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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資訊」工傷保險新政早知道!

《浙江省工傷保險條例》將於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新的《工傷條例》, 對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工傷保險待遇等方面作了明確。 在杭州主城區, 工傷相關問題具體怎麼辦?

下面的內容請認真看!

發生了工傷後需要準備哪些材料申報工傷認定?

工傷認定申請表;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醫療診斷證明(包括初診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浙江省工傷保險條例》除以上三項內容外, 還補充了“申請人能夠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

不同情形還需提交的相應證明

《工傷認定辦法》附件中還詳細列舉了各種具體情況需要準備的資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還應當分別提交相應證據:

(一)職工死亡的, 提交死亡證明;

(二)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 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提交公安部門的證明或者其他相關證明;

(三)因工外出期間, 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提交公安部門的證明或者相關部門的證明;

(四)上下班途中, 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提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或者其他相關部門的證明;

(五)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 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提交醫療機構的搶救證明;

(六)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提交民政部門或者其他相關部門的證明;

(七)屬於因戰、因公負傷致殘的轉業、復員軍人, 舊傷復發的, 提交《革命傷殘軍人證》及勞動能力鑒定機構對舊傷復發的確認。

發生事故後多長時間申請認定工傷?

用人單位應當自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三十日內, 以及因特殊情況經市、縣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延長的時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受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可以在發生事故傷害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一年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用人單位在法定申請時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受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也在此時限內提出的, 由最先提出申請的一方作為工傷認定申請人。

如何申請工傷勞動能力鑒定?

職工發生工傷, 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可申請勞動能力鑒定。 申請鑒定時需要提供的材料有:《杭州市職工工傷和職業病勞動能力鑒定表》一式四份, 工傷職工身份證影本一份。 申請受理後, 根據《杭州市職工工傷與職業病勞動能力鑒定通知》的內容, 攜帶相應材料在指定時間到規定地點參加勞動能力鑒定的面檢。 面檢結束約一周以後, 憑《受理單》到視窗領取鑒定結果。

到哪裡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

認定:發生事故傷害後, 可以向杭州市以及各個主城區的人力社保行政機構提出認定申請。

鑒定:主城區的職工和企業需要申請勞動能力鑒定, 將申請材料遞交至中河中路240號杭州市人力社保局行政服務大廳。

根據“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 認定工傷和勞動能力鑒定的結果都以電子化形式傳遞給社保待遇支付部門。 換句話說, 即使申請人沒有時間到視窗領取《認定工傷決定書》和《杭州市職工工傷和職業病勞動能力鑒定表》的結果, 也可以直接到社保申請工傷待遇支付。

工傷保險待遇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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