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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十一大總督衙門曝光:看你知道幾個

直隸總督

總督, 通常指一個國家的某片相對自主的區域中實際或名義上的最高行政長官。 清朝時對統轄一省或數省行政、經濟及軍事的長官稱為“總督”,

尊稱為“督憲”、“制台”等, 官階為正二品, 但可通過兼兵部尚書銜高配至從一品。 與只掌握一省行政事務的巡撫不同, 總督兼管數省, 同時在政務之外也兼掌軍務。

總督舉足輕重, 入則為朝廷顯官, 出則為一方軍政之首, 故時人稱文帥第一重任。 清初總督額數及轄區並不固定, 乾隆以後成為定制, 全國設有八個總督:直隸總督 、兩江總督、陝甘總督、閩浙總督、湖廣總督、兩廣總督、四川總督、雲貴總督。 光緒三十二年, 東北奉天、吉林、黑龍江建行省, 改將軍為總督, 稱東三省總督。 此外明清時還專門設有河道總督、漕運總督等專管某項政務的總督官職。

直隸總督

正式官銜為“總督直隸等處地方提督軍務、糧餉、管理河道兼巡撫事”,

管轄今北京、天津, 河北大部、河南小部、山東小部地域。 順治五年設直隸山東河南三省總督, 總督府駐大名(今邯鄲市大名縣)。 雍正八年總督署遷駐保定, 直至清朝滅亡, 保定至今保存有完整的直隸總督署建築。 由於直隸省地處京畿要地, 因此直隸總督被稱為疆臣之首。

兩江總督

正式官銜為“督辦兩江(即江南省和江西省)地方提督軍務 、糧餉、操江、統轄南河事務”, 管轄今江蘇、安徽、上海、江西等地域。 順治四年設江南江西河南三省總督, 總督府駐江甯(今南京)。 順治九年, 總督府一度遷往南昌, 改名江西總督。 康熙元年, 操江事務劃歸江南總督管理。 康熙二十一年仍合, 正式定名為兩江總督。 兩江總督是清王朝最重要的稅賦來源地,

也是人文薈萃之地。

兩江總督

閩浙總督

正式官銜為“總督福建、浙江二處地方提督軍務、糧餉、管理河道兼巡撫事”, 管轄今福建、浙江等地域。 順治二年, 設立福建總督, 總督府駐福州, 兼管浙江。 順治五年, 改名為浙閩總督, 總督府遷往衢州,

仍兼管福建。 順治十五年, 兩省各設總督, 福建總督府駐漳州, 浙江總督府駐溫州。 康熙十年, 將福建總督府遷往福州。 次年, 取消浙江總督。 乾隆三年正式定制為閩浙總督, 總督府駐福州。 光緒十一年正式設立臺灣省, 歸閩浙總督管轄, 自此閩浙總督統管福建、浙江、臺灣三省軍民政務。

閩浙總督

雲貴總督

正式官銜為“總督雲南、貴州兩地提督軍務、糧餉兼巡撫事”, 管轄今雲南、貴州等地域。 康熙元年設立雲南總督, 總督府駐曲靖;貴州總督, 總督府駐安順。 康熙二十六年雲南總督府遷雲南府。 雍正十年雲貴總督兼轄廣西。 雍正十二年雲貴總督恢復掌管兩省。

雲貴總督

湖廣總督

正式官銜為總督湖北、湖南等處地方提督軍務、糧餉兼巡撫事,管轄今湖北、湖南等地域。因湖南、湖北兩省在明朝時屬湖廣省,因此通稱為湖廣總督。順治元年設湖廣總督,總督府駐武昌,康熙七年廢,九年再置。康熙十九年,改川湖總督複為湖廣總督,還駐武昌。康熙二十六年,更名湖北湖南總督。

湖廣總督

兩廣總督

正式官銜為“總督兩廣等處地方提督軍務、糧餉兼巡撫事”,管轄今廣東、廣西和海南等地域。兩廣設置總督,始于明代景泰三年,到成化元年成為定制。清順治元年置廣東總督,兼轄廣西,總督駐廣州。順治十二年總督府遷往梧州。康熙二年,另置廣西總督,廣東總督移駐廉州。雍正七年為鎮壓苗族起事,廣西政務暫歸雲貴總督兼轄。雍正十二年廣西複隸廣東總督管轄,並更名為兩廣總督。乾隆十一年,兩廣總督遷駐廣州。

兩廣總督

陝甘總督

正式官銜為“總督陝甘等處地方提督軍務、糧餉、管理茶馬兼巡撫事”,管轄今陝西、甘肅、寧夏、新疆和青海部分等地域。順治二年設陝西三邊總督,兼轄甘肅,總督府駐西安。順治三年又兼轄四川。順治十一年改為川陝三邊總督,仍兼轄甘肅。乾隆二十五年,四川另置,陝甘合併,更名陝甘總督。乾隆二十九年,陝甘總督衙門移駐蘭州府,直到清朝滅亡。

陝甘總督

四川總督

正式官銜為“總督四川等處地方提督軍務、糧餉兼巡撫事”,管轄今四川、重慶等地域。順治十四年專置四川總督,駐重慶。康熙七年更名為川湖總督,遷往荊州。康熙九年,又還駐重慶。雍正九年複置四川總督,駐成都。

四川總督

東三省總督

正式官銜為“總督東三省等處地方兼管三省將軍、奉天巡撫事”,管轄今遼寧、吉林、黑龍江和內蒙古自治區部分等地域。光緒三十三年(1907年4月20日),清廷以“東三省吏治因循,民生困苦,亟應認真整頓,以除積弊而專責成”為由,諭令改盛京將軍為東三省總督,兼管三省將軍事務,隨時分駐三省行台,增設奉天、吉林、黑龍江三省巡撫,東三省正式改為行省制度。

東三省總督

漕運總督

全稱為“總督漕運兼提督軍務巡撫鳳陽等處兼管河道”,是明、清兩朝中央政府派出的統管全國漕運事務的高級官員,品級為從一品或正二品。始設於明景泰二年,駐節于南直隸淮安府城(今江蘇省淮安市淮安區現存漕運總督府遺址),不僅管理跨數省長達3000多裡的運河沿線,並且還管理地方行政事務,在明代和清初兼廬鳳巡撫,管理鳳陽府、淮安府、揚州府、廬州府和徐州、和州和滁州3州;自清末的1860年起節制江蘇長江以北諸鎮、諸道。而各省的督糧道,都隸屬于漕運總督。1905年因河道廢棄而裁撤。

漕運總督

河道總督

明成化七年設河道總督(簡稱“河督”、“總河”),駐山東濟寧。清初置河道總督,掌管黃河、京杭大運河及永定河堤防、疏浚等事,駐山東濟寧。康熙十六年總河衙門遷至江蘇清江浦(今江蘇淮安市清浦區,至今保留有河督府署——清晏園)。雍正二年設副總河,駐河南武陟,負責河南、山東河務。雍正七年改總河為“總督江南河道提督軍務”(簡稱“江南河道總督”或“南河總督”,管轄江蘇、安徽等地黃河、淮河、運河防治工作),仍駐清江浦;副總河為“總督河南、山東河道提督軍務”(簡稱“河東河道總督”或“河東總督”,管轄河南、山東等地黃河、運河防治工作),駐濟寧。次年又增設直隸河道總督(簡稱“北河總督”),歸直隸總督兼領,管轄海河水系各河及運河事務,駐天津。

河道總督

雲貴總督

湖廣總督

正式官銜為總督湖北、湖南等處地方提督軍務、糧餉兼巡撫事,管轄今湖北、湖南等地域。因湖南、湖北兩省在明朝時屬湖廣省,因此通稱為湖廣總督。順治元年設湖廣總督,總督府駐武昌,康熙七年廢,九年再置。康熙十九年,改川湖總督複為湖廣總督,還駐武昌。康熙二十六年,更名湖北湖南總督。

湖廣總督

兩廣總督

正式官銜為“總督兩廣等處地方提督軍務、糧餉兼巡撫事”,管轄今廣東、廣西和海南等地域。兩廣設置總督,始于明代景泰三年,到成化元年成為定制。清順治元年置廣東總督,兼轄廣西,總督駐廣州。順治十二年總督府遷往梧州。康熙二年,另置廣西總督,廣東總督移駐廉州。雍正七年為鎮壓苗族起事,廣西政務暫歸雲貴總督兼轄。雍正十二年廣西複隸廣東總督管轄,並更名為兩廣總督。乾隆十一年,兩廣總督遷駐廣州。

兩廣總督

陝甘總督

正式官銜為“總督陝甘等處地方提督軍務、糧餉、管理茶馬兼巡撫事”,管轄今陝西、甘肅、寧夏、新疆和青海部分等地域。順治二年設陝西三邊總督,兼轄甘肅,總督府駐西安。順治三年又兼轄四川。順治十一年改為川陝三邊總督,仍兼轄甘肅。乾隆二十五年,四川另置,陝甘合併,更名陝甘總督。乾隆二十九年,陝甘總督衙門移駐蘭州府,直到清朝滅亡。

陝甘總督

四川總督

正式官銜為“總督四川等處地方提督軍務、糧餉兼巡撫事”,管轄今四川、重慶等地域。順治十四年專置四川總督,駐重慶。康熙七年更名為川湖總督,遷往荊州。康熙九年,又還駐重慶。雍正九年複置四川總督,駐成都。

四川總督

東三省總督

正式官銜為“總督東三省等處地方兼管三省將軍、奉天巡撫事”,管轄今遼寧、吉林、黑龍江和內蒙古自治區部分等地域。光緒三十三年(1907年4月20日),清廷以“東三省吏治因循,民生困苦,亟應認真整頓,以除積弊而專責成”為由,諭令改盛京將軍為東三省總督,兼管三省將軍事務,隨時分駐三省行台,增設奉天、吉林、黑龍江三省巡撫,東三省正式改為行省制度。

東三省總督

漕運總督

全稱為“總督漕運兼提督軍務巡撫鳳陽等處兼管河道”,是明、清兩朝中央政府派出的統管全國漕運事務的高級官員,品級為從一品或正二品。始設於明景泰二年,駐節于南直隸淮安府城(今江蘇省淮安市淮安區現存漕運總督府遺址),不僅管理跨數省長達3000多裡的運河沿線,並且還管理地方行政事務,在明代和清初兼廬鳳巡撫,管理鳳陽府、淮安府、揚州府、廬州府和徐州、和州和滁州3州;自清末的1860年起節制江蘇長江以北諸鎮、諸道。而各省的督糧道,都隸屬于漕運總督。1905年因河道廢棄而裁撤。

漕運總督

河道總督

明成化七年設河道總督(簡稱“河督”、“總河”),駐山東濟寧。清初置河道總督,掌管黃河、京杭大運河及永定河堤防、疏浚等事,駐山東濟寧。康熙十六年總河衙門遷至江蘇清江浦(今江蘇淮安市清浦區,至今保留有河督府署——清晏園)。雍正二年設副總河,駐河南武陟,負責河南、山東河務。雍正七年改總河為“總督江南河道提督軍務”(簡稱“江南河道總督”或“南河總督”,管轄江蘇、安徽等地黃河、淮河、運河防治工作),仍駐清江浦;副總河為“總督河南、山東河道提督軍務”(簡稱“河東河道總督”或“河東總督”,管轄河南、山東等地黃河、運河防治工作),駐濟寧。次年又增設直隸河道總督(簡稱“北河總督”),歸直隸總督兼領,管轄海河水系各河及運河事務,駐天津。

河道總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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