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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A得分後衛的進化史,喬丹、科比引領聯盟後衛進攻風格

隨著本賽季炮蘿聯手哈登被推上控衛位置, 大帝恩比德、唐斯等年輕中鋒的崛起, 得分後衛已成為如今聯盟裡最弱勢、人才最凋零的群體。 看著如今的克萊、德羅贊和比爾, 人們無限懷念四大分衛縱橫江湖的年代, 以及閃電俠年輕時的風馳電掣。

的確, 21世紀的頭十年, 雖然聯盟的霸主是奧尼爾和鄧肯兩位巨人, 但聯盟最奪目的亮色, 永遠屬於那群飛天入地, 扣籃遠投樣樣美如畫的鋒衛搖擺人。

在廣大80、90後球迷心中, 得分後衛的樣本, 就應該是喬丹和他的接班人們那樣, 兩米左右, 身材修長, 飛天遁地, 在2、3號位之間無縫切換。 事實上, 喬丹、科比、卡特、麥迪都分別作為後衛和前鋒入選過全明星, 麥迪更是歷史唯一一個作為後衛和前鋒都入選過第一陣容的球員。

然而你可曾想過, 這段伴隨你我成長的絢爛得分後衛盛世史, 實際上完全是被喬丹一個人給帶偏了呢?事實上當我們翻開歷史, 我們會發現, 歷史上的得分後衛, 並不是我們印象中的這個樣子。 相反, 喬丹及其接班人們, 才是2號位上的“異類”。

熟悉籃球的朋友都知道, 傳統美國籃球對於籃球的位置劃分是2後衛, 2前鋒, 1中鋒, 也就是所謂的控球後衛+得分後衛, 小前鋒+強力前鋒, 然後是中鋒。 而在大概15年前的FIBA和國內籃球圈, 更多採用的是1後衛+2側翼+大中鋒+二中鋒的位置劃分方式。

這兩種劃分方式實際上分別涉及兩種籃球哲學對於球員功能的劃分, 而這體現在早期NBA上就是兩個後衛的體型差上——最早的NBA得分後衛與控球後衛沒有體型上的差異, 比如比爾-沙曼作為NBA歷史上第一位巨星得分後衛。 他和搭檔控衛鮑勃-庫西一樣高, 一樣重, 甚至偶爾互換位置, 而沙曼的繼承者薩姆-鐘斯身高也不高。

此時NBA中兩個後衛在場上的區別基本只存在職能劃分,得分後衛得分,控球後衛負責組織,而第一個將二者合二為一的巨星是湖人隊的韋斯特。與更依賴控衛喂球的前輩相比,韋斯特的技術完備性,做分衛在巨人統治的上古時代拿過得分王,做控衛在33歲高齡拿下助攻王,是聯盟歷史上第一位分別拿到得分王和助攻王的球員。

自韋斯特以後,60年代後期的得分後衛們開始一分為二,一部分漸漸向雙能轉換,一些得分能力強的一號位也開始兼顧得分任務,漸漸和這些二號位趨同演化成雙能位,比如第一位包攬單賽季得分+助攻王的阿奇博爾德就是其中代表。但場上後衛和前鋒的劃分依然遵循以往的範例,後衛與前鋒涇渭分明。

另外一些二號位則走了高大化的方向,被稱為“手槍”的馬拉威奇可謂聯盟中一位類型的豐碑式人物。他是NBA歷史上第一個能入選NBA最佳陣容,且身高超過6英尺5英寸的得分後衛(在他之前唯一比他高的後衛時奧斯卡-羅伯特森,不過他是控衛)。

“手槍”馬拉威奇的不同在進NBA之前就有體現,在那個大學後衛平均只有6英尺1英寸(185公分)左右的時代,他6英尺5英寸(195公分)的身高和精准的投射無疑就像那個時代的杜蘭特。大學四年,他砍下3667分,場均44.2分,都是NCAA至今遙不可及的紀錄。

短短10年NBA生涯,馬拉威奇砍下35次40+和6次50+,更曾在76-77賽季對尼克斯的比賽中砍下68分(專注做背景60年),這是白人球員的單場最高得分。若不是終場前2分鐘六犯離場,他很可能成為70+俱樂部成員。

雖然個人資料飆高,但從球隊戰績看,“手槍”是不折不扣的刷子、毒瘤。在老鷹的4年只有3次季後賽一輪遊;在爵士的巔峰5年居然全部釣魚;直到末年抱著大鳥的大腿才摸到一次分區決賽地板。但這並不妨礙他成為入選名人堂時最年輕的球員,以及張伯倫之後,第二位在三支球隊退役球衣的球員(未曾效力的鵜鶘為了紀念他在新奧爾良的貢獻而退役其球衣)。

“手槍”為何被如此看重?入選名人堂時,官方的介紹詞是“有史以來最富創意的進攻天才”。哈弗裡切克稱讚他是有史以來球感最好的球員。作為一名白人球員,“手槍”的球感突破了身高的局限也打破了膚色的偏見。帥氣的外表,華麗到掉渣的各種花式運球和傳球,在70年代讓所有球迷甚至球員瞠目結舌。若干年後,不論是純粹靠華麗球風便能捕獲大量粉絲的“白巧克力”,還是妖異的吉諾比利,在前輩面前依然要遜色幾分。

遺憾的是,在那個混亂的年代,酒精、毒品、女人蠶食著“手槍”。加上嚴重的膝傷,他在年僅33歲時便離開了球場。1988年因突發心臟病去世的他,成為了NBA50周年慶典時,唯一不在世的50大球員。

在馬拉威奇等人引領得分後衛高大化的同時,70年代NBA的鋒線則在迅速分化。由於沒有三分線拉扯空間,對籃下的強調讓防守策略進一步向禁區強化。4號位的塊頭逐漸向中鋒靠攏,成為航母身旁護駕的巡洋艦(這批人在FIBA體系裡被叫做二中鋒),而3號位則逐漸輕型化,大多精通各類外線得分技巧,防守端投放精力較少(從78年到86年,除了格文,所有得分王都被小前鋒獲得)。

這其中的代表就是“天行者”大衛·湯普森和“冰人”喬治格文二位,他們都是沒有三分線時代的進攻萬花筒,並且可以算作鋒衛搖擺人的雛形。湯普森1974年率領北卡州大挑落NCAA霸主,比爾·沃頓領銜的UCLA,驚豔眾人,包括喬丹。後來更是在馬拉威奇之前已經在ABA成為了最早的大型二號位。

喬丹在入選名人堂選擇了湯普森作為的引薦人,大贊其當年風采對自己影響頗深,所言非虛。高中畢業後,喬丹心目中的第一理想並非北卡,而是北卡州大,主要原因就是湯普森這位少時偶像。後來母親拜訪了史密斯教練,向來看重學業的多洛莉絲被史密斯教練的育才理念所折服,加上多方遊說,喬丹才最終選擇了北卡。

格文則是典型的三號位轉行客串後衛,早年身高2.01米的格文在馬刺打過三年小前鋒,後來經過道格-莫(尼爾森之前聯盟最瘋狂的炮轟狂和戰術實驗家)改造後才成為得分後衛。比馬拉威奇還高的他在當年的2號位上算得上絕對高度,但他並不依賴高度得分。跳投切入無所不精, finger roll則始終是“冰人”最著名的招牌。儘管模仿者眾多,“冰人”可以遠至罰球線起跳的挑籃始終獨一無二。

湯、格二人最著名的“恩怨”,自然是77-78賽季常規賽最後一場的得分王之爭。先開打的湯普森砍下張伯倫之後最高的單場73分,其中首節32分創下單節得分新紀錄。然而隨後的比賽裡,需要58分才能逆襲的格文,三節便掠走63分(第四節沒有出場),順帶第二節33分破掉了湯普森還沒焐熱的紀錄。最終格紋以0.06分的優勢壓倒湯普森,第一次獲得NBA得分王。

不過雖然有一兩個基因變異的先行者,但80年代的得分後衛依然普遍個頭較小,如安吉、斯科特、還有著名的“世界自由”先生World B. Free(堪稱世界和平的前輩)。他們要麼以投射為主,持球不多;要麼身兼組織技能,可在1、2號位之間搖擺。而那個終於將兩者合二為一,徹底改變二號位定義的人則直到1984年才進入聯盟。

沒錯,他就是喬丹,擁有1號位元的控球和速度,3號位元的身材和力量,卻打著2號位,面對任何人的防守都是錯位。喬丹早年的防守人個子都不大,如蒙克利夫、鄧尼斯·詹森、阿爾文·羅伯特森、杜馬斯等人,一方面是因為他實在太快,同樣體格的人被他如過木樁;另一方面也是在80年代,得分後衛的體型普遍小一號,比如湖凱兩隊當家得分後衛安吉和斯科特,仍然是190左右身高,投射為主打法。

PS:喬丹高中時位置還是是小前鋒,但他的教練波普-赫林(即那個所謂“把喬丹放在二隊的傻X”——後來被證完全是喬丹自己對規則的誤解)非常有先見之明的讓他改打後衛,要知道,當時喬丹6-3的身高以及極佳的彈跳在高中往往是要被派去打內線的。赫林完全是犧牲了球隊戰績培養喬丹。

正是隨著滑翔機和喬丹進入聯盟,越來越多擁有前鋒身高和後衛速度的球員開始效法,改打得分後衛,二號位的整體的體格打法逐漸靠近小前鋒。他們兩米左右,擅長各種得分技巧,持球無球,面筐背身,且不少人是攻守兼備。裡奇蒙德,艾迪-鐘斯,斯普雷維爾,都是在這個類型出現的新時代得分後衛。(而如今希臘小夥,阿德托昆博2米11的身高卻打著控衛的位置更是有過之而不及!)

而到了 90年代中後期開始,鋒衛搖擺人進入了井噴期。邁克爾-芬利可算作這撥球員中的老大哥(一度被戲稱為other Michael),其後,每一年NBA都湧現出至少一位明星級翼側:96年的科比、雷阿倫,97年的麥迪,98年的卡特、皮爾斯,99年的馬努,00年的裡德,01年的喬-詹森……於是人們漸漸理所應當地認為,得分後衛就應該是這樣,甚至開始無法區分2、3號位的區別。

在這個時期,場上球員的“陣型”再次發生了變化。控衛成為了唯一的小個子;2、3號位身材、打法幾乎完全相同;一個後衛+兩個側翼的類FIBA站位開始成為後場標配。但不同的是,中鋒依然舉足輕重,大前鋒卻不再安於當個職業打手,馬龍、巴克利、坎普等明星大前鋒把隊內的中鋒變成了陪襯,也為後來鄧肯加內特和諾維茨基引領的大前鋒盛世打下基礎。

順便提一下“大前鋒”和“二中鋒”的區分;加內特就是所謂的“大前鋒”,與之類似的還有韋伯、斯塔德邁爾乃至馬龍、巴克利和格裡芬;而鄧肯就是所謂的“二中鋒”,與之類似的還有小奧尼爾、湖人以及之後時期的大加索爾、拉希德-華萊士,凱文-威利斯。(至於諾維茨基?打四號位的得分後衛不列入討論……)

21世紀的頭十年,可說是鋒衛搖擺人的黃金時代。隨著2010年湖人衛冕科比榮膺第五冠,由喬丹開創,在科比為首的泛96一代將這股熱潮推向了頂點。但往往盛極而衰的定律總是要發揮作用,從05到10連續六屆新秀,只有德羅贊一名鋒衛搖擺人入選過全明星。僅有的兩位全明星得分後衛羅伊和哈登,打法都更類似雙能衛(羅伊選秀時即是PG,哈登也正式轉型改打控衛,直到保羅的到來)。

2013年是科比巔峰末尾的最後一次參加全明星賽。當他走上賽場時,我們發現,雙方的參賽名單裡,只剩下這一位老男孩,維持著鋒衛搖擺人最後的榮光。

搖擺人的凋零,和另兩個位置過去十年的重大變遷是分不開的。首先是控衛的強化。2010年以來聯盟頂尖的控衛,不論庫裡,羅斯,威少,利拉德,還是本賽季新晉紅人小湯瑪斯,都是不同於組織和傳球優先的傳統風格,而把得分作為第一要務。他們的標杆資料,從老一輩如吉德、納什的18+10,變為了25+7。甚至,1號位即將包攬近三個賽季得分王。

PS:這一點與NBA全面禁止hand check規則幾乎同步,以往小個子因為對抗問題很難成為突破箭頭,所以類似的攻堅任務基本交給體型對抗都更好的搖擺人,但有哨子護體之後,持球能力更好的控衛很快就把任務搶了回來。

另一點是小前鋒的大型化。自從勒布朗和安東尼兩位內線噸位的小前鋒進入聯盟,3號位的搖擺人們瞬間感受到巨大壓力。而隨著太陽引領的三分球的戰術地位越來越高,很多球隊都開始要求3號位球員可以像馬里昂一樣在小個陣容裡提到4號位。這樣,格蘭傑、杜蘭特、喬治等一批高個小前鋒應運而生。而新生代的安特托昆姆博,正是這一風格的典型代表。

如此背景下,由於控衛有著先天的球權優勢,原本強勢的持球搖擺人反而迅速被淘汰;另一方面,小前鋒的標準身材比過去大了一圈,3、4號位搖擺的重要性壓過了2、3號位搖擺,得分後衛們反而必須重新“輕裝上陣”。

因為韋德的到來改打小前鋒。當我們審視其他出色的得分後衛:比爾,麥科勒姆,布蘭得利,維特斯,奧拉迪波,以及第六人大熱戈登,我們會發現,這些投射出眾,速度快的小個子,雖然繼承了MJ以來得分後衛對身材的進化,但任務儼然已經退化成得分後衛的復古形態。

於是,當我們回顧得分後衛的發展史,我們看到了一條有趣的軌跡:得分後衛從早年的輕型投手或雙能衛,由喬丹開始興起,演變為2、3號位搖擺的進攻大殺器,再自科比老去之後,回歸初始風格。兩位最偉大的得分後衛,恰好是這個位置整體風格演化的時間標記,讓我們不得不感歎,這真是一種迴圈。

此時NBA中兩個後衛在場上的區別基本只存在職能劃分,得分後衛得分,控球後衛負責組織,而第一個將二者合二為一的巨星是湖人隊的韋斯特。與更依賴控衛喂球的前輩相比,韋斯特的技術完備性,做分衛在巨人統治的上古時代拿過得分王,做控衛在33歲高齡拿下助攻王,是聯盟歷史上第一位分別拿到得分王和助攻王的球員。

自韋斯特以後,60年代後期的得分後衛們開始一分為二,一部分漸漸向雙能轉換,一些得分能力強的一號位也開始兼顧得分任務,漸漸和這些二號位趨同演化成雙能位,比如第一位包攬單賽季得分+助攻王的阿奇博爾德就是其中代表。但場上後衛和前鋒的劃分依然遵循以往的範例,後衛與前鋒涇渭分明。

另外一些二號位則走了高大化的方向,被稱為“手槍”的馬拉威奇可謂聯盟中一位類型的豐碑式人物。他是NBA歷史上第一個能入選NBA最佳陣容,且身高超過6英尺5英寸的得分後衛(在他之前唯一比他高的後衛時奧斯卡-羅伯特森,不過他是控衛)。

“手槍”馬拉威奇的不同在進NBA之前就有體現,在那個大學後衛平均只有6英尺1英寸(185公分)左右的時代,他6英尺5英寸(195公分)的身高和精准的投射無疑就像那個時代的杜蘭特。大學四年,他砍下3667分,場均44.2分,都是NCAA至今遙不可及的紀錄。

短短10年NBA生涯,馬拉威奇砍下35次40+和6次50+,更曾在76-77賽季對尼克斯的比賽中砍下68分(專注做背景60年),這是白人球員的單場最高得分。若不是終場前2分鐘六犯離場,他很可能成為70+俱樂部成員。

雖然個人資料飆高,但從球隊戰績看,“手槍”是不折不扣的刷子、毒瘤。在老鷹的4年只有3次季後賽一輪遊;在爵士的巔峰5年居然全部釣魚;直到末年抱著大鳥的大腿才摸到一次分區決賽地板。但這並不妨礙他成為入選名人堂時最年輕的球員,以及張伯倫之後,第二位在三支球隊退役球衣的球員(未曾效力的鵜鶘為了紀念他在新奧爾良的貢獻而退役其球衣)。

“手槍”為何被如此看重?入選名人堂時,官方的介紹詞是“有史以來最富創意的進攻天才”。哈弗裡切克稱讚他是有史以來球感最好的球員。作為一名白人球員,“手槍”的球感突破了身高的局限也打破了膚色的偏見。帥氣的外表,華麗到掉渣的各種花式運球和傳球,在70年代讓所有球迷甚至球員瞠目結舌。若干年後,不論是純粹靠華麗球風便能捕獲大量粉絲的“白巧克力”,還是妖異的吉諾比利,在前輩面前依然要遜色幾分。

遺憾的是,在那個混亂的年代,酒精、毒品、女人蠶食著“手槍”。加上嚴重的膝傷,他在年僅33歲時便離開了球場。1988年因突發心臟病去世的他,成為了NBA50周年慶典時,唯一不在世的50大球員。

在馬拉威奇等人引領得分後衛高大化的同時,70年代NBA的鋒線則在迅速分化。由於沒有三分線拉扯空間,對籃下的強調讓防守策略進一步向禁區強化。4號位的塊頭逐漸向中鋒靠攏,成為航母身旁護駕的巡洋艦(這批人在FIBA體系裡被叫做二中鋒),而3號位則逐漸輕型化,大多精通各類外線得分技巧,防守端投放精力較少(從78年到86年,除了格文,所有得分王都被小前鋒獲得)。

這其中的代表就是“天行者”大衛·湯普森和“冰人”喬治格文二位,他們都是沒有三分線時代的進攻萬花筒,並且可以算作鋒衛搖擺人的雛形。湯普森1974年率領北卡州大挑落NCAA霸主,比爾·沃頓領銜的UCLA,驚豔眾人,包括喬丹。後來更是在馬拉威奇之前已經在ABA成為了最早的大型二號位。

喬丹在入選名人堂選擇了湯普森作為的引薦人,大贊其當年風采對自己影響頗深,所言非虛。高中畢業後,喬丹心目中的第一理想並非北卡,而是北卡州大,主要原因就是湯普森這位少時偶像。後來母親拜訪了史密斯教練,向來看重學業的多洛莉絲被史密斯教練的育才理念所折服,加上多方遊說,喬丹才最終選擇了北卡。

格文則是典型的三號位轉行客串後衛,早年身高2.01米的格文在馬刺打過三年小前鋒,後來經過道格-莫(尼爾森之前聯盟最瘋狂的炮轟狂和戰術實驗家)改造後才成為得分後衛。比馬拉威奇還高的他在當年的2號位上算得上絕對高度,但他並不依賴高度得分。跳投切入無所不精, finger roll則始終是“冰人”最著名的招牌。儘管模仿者眾多,“冰人”可以遠至罰球線起跳的挑籃始終獨一無二。

湯、格二人最著名的“恩怨”,自然是77-78賽季常規賽最後一場的得分王之爭。先開打的湯普森砍下張伯倫之後最高的單場73分,其中首節32分創下單節得分新紀錄。然而隨後的比賽裡,需要58分才能逆襲的格文,三節便掠走63分(第四節沒有出場),順帶第二節33分破掉了湯普森還沒焐熱的紀錄。最終格紋以0.06分的優勢壓倒湯普森,第一次獲得NBA得分王。

不過雖然有一兩個基因變異的先行者,但80年代的得分後衛依然普遍個頭較小,如安吉、斯科特、還有著名的“世界自由”先生World B. Free(堪稱世界和平的前輩)。他們要麼以投射為主,持球不多;要麼身兼組織技能,可在1、2號位之間搖擺。而那個終於將兩者合二為一,徹底改變二號位定義的人則直到1984年才進入聯盟。

沒錯,他就是喬丹,擁有1號位元的控球和速度,3號位元的身材和力量,卻打著2號位,面對任何人的防守都是錯位。喬丹早年的防守人個子都不大,如蒙克利夫、鄧尼斯·詹森、阿爾文·羅伯特森、杜馬斯等人,一方面是因為他實在太快,同樣體格的人被他如過木樁;另一方面也是在80年代,得分後衛的體型普遍小一號,比如湖凱兩隊當家得分後衛安吉和斯科特,仍然是190左右身高,投射為主打法。

PS:喬丹高中時位置還是是小前鋒,但他的教練波普-赫林(即那個所謂“把喬丹放在二隊的傻X”——後來被證完全是喬丹自己對規則的誤解)非常有先見之明的讓他改打後衛,要知道,當時喬丹6-3的身高以及極佳的彈跳在高中往往是要被派去打內線的。赫林完全是犧牲了球隊戰績培養喬丹。

正是隨著滑翔機和喬丹進入聯盟,越來越多擁有前鋒身高和後衛速度的球員開始效法,改打得分後衛,二號位的整體的體格打法逐漸靠近小前鋒。他們兩米左右,擅長各種得分技巧,持球無球,面筐背身,且不少人是攻守兼備。裡奇蒙德,艾迪-鐘斯,斯普雷維爾,都是在這個類型出現的新時代得分後衛。(而如今希臘小夥,阿德托昆博2米11的身高卻打著控衛的位置更是有過之而不及!)

而到了 90年代中後期開始,鋒衛搖擺人進入了井噴期。邁克爾-芬利可算作這撥球員中的老大哥(一度被戲稱為other Michael),其後,每一年NBA都湧現出至少一位明星級翼側:96年的科比、雷阿倫,97年的麥迪,98年的卡特、皮爾斯,99年的馬努,00年的裡德,01年的喬-詹森……於是人們漸漸理所應當地認為,得分後衛就應該是這樣,甚至開始無法區分2、3號位的區別。

在這個時期,場上球員的“陣型”再次發生了變化。控衛成為了唯一的小個子;2、3號位身材、打法幾乎完全相同;一個後衛+兩個側翼的類FIBA站位開始成為後場標配。但不同的是,中鋒依然舉足輕重,大前鋒卻不再安於當個職業打手,馬龍、巴克利、坎普等明星大前鋒把隊內的中鋒變成了陪襯,也為後來鄧肯加內特和諾維茨基引領的大前鋒盛世打下基礎。

順便提一下“大前鋒”和“二中鋒”的區分;加內特就是所謂的“大前鋒”,與之類似的還有韋伯、斯塔德邁爾乃至馬龍、巴克利和格裡芬;而鄧肯就是所謂的“二中鋒”,與之類似的還有小奧尼爾、湖人以及之後時期的大加索爾、拉希德-華萊士,凱文-威利斯。(至於諾維茨基?打四號位的得分後衛不列入討論……)

21世紀的頭十年,可說是鋒衛搖擺人的黃金時代。隨著2010年湖人衛冕科比榮膺第五冠,由喬丹開創,在科比為首的泛96一代將這股熱潮推向了頂點。但往往盛極而衰的定律總是要發揮作用,從05到10連續六屆新秀,只有德羅贊一名鋒衛搖擺人入選過全明星。僅有的兩位全明星得分後衛羅伊和哈登,打法都更類似雙能衛(羅伊選秀時即是PG,哈登也正式轉型改打控衛,直到保羅的到來)。

2013年是科比巔峰末尾的最後一次參加全明星賽。當他走上賽場時,我們發現,雙方的參賽名單裡,只剩下這一位老男孩,維持著鋒衛搖擺人最後的榮光。

搖擺人的凋零,和另兩個位置過去十年的重大變遷是分不開的。首先是控衛的強化。2010年以來聯盟頂尖的控衛,不論庫裡,羅斯,威少,利拉德,還是本賽季新晉紅人小湯瑪斯,都是不同於組織和傳球優先的傳統風格,而把得分作為第一要務。他們的標杆資料,從老一輩如吉德、納什的18+10,變為了25+7。甚至,1號位即將包攬近三個賽季得分王。

PS:這一點與NBA全面禁止hand check規則幾乎同步,以往小個子因為對抗問題很難成為突破箭頭,所以類似的攻堅任務基本交給體型對抗都更好的搖擺人,但有哨子護體之後,持球能力更好的控衛很快就把任務搶了回來。

另一點是小前鋒的大型化。自從勒布朗和安東尼兩位內線噸位的小前鋒進入聯盟,3號位的搖擺人們瞬間感受到巨大壓力。而隨著太陽引領的三分球的戰術地位越來越高,很多球隊都開始要求3號位球員可以像馬里昂一樣在小個陣容裡提到4號位。這樣,格蘭傑、杜蘭特、喬治等一批高個小前鋒應運而生。而新生代的安特托昆姆博,正是這一風格的典型代表。

如此背景下,由於控衛有著先天的球權優勢,原本強勢的持球搖擺人反而迅速被淘汰;另一方面,小前鋒的標準身材比過去大了一圈,3、4號位搖擺的重要性壓過了2、3號位搖擺,得分後衛們反而必須重新“輕裝上陣”。

因為韋德的到來改打小前鋒。當我們審視其他出色的得分後衛:比爾,麥科勒姆,布蘭得利,維特斯,奧拉迪波,以及第六人大熱戈登,我們會發現,這些投射出眾,速度快的小個子,雖然繼承了MJ以來得分後衛對身材的進化,但任務儼然已經退化成得分後衛的復古形態。

於是,當我們回顧得分後衛的發展史,我們看到了一條有趣的軌跡:得分後衛從早年的輕型投手或雙能衛,由喬丹開始興起,演變為2、3號位搖擺的進攻大殺器,再自科比老去之後,回歸初始風格。兩位最偉大的得分後衛,恰好是這個位置整體風格演化的時間標記,讓我們不得不感歎,這真是一種迴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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