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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的追求者讓傳授泡妞方法,果斷拒絕後,他做一事,我選擇報警

我和小新是通過線下聯誼相識的, 見面彼此都有好印象, 也就是有眼緣, 就加了微信私下處了一段日子。 經過相處, 不能說她不好吧, 只能說我們不合適, 分手是順理成章的事情。

分手後, 我們各自安好, 也就沒聯繫了。 但上個星期我們又開始聯繫, 原因挺讓人意外, 竟是因為她的追求者, 上來就說自己怎麼怎麼愛小新, 想和她結婚之類的話。 有些鬧心了都!

那天, 剛剛出單位大門, 那個人就出現在眼前, 向我招手, 我第一反應是這人可能是問路的, 真沒想到是前女友的追求者。 他叫我名字, 我明顯有些驚訝, 想著, 誰呀, 我們好像不認識!

人家上來就沒個自我介紹, 直接開門見山的說:

我知道你是小新的男朋友, 知道你們分手了, 我是她的追求者, 喜歡她好久了, 她不接受我的追求。 來找你, 是想從你這瞭解瞭解小新的事, 討教經驗的。 我知道小新心裡還愛著你,

所以才不接受我, 求你把她讓給我吧。

我心想, 感覺你好莫名其妙啊!

首先, 我並不認識他, 也不曉得他的名和姓, 搞不清楚他到底是什麼人, 沒准精神不正常呢;其次, 就算是我們認識, 對他有一些瞭解, 我好像沒義務和他掰扯這些吧?

在他說完後,

我果斷拒絕, 表示無權奉告, 結果這孫子一路驅車尾隨到我家, 在門外大喊大叫, 搞的鄰居都出來看笑話。

沒辦法我只有報警了。 對此, 我真是哭笑不得, 我當著員警和他的面說:我和她已分手是事實, 你喜歡就去追她唄, 何談‘讓’呢, 至於她喜不喜歡你, 你們能否在一起,

不是我教你她就能接受你的。

感情這事, 勉強不來的。 大家怎麼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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