正確領導下,全體參戰幹警,開展了全面細緻的調查研究工作。根據有經驗的法醫對屍骨和現場遺留物仔細驗證的結果,認定確系李揚無疑。然而,兇手是誰?作案經過怎樣?要解開這個謎,偵調工作首列其名的當然是喬世凱。喬世凱何許人也?讓我們看一看他的歷史吧:該人現年54歲,懷來縣新保安人,1945年8月參加工作;l950年在張市公安大隊工作期間,因嚴重違法亂紀,於1951年底被清除出公安隊伍;l954年在市委黨校工作期間,因貪污問題受留黨察看處分;1955年在市政府工作時,因作風問題,市直機關黨委會給其開除黨籍、行政記大過處分;1963年調物資局工作期間,因以前的經濟問題,被市委不定期地令其反省檢查;1983年8月,因嚴重經濟犯罪被判有期徙刑5年(保外就醫)。1984年6月14日下午,喬世凱從現在住房的涼臺上,一直緊張地注視著樓下挖地基的現場。當他看到幾名身著警服的公安人員出現在現場時,一下子象泄了氣的皮球癱軟在床上。這個殺人劫款後隱藏了20餘年的兇犯,在度過了幾個心驚肉跳的夜晚之後,終於在李揚屍骨重見天日之時,感到大勢已去,畏罪自殺。經法醫鑒定,喬屬吞服大量滴滴畏死亡,死亡時間在14日傍晚7點半左右。兇手自殺,下一步怎麼辦?

鬥智

毫無疑問,喬世凱之死給整個破案帶來了很大困難。然而,人民的衛士們深知,正義在手,張葆珍在控,何悉不勝呢!但是,大家也估計到,要攻破張葆珍這個“不尋常”的女人,任務是十分艱巨的。21年啊,與李揚的屍骨同室而居,一個在床上,一個在床下,經歷了多少擔擾,做了多少噩夢,又多少次陶醉在揮霍贓款的享樂之中!她一定早有充分的思想準備。第一次審訊時,張葆珍除了嘮叨她與喬世凱1953年結婚後,夫妻感情不好之外,凡涉及案件的提問,一概是兩句話:“屋裡埋死人的事我一點兒不知道。喬世凱死前什麼都沒跟我說。”之後便是緘口閉目,一言不發。在第二次審訊中,由於嚴密地分析,掌握了張葆珍的心理狀態,審訊人員始終掌握著進攻主動權:

“張葆珍,你說屋裡埋死人的事你一無所知,可是1963年以後,你家裡為什麼常點香?裡屋為什麼常上鎖?為什麼地上兩次打上了水泥地面?”

一連串的嚴詞追問,使張葆珍身不由己地顫搖了幾下,慢慢睜起眼泡:“我說,我說,地下埋的是李揚”。

“李揚長的什麼樣?”又一聲追問。

“比我高一點,年紀三十出頭,腳穿黑高腰皮鞋,上穿藍色中式外罩,蒜頭疙瘩扣子,藍布褲子……”張葆珍覺得出言有失,又急忙補充:“這些都是喬世凱對我說的。”

審訊人員抓住戰機,步步緊逼:“難道喬世凱連李揚衣服上的扣子是什麼樣都告訴你那麼詳細嗎?”這聲喝問,著實令張葆珍一愣,冷板的臉上掠過一種內虛和不安。突然,張葆珍抬起頭,顴骨上的肌肉抽搐了一下,渾濁的眼珠透出一種異樣的神色,她掃視了一下坐在正面的審訊人員嚴肅的面孔,唇齒打抖地說:“我交代。”接著她做了如下供述:“l963年11月22日,我九點上班,中午一點多鐘回到家,用鑰匙開了屋門的暗鎖,見喬世凱和××正在裡屋挖坑,地上躺著個死人,蓋著我家的舊狗皮褥子。當時我嚇了一跳,問這是誰,喬說是李揚,並瞪眼說你要報告就宰了你,×××也說你要報告就連你也埋在這裡。我說我不說,他們揭開狗皮褥子往坑裡抬的時候,我看見了李揚穿的衣服、鞋,以後我就上班去了。”

嚴肅的審訊室裡,記錄員記下了張葆珍的每一句供詞。張葆珍講著講著,似乎由於傾肺吐心,竟聲淚俱下。張葆珍真的徹底繳械了嗎?領導小組召集會議反復研究著張葆珍的供詞和調查所獲取的證明材料,一致認為以上供述是欺騙,是編造!一個女人在毫無思想準備的情況下,遇到這樣的兇殺案件能如此沉著地觀察並記下死者的衣著和當時的慘狀嗎?在她沒有參與的情況下,喬和同案犯在殺人現場尚未處理完的情況下,會那樣輕易地讓其離開現場,脫離控制嗎?對工作認真負責,是公安人員職業道德之所在。經過大量查證,排除了×××作案嫌疑,由此斷定,公安人員開始對張葆珍供詞的分析是正確的。×××不是同案犯,而是張葆珍企圖金蟬脫殼,嫁媧於人。這說明張葆珍不但沒有坦白交待,反而又在重新犯罪。

當張葆珍的第二道防線被攻破之後,內心更加空虛和不安,情緒低沉,壓力很大。審訊人員抓住時機,採用政策攻心,繼續審訊張葆珍。在黨的政策和法律的威懾下,在大量確鑿事實面前,張葆珍不得不低頭認罪。她用濃重而又嘶啞的滄縣口音供述了自己和喬世凱如何結識、預謀、殺害李揚的全過程……

真相

那是在1963年春天的一個上午,李揚到百貨大樓的鞋帽組櫃檯前買鞋,攀談中發現張葆珍操滄州口音,於是二人便拉起老鄉關係。以後李揚通過張葆珍又結識了喬世凱,他(她)們逐步熟悉,經常往來。一次李揚托張葆珍買皮鞋到其家中,喬世凱便和李揚談起了家常話,李揚無所不談,從日常工作到發薪日的緊張情況,滔滔不絕。談者無意,聽者有心,一場驚心動魄的殺人劫款的罪惡陰謀就在老鄉之間的熱情交談中醞釀成熟了。

1963年11月21日晚上,喬世凱夫婦在自己住所竊竊耳語:明天是22日,是李揚提款的日子,我不上班,真是天賜良機。到時候,你我如此這般……。

第二天早晨七點鐘,張葆珍來到百貨大樓上班,九點鐘借吃早班飯的機會匆匆趕回家。她打開暗鎖,在屋裡站了一下,忽然,感到內心一陣惚悚,儘管她和丈夫反反復複地進行了謀劃,儘管喬世凱老謀深算的樣子在她內心佔據了壓倒一切的位置,可那繃緊的心弦還是一直提到嗓子眼。十點多鐘,外面的車子響了,先進來的是李揚,後面跟著喬世凱。這時張葆珍假裝鎮定,象以往那樣,把李揚招呼到裡屋床上坐下,張羅著沏茶倒水。李揚把綠色帆布提包放在床上,對拿起暖壺的張葆珍連說:“不喝,不喝。”就在這一瞬間,站在她左後側的喬世凱迅速伸手抄起床下事先準備好的斧子,猛力一揮,“砰”的一聲,李揚一頭載倒在床下。“快拉上窗簾!”喬世凱焦急地壓低嗓門。張葆珍鞋都沒顧上脫,跨上床一把拉上窗簾,回過頭,見李揚的腳還在抽動。喬世凱又舉手劈了兩斧。血,順著李揚散亂的頭髮淌到地上。張葆珍從床上抽出一條舊皮褥子,蓋在李揚的身上。喬世凱從外面推進李揚的車子,又拿來鐵鍬,夫妻倆急忙在裡屋的東北角挖坑,將李揚面朝下扣在坑裡,又使勁按了按李揚的腿,而張葆珍迫不及待地用手往坑裡填起土來。李揚就這樣無聲無息地消失了。

那些天裡,儘管一聽到人們談起李揚,張葆珍總要心驚肉跳,但一想到櫃底的“一萬六”又給了她最大的祛驚安神之力。後來,屍臭帶來了麻煩,只有求助於香薰、灑來蘇兒,以後又請人打了水泥地面。他(她)們在公安機關偵破“李揚案件”攻勢步步逼近的情況下,始終在驚驚悸悸之中度日子。直到“文化大革命”中兩顆提到嗓子眼的心才掉進肚裡。一天,喬世凱興沖沖地回家,背著孩子們向妻子報喜道:“為‘李揚案件’,有人整上公安局了,真痛快!”於是,喝起美酒,哼起小調。接著家裡的穿用擺設也開始棄舊換新了。高級煙酒,高級呢料,“多機”“多轉”,應有盡有。兒女結婚成箱成箱地買茅臺酒,大講排場。

張葆珍供詞中的關鍵性情節與公安部門通過大量偵調技術工作掌握的證據完全吻合。二十一年前震動過整個山城的“李揚案件”真相大白了,被歪曲了的歷史終於恢復了本來面目。(完)

注:作者張景林,寫本文時為市司法局副局長(正處),後為張家口市政法委副書記,現已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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