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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不是“處子”之身,就不值錢了嗎?

讀書的時候, 交往過兩個男朋友, 後來都分手了。 那時候涉世未深, 只覺得學生談戀愛、交男朋友是件好玩, 順應潮流的事情, 哪裡知道相處下來, 才知道要一起過生活日子真的很難, 性格不合我們常常會因為一點小事情而大吵大鬧, 最終都導致了分手。

現在, 想要一份真摯的感情, 找到一個會關心自己, 心疼自己的好男人來結婚, 卻發現很多男人會因為你的過去, 而耿耿於懷, 甚至嫌棄你。 我只不過談過兩次戀愛, 現在想再愛一次, 就因為不是“處子之身”, 就該被嫌棄了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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