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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證人劉鑫!我不再沉默!”

陳世峰被判刑20年, 儘管有幾百萬人請願死刑, 仍然無法干預日本法院的判決, 但是日本法院至少盡力了, 維持公正性。

陳世鋒被宣判是在北京時間下午兩點, 劉鑫則在三點半發了一篇文章:《我是證人劉鑫!我不再沉默!(1)案發現場》

文章內容很長, 我簡略地概括一下, 沒有任何個人見解:

1、案發後, 我(劉鑫)主動配合員警調查, 並積極交代陳世峰的資訊, 直到後來我才知道陳世峰殺人了。

2、員警禁止我與任何筆錄中出現的人聯繫, 甚至和以前的朋友減少聯繫。

3、我知道阿姨還在日本, 我也相對自由, 曾經發微信約阿姨見面, 阿姨因忙碌而拒絕。

4、陳世峰被逮捕前, 阿姨把我的話都發在網上, 讓他知道後, 刪乾淨所有痕跡, 並編織出脫罪的謊言。

5、12號, 有兩位員警陪我去江歌的葬禮, 因為員警擔心裡面有中國媒體, 怕我洩露案件資訊, 禁止我進去。

6、員警問我是否願意以脅迫罪起訴陳世峰,

將他拘留起來, 再尋找更多證據, 我立即同意了。

7、局面採訪是最大的失誤!王志安告訴我見了阿姨要順從不要辯解, 我照做了, 進門就道歉, 但是沒有用。 阿姨的情緒無法安撫, 我全家資訊也被曝光, 受盡唾駡。 連不能說的案件資訊也公開了。

8、大年三十我換新髮型, 是因為宅在家一直哭太久, 家人拉我出去剪髮。 這期間阿姨一直在網路罵我們, 我父母說讓她罵吧。

9、因為家裡被貼大字報, 在和阿姨通電話的時候, 我媽媽情緒不好, 一直無法安撫阿姨, 最後急了說一句:是她命短。

10、我該做的都做了, 我已經盡力了。 如果再有侵害我家人的行動, 必將依法維護自己的權利!!

圍繞著這篇文章的疑點有很多, 我逐一進行分析, 如有補充, 請在留言區回復:

1、這是一篇很有心機的文章。

首先從標題上可以看出, 這是“(1)案發現場”, 接下來還有(2)、(3)、(4)等著發出來, 說明是系列文章。

文章底下的評論區只留下寥寥13條評論, 基本是站在劉鑫這邊, 為她喊冤。 其實不乏“經典”的博主留言,

例如特調, 免費寫手等, 不過一批加V的博主看形勢不對, 已經刪掉了評論。

從陳世峰被判刑, 劉鑫就立刻發表文筆凝練、深思熟慮的系列文章, 顯然早有計劃, 試圖一步步清洗汙名。

2、文不對題, 避重就輕。

文章標題打著“案發現場”四個字, 但是內容開頭就是“接下來我想說一下案發之後, 我都經歷了什麼。 ”完全跳過了案發現場這個關鍵點。

全文都在講述案發後的所有經過, 而對陳世峰的作案原因, 以及在門外殺害江歌的過程, 隻字不提, 以“精神恍惚”一筆帶過。

其實我們不在乎你案發之後, 心情有多悲痛, 有多配合警方的行動。 我們只在乎當時的具體情況是, 劉鑫你別藏著掖著。

3、一直堅持“門沒有鎖”, 即使已經被打臉。

劉鑫的文章提到:

“大概3號淩晨20分左右, 員警來到現場以後, 我稍微感到安心, 依然精神恍惚。 我去開門, 一開門, 門把手一轉就開了, 還沒推開多大, 幾釐米吧, 員警就喝止, 說:裡面的人不要出來。 我只好又縮了回去。 ”

在這段文字裡, 致命的漏洞是門沒有鎖上。 劉鑫一再堅持沒有鎖門, 我不想揣測太多, 直接擺實錘:

江歌案的判決書公佈:陳世峰是懷著殺害劉鑫目的前往公寓, 目標並不是江歌, 而是劉鑫。 劉鑫與江歌一起回家, 劉鑫先行跑進房間。 陳世峰因為見不到前劉鑫, 所以在走廊對江歌殺害。

因此, 陳世峰把江歌殺了, 如果門沒有鎖, 他是不會放過劉鑫這個證人, 這裡就有矛盾。 其次, 判決書也證實了, 江歌是替劉鑫擋刀而死。

最後, 在通話錄音裡, 劉鑫還親口說:“門鎖了,不要再罵了!”

4、劉鑫無論告不告訴江母,對司法量刑都沒有任何影響。

在文章裡,劉鑫多次擔憂案件資訊遭到洩露,並說明國內輿論對日本司法的影響很大,暗中指責江母為陳世峰脫罪。

5、文章細節清晰,邏輯嚴謹,但是庭審作證時一問三不知。

劉鑫在庭審作證時,對許多關鍵點無法複述,回答大多是“記不清楚了”、“不知道”,導致證言效力削弱,被檢方和辯方同時質疑。

但是在這篇文章裡,劉鑫的思維十分清晰,細節還原的淋漓盡致,如員警的問題,記得一清二楚:

讓我描述我和三叔所住房間的樣子。

和員警一起去我們房間拍照取證。

讓我描述三叔鑰匙的樣子,都掛著什麼吊墜,大概幾把鑰匙,都是幹什麼的鑰匙。

三叔喜歡隨身攜帶什麼掛飾。

筆錄裡面出現的所有人,哪怕只是個路人,他們都會私下去核對,所說一致,沒有問題之後,讓我簽字+蓋章。

指證監控圖像裡面的人是否認識,是誰,判斷依據,簽字+蓋章。

員警拍了很多衣服,帽子,背包的圖片,問我認識哪個,在哪兒見過,誰的私人物品,判斷依據,簽字+蓋章。

6、“不是我不見,是江歌媽媽拒絕見我。”

劉鑫曾在文章裡提到:“我知道三叔媽媽還在日本,我也相對自由,曾經發微信,約三叔媽媽見面,阿姨因忙碌而拒絕。”

從江母和劉鑫的聊天記錄可以看出,劉鑫一直以不便公開案情為躲避,由而江母迫切想得到女兒的資訊。事實真相是,這一年裡,劉鑫只提出過一次見面的提議。

7.王志安的煞費苦心,被白眼狼所對待。

劉鑫一家人都在躲避江母,後來忍受不了網友指責,希望王志安的《局面》能修復和江母的矛盾,王志安也一直鼓勵劉鑫說出事實真相,化解大眾誤解。

但是這篇文將責任和怨氣甩給了局面。因為王志安太讓劉鑫失望了,原本安排好的“道歉環節”根本沒用,這個訪談還嚴重影響了她和家人的生活。從頭到尾,劉鑫其實只在乎節目能不能給自己翻盤。

8、劉鑫指責江母在網上罵人,自己家人只是沒文化而已。

文章裡有一句:“這期間三叔媽媽一直在網路罵我們,我父母想的是,讓她罵吧,她出氣了也許會好受一點。親戚也都是這樣勸我們的,所以我們一個字沒抱怨。”

但是自始至終,江母的網上言論只能說在“控訴”和聲討,沒有任何類似“是她命短”的詛咒。

劉鑫似乎忽略了,正是自己唯恐不及地躲避江母,沒有表達半分的關懷,才被千夫所指。

江母的話如下:

報警的錄音,是經過很多翻譯佐證的。你在江歌家裡住了兩個月,怎麼樣鎖門你不知道?不記得?案發時候的一些情節,你都不記得?不清楚?都靠你猜測?

唯獨你在錄音當中的那句話,“把門鎖了,你不要罵了”我聽過報警錄音。你的確很慌亂。你在如此慌亂的情況下,你唯獨對那句話記得很清楚。

還有,你不參加江歌的葬禮。你說員警不讓。可是我問過調查我的員警,你劉鑫在警方那裡,不屬於犯罪嫌疑人。你有完全的人身自由、通信自由。

你說警方不允許你見我、聯繫我。但是11月4日,你就給你打工地方的老闆娘打過電話,你告訴她,是陳世鋒殺害了江歌!難道這是員警允許你說的嗎?!陳世鋒是殺害我江歌的直接兇手,你在我江歌被害案中,你扮演什麼角色?

回國之後,我會和你對簿公堂!

整篇文章,最能體現劉鑫內心的話是:

“我也希望三叔媽媽告訴我們,她到底想要怎樣?這個問題我問了很多很多次。到底想要怎麼樣才能結束這個局面?”

事到如今,劉鑫的文章裡,始終堅信“江歌的死和我無關,都是陳世峰的錯。”

從劉鑫在法庭上否認之前的供訴,甚至否認聽到門把手轉動和門鈴響,就是為了證明陳世峰沒有殺劉鑫的傾向。只有這樣,江媽媽才無法向劉鑫索取民事賠償,缺少了重要依據。

但是劉鑫的自私就在於這裡,她否認法庭陳述,不僅對她有利,更是對陳世峰的減刑有利。最後她還倒打一耙:你們看,陳世鋒沒判死刑,就是你們網友當初宣傳的鍋。

劉鑫對網友的指責,並非全錯,至少陳世峰的各種辯詞,都是拜那些假裝“理性”的人所賜。

在庭審第一天,陳世峰律師就提出“刀是劉鑫遞給江歌”的詭辯,這個栽贓邏輯,第一發源地就是知乎。

而劉鑫這篇文章幾乎彌補了所有“漏洞”,很多細節也是拜那些假裝理性的人所賜。他們為了支持自己的立場,從反面不斷地推敲,試圖為劉鑫辯護。

水軍會在留言下謾駡,試圖激怒江母,並充分利用“完美受害人”的特徵,帶著網友節奏。

現在他們已經成功了,至少越來越多的人開始踩江母。

劉鑫還親口說:“門鎖了,不要再罵了!”

4、劉鑫無論告不告訴江母,對司法量刑都沒有任何影響。

在文章裡,劉鑫多次擔憂案件資訊遭到洩露,並說明國內輿論對日本司法的影響很大,暗中指責江母為陳世峰脫罪。

5、文章細節清晰,邏輯嚴謹,但是庭審作證時一問三不知。

劉鑫在庭審作證時,對許多關鍵點無法複述,回答大多是“記不清楚了”、“不知道”,導致證言效力削弱,被檢方和辯方同時質疑。

但是在這篇文章裡,劉鑫的思維十分清晰,細節還原的淋漓盡致,如員警的問題,記得一清二楚:

讓我描述我和三叔所住房間的樣子。

和員警一起去我們房間拍照取證。

讓我描述三叔鑰匙的樣子,都掛著什麼吊墜,大概幾把鑰匙,都是幹什麼的鑰匙。

三叔喜歡隨身攜帶什麼掛飾。

筆錄裡面出現的所有人,哪怕只是個路人,他們都會私下去核對,所說一致,沒有問題之後,讓我簽字+蓋章。

指證監控圖像裡面的人是否認識,是誰,判斷依據,簽字+蓋章。

員警拍了很多衣服,帽子,背包的圖片,問我認識哪個,在哪兒見過,誰的私人物品,判斷依據,簽字+蓋章。

6、“不是我不見,是江歌媽媽拒絕見我。”

劉鑫曾在文章裡提到:“我知道三叔媽媽還在日本,我也相對自由,曾經發微信,約三叔媽媽見面,阿姨因忙碌而拒絕。”

從江母和劉鑫的聊天記錄可以看出,劉鑫一直以不便公開案情為躲避,由而江母迫切想得到女兒的資訊。事實真相是,這一年裡,劉鑫只提出過一次見面的提議。

7.王志安的煞費苦心,被白眼狼所對待。

劉鑫一家人都在躲避江母,後來忍受不了網友指責,希望王志安的《局面》能修復和江母的矛盾,王志安也一直鼓勵劉鑫說出事實真相,化解大眾誤解。

但是這篇文將責任和怨氣甩給了局面。因為王志安太讓劉鑫失望了,原本安排好的“道歉環節”根本沒用,這個訪談還嚴重影響了她和家人的生活。從頭到尾,劉鑫其實只在乎節目能不能給自己翻盤。

8、劉鑫指責江母在網上罵人,自己家人只是沒文化而已。

文章裡有一句:“這期間三叔媽媽一直在網路罵我們,我父母想的是,讓她罵吧,她出氣了也許會好受一點。親戚也都是這樣勸我們的,所以我們一個字沒抱怨。”

但是自始至終,江母的網上言論只能說在“控訴”和聲討,沒有任何類似“是她命短”的詛咒。

劉鑫似乎忽略了,正是自己唯恐不及地躲避江母,沒有表達半分的關懷,才被千夫所指。

江母的話如下:

報警的錄音,是經過很多翻譯佐證的。你在江歌家裡住了兩個月,怎麼樣鎖門你不知道?不記得?案發時候的一些情節,你都不記得?不清楚?都靠你猜測?

唯獨你在錄音當中的那句話,“把門鎖了,你不要罵了”我聽過報警錄音。你的確很慌亂。你在如此慌亂的情況下,你唯獨對那句話記得很清楚。

還有,你不參加江歌的葬禮。你說員警不讓。可是我問過調查我的員警,你劉鑫在警方那裡,不屬於犯罪嫌疑人。你有完全的人身自由、通信自由。

你說警方不允許你見我、聯繫我。但是11月4日,你就給你打工地方的老闆娘打過電話,你告訴她,是陳世鋒殺害了江歌!難道這是員警允許你說的嗎?!陳世鋒是殺害我江歌的直接兇手,你在我江歌被害案中,你扮演什麼角色?

回國之後,我會和你對簿公堂!

整篇文章,最能體現劉鑫內心的話是:

“我也希望三叔媽媽告訴我們,她到底想要怎樣?這個問題我問了很多很多次。到底想要怎麼樣才能結束這個局面?”

事到如今,劉鑫的文章裡,始終堅信“江歌的死和我無關,都是陳世峰的錯。”

從劉鑫在法庭上否認之前的供訴,甚至否認聽到門把手轉動和門鈴響,就是為了證明陳世峰沒有殺劉鑫的傾向。只有這樣,江媽媽才無法向劉鑫索取民事賠償,缺少了重要依據。

但是劉鑫的自私就在於這裡,她否認法庭陳述,不僅對她有利,更是對陳世峰的減刑有利。最後她還倒打一耙:你們看,陳世鋒沒判死刑,就是你們網友當初宣傳的鍋。

劉鑫對網友的指責,並非全錯,至少陳世峰的各種辯詞,都是拜那些假裝“理性”的人所賜。

在庭審第一天,陳世峰律師就提出“刀是劉鑫遞給江歌”的詭辯,這個栽贓邏輯,第一發源地就是知乎。

而劉鑫這篇文章幾乎彌補了所有“漏洞”,很多細節也是拜那些假裝理性的人所賜。他們為了支持自己的立場,從反面不斷地推敲,試圖為劉鑫辯護。

水軍會在留言下謾駡,試圖激怒江母,並充分利用“完美受害人”的特徵,帶著網友節奏。

現在他們已經成功了,至少越來越多的人開始踩江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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