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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媽過生日,老婆送“金手鐲”,回家就和她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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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之中需要夫妻雙方的互相理解和包容, 尤其是對雙方父母一定要將心比心......

去年丈母娘過壽, 我老婆讓我拿一萬多塊給她媽買禮物。 我問她:“買禮物就買禮物, 用得著一萬?”她說:“這是我媽五十大壽, 按我們家風俗必須送金首飾, 必須要買的……這也是你在我媽面前表示的機會, 別扣扣索索的!”

既然必須要買的, 我也沒多說什麼, 把工資卡給了她。 第二天, 她就拿著去買了手鐲……

今年我媽過生日, 我想著去年給丈母娘買了金手鐲, 今年我媽這裡也不能少了, 打算也買個一樣的送給我媽做生日禮物!

不巧的是我剛好趕上出差, 於是把錢交給我老婆, 告訴她買好了送給我媽……

打電話問她的時候, 她也說買好了, 已經送我媽了。 我打電話給我媽, 我媽還說我亂花錢, 不過也很高興!

出差回到家, 我先去了我媽那裡看看。 我問我媽手鐲怎麼不戴著, 她說這麼貴重的東西不捨得戴, 收起來了!

過了幾天, 我在家裡找東西, 發現櫃子裡有一萬多塊錢, 正是我留給我老婆買金的錢!我覺得事情不簡單, 打電話問我老婆怎麼回事?她的幾句話讓我立刻怒了……

原來, 我給她的錢根本沒花, 她幾十塊錢買了個假貨糊弄我媽!你給你媽花錢買真的, 給我媽買假貨, 還臭不要臉的說:“反正你媽老眼昏花的, 買了真的她也不識貨, 有個假的意思一下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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