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山東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印發了《山東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辦法》。
該辦法共八章50條, 對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內容、考核標準、考核方法、考核結果使用等進行規定。 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那麼, 考核究竟怎麼考呢
接下來就跟著小編一起看看吧
考核範圍、重點
考核範圍:
事業單位聘用在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工勤技能崗位以及特設崗位的工作人員;事業單位領導人員;機關工勤人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中的工勤人員以及使用事業編制的各類學會、協會、基金會等社會團體工作人員。
考核重點:
考核工作人員的德、能、勤、績、廉等方面, 以及工作實績。
平時考核、年度考核、聘期考核
考核分為平時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①平時考核重點考核工作人員履行崗位職責與出勤、遵守單位管理制度情況, 完成日常工作任務、階段工作目標情況及所產生的效益, 服務物件的滿意度等。
②年度考核以平時考核為基礎, 側重考核年度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及工作表現。 一般在每年年末或者次年年初進行。
③聘期考核以年度考核為基礎, 側重考核聘期任務目標完成情況。
不合格將被解聘
考核結果將作為調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工資以及續訂、解除聘用合同的依據。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合格檔次的, 不得增加薪級工資;
按照有關規定核減績效工資;
按照降低1~2個崗位等級的原則調整到同類別或者其他類別的崗位;
本年度不計算為現聘崗位(職員等級)的任職年限;
一年內不得聘用到高於調整後所聘崗位等級的崗位;
連續兩年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合格檔次的, 用人單位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可以與其解除聘用合同。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期考核被確定為不合格檔次的, 事業單位可以不與其續訂聘用合同,
這一規定, 事關所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以後可得更加努力工作了, 千萬別被解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