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保險:
1、失業保險是什麼?
是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的, 由用人單位、職工個人繳費及國家財政補貼等管道籌集資金建立失業保險基金, 對因失業而暫時中斷生活來源的勞動者提供物質幫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 並通過專業訓練、職業介紹等手段為其再就業創造條度。
2、領取失業保險需要哪些條件?
①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 所在單位和個人已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
②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③已辦理失業登記, 並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
繳納失業保險1年以上不滿2年, 領取期限為3個月;
繳納失業保險2年以上不滿3年, 領取期限為6個月;
繳納失業保險3年以上不滿5年, 領取期限為12個月;
繳納失業保險5年以上不滿8年, 領取期限為15個月;
繳納失業保險8年以上不滿10年, 領取期限為18個月;
繳納失業保險10年以上, 領取期限為24個月。
下期預告:社保知識大雜燴, 工傷保險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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