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裡每天都會更新一段感情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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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婆是在網上給認識,
她原來是在我們這裡一家公司做文職,
我們結婚後她就辭去了工作。
我是做飲食行業的,
從最早的小飯店到現在兩家火鍋店都是我自己一點一滴創業出來的。
我們結婚後,
老婆就提議讓我再買套小戶型的學區房,
一方面可以存錢理財用,
另一方面孩子以後上學也方便。
我覺得挺有道理,
所以也沒有多考慮就在市中心買了一套學區房。
這房子是買了,
可是這後面的事情讓我特別煩惱。
當時為了避免裝修麻煩,
我買房子的時候直接就是選擇精裝修的房子,
交房後老婆就告訴我想讓他父母過來住兩年,
盡盡自己孝心。
這房子我原本是打算租出去的,
但是老婆這樣說我也不好意思在反對什麼畢竟是孝順父母。
讓我沒有想到是他父母剛住第一年後就跟老婆商量說想讓他兒子在這裡結婚,
老婆跟我說後我是堅決反對,
我覺得她弟弟要是在這裡結婚,
這房子的性質可就變了。
老婆父母在這住的一年裡,
我是供吃供喝,
老婆沒上班也沒什麼錢,
所以那邊用錢都是我拿給她家的,
連物業費,
水電費也都是由我來繳。
現在因為房子老婆跟我有了很大的爭執,
說心裡話我並不是不讓她弟弟住,
而是住下了我怕以後就趕不走人家了。
現在我把話說的非常絕對,
如果她執意那麼我只能選擇離婚。
大家認為我這樣做有錯嗎,
我還有什麼更好的方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