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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未動,心已遠

2011年, 國務院通過決議, 將每年的5月19日定為“中國旅遊日”, 這一天也是明代地理學家、旅行家、文學家徐霞客的著作《徐霞客遊記》的開篇之日。

“達人所之未達, 探人所之未知”, 徐霞客靠著一雙腳幾乎走遍了祖國的大好河山, 所到之處, 探幽尋秘, 並記錄下觀察到的各種現象、人文、地理、動植物等狀況。 今天, 讓我們一起向這位“行者”致敬, 一起探尋旅行的意義。

大道無痕, 行者無疆

明神宗萬曆十四年(1586年), 徐霞客出生在江蘇江陰一個有名的富庶之家, 祖上都是讀書人。 他的父親徐有勉一生不願為官, 也不願同權勢交往, 喜歡到處遊覽欣賞山水景觀。 受這樣的家庭文化薰陶, 徐霞客幼年好學, 博覽群書, 尤鍾情於地經圖志, 少年即立下了“大丈夫當朝碧海而暮蒼梧”的旅行大志。

二十二歲時, 徐霞客踏上了出遊之路。 他頭戴母親做的遠遊冠, 肩挑著簡單的行李, 離開了家鄉。 此後直到五十四歲因病逝世, 他的絕大部分時間都是在旅行考察中度過的。

徐霞客遊歷考察的三十多年間, 在完全沒有他人資助的情況下, 先後四次進行了長距離的跋涉, 足跡遍及相當於現在的21個省、市、自治區, 覆蓋了大半個中國。

旅行考察中, 他主要是靠徒步跋涉, 連騎馬乘船都很少, 還經常自己背著行李趕路。 而他尋訪的地方, 多是荒涼的窮鄉僻壤, 或是人跡罕至的邊疆地區, 幾次遇到生命危險, 出生入死, 嘗盡了旅途的艱辛。

徐霞客的遊歷, 並不是單純為了尋奇訪勝, 更重要的是為了探索大自然的奧秘, 尋找大自然的規律。 他在山脈、水道、地質和地貌等方面的調查和研究都取得了超越前人的成就。 在跋涉一天之後, 無論多麼疲勞, 無論是露宿街頭還是住在破廟, 他都堅持把自己考察的收穫記錄下來。

三十餘載風霜雨雪, 六十萬字筆耕不輟,

徐霞客用自己的腳和筆完成了一部“明末社會的百科全書”──《徐霞客遊記》。

這本書生動傳神地描繪了涉及今天大半個中國的眾多山水名勝、奇觀異景乃至風俗民情、社會生活等, 給後人留下了極為寶貴的文化財富, 堪稱中國旅遊史及中國文化史上的一座里程碑。

《徐霞客遊記》還被學術界列為中國最有影響力的20部著作之一,不僅在中國,就連美國、日本、新加坡等國都建立了“徐霞客研究會”。英國劍橋大學教授李約瑟曾說,“《徐霞客遊記》讀來並不像17世紀的學者所寫的東西,倒像是一位20世紀的野外勘查家所寫的考察記錄。”

《旅行的意義》

(節選自《何以解憂》)

作者/余光中

旅行的意義不是告訴別人,這裡我來過,而是一種改變。旅行會改變人的氣質,讓人的目光更加長遠。在旅途中,你會看到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習慣,你才能瞭解到並不是每個人都按你的方式生活。這樣人的心胸才會變得更加寬廣,才會以更好的心態去面對自己的生活。

──餘光中

有些人旅行是為了增長見聞,有些人旅行是為了遊以忘憂。哲人說,旅行補足少年的教育,增長老年的經驗。

旅行的目的不一,有的頗為嚴肅,是為了增長見聞,恢宏胸襟,簡直是教育的延長。各大學例有畢業旅行,遊山玩水的意味甚于文化的巡禮,遊跡也不可能太遠。從前英國的大學生在畢業之後常去南歐,尤其是去義大利“壯遊” :出身劍橋的密爾頓、格瑞、拜倫莫不如此。拜倫一直旅行到小亞細亞,以當日說來,遊蹤夠遠的了。

孔子適周,問禮於老子。司馬遷二十歲“南游江淮,上會稽,探禹穴,窺九疑,浮於沉湘;北涉汶淚,講業齊魯之都,觀孔子遺風……”,也是一程具有文化意義的壯遊。蘇轍認為司馬遷文有奇氣,得之於遊歷,所以他自己也要“求天下奇聞壯觀,以知天地之廣大。過秦漢之故都,恣觀終南嵩華之高,北顧黃河之奔流,慨然想見古之豪傑”。

值得注意的是:蘇轍自言對高山的觀賞,是“恣觀”。恣,正是盡情的意思。中國人面對大自然,確乎盡情盡興,甚至在貶官遠謫之際,仍能像柳宗元那樣“自肆於山水間”。徐文長不得志,也“恣情山水,走齊魯燕趙之地,窮覽朔漠”。恣也好,肆也好,都說明遊覽的盡情。柳宗元初登西山,流連忘返以至昏暮,“心凝形釋,與萬化冥合”。遊興到了這個地步,也真可以忘憂了。

並不是所有的智者都喜歡旅行。康得曾經暢論地理和人種學,但是終生沒有離開過科尼斯堡。每天下午三點半,他都穿著灰衣,曳著手杖,出門去散步,卻不能說是旅行。崇拜他的晚輩叔本華,也每天下午散步兩小時,風雨無阻,但是走來走去只在菩提樹掩映的街上,這麼走了二十七年,也沒有走出法蘭克福。另一位哲人培根,所持的卻是傳統貴族觀點。他說:“旅行補足少年的教育,增長老年的經驗。”

旅行,當然不一而足。然而同行的良伴著實難求,獨游有時可能是更好的選擇。

但是許多人旅行只是為了樂趣,為了自由自在,逍遙容與。中國人說“流水不腐”,西方人說“滾石無苔”,都因為一直在動的關係。最浪漫的該是小說家史蒂文生了。他在《驢背行》裡宣稱:“至於我,旅行的目的並不是要去那裡,只是為了前進。我是為旅行而旅行。最要緊的是不要停下來。”在《浪子吟》裡他說得更加灑脫:“我只要頭上有天,腳下有路。”

至於旅行的方式,當然不一而足。有良伴同行誠然是一大快事,不過這種人太難求了。就算能找得到,財力和體力也要相當,又要同時有暇,何況路遠人疲,日子一久,就算是兩個聖人恐怕也難以相忍。倒是尊卑有序的主僕或者師徒一同上路,像“吉訶德先生”或《西遊記》裡的關係,比較容易持久。也難怪潘來要說“群遊不久”。西方的作家也主張獨遊。吉普林認為獨遊才走得快。傑佛遜也認為:獨游比較有益,因為較多思索。

獨遊有雙重好處。第一是絕無拘束,一切可以按自己的興趣去做,只要忍受一點寂寞,便換來莫大的自由。當然一切問題也都要自己去解決,正可訓練獨立自主的精神。獨遊最大的考驗,還在於一個人能不能做自己的伴侶。在廢話連篇假話不休的世界裡,能偶然免於對話的負擔,也不見得不是件好事。一個能思想的人應該樂於和自己為伍。我在美國長途駕駛的日子,浩蕩的景物在窗外變幻,繁富的遐想在心中起伏,如此內外交感,虛實相應,從灰曉一直馳到黃昏,只覺應接之不暇,絕少覺得無聊。

獨遊的另一種好處,是能夠深入異鄉。群遊的人等於把自己和世界隔開,中間隔著的正是自己的遊伴。遊伴愈多,愈看不清周圍的世界。彼此之間至少要維持最起碼的禮貌和間歇發作的對話,已經不很清閒了。有一次我和一位作家乘火車南下,作聯席之演講,一路上我們維持著馬拉松對話,已經舌敝唇焦。演講既畢,回到旅舍,免不了又效古人連床夜話,幾乎通宵。回程的車上總不能相對無語啊,當然是繼續交談啦,不,繼續交鋒。到臺北時已經元氣不繼,覺得真可以三緘其口,三年不言,保持黃金一般的沉默。

如果你不幸陷入了一個旅行團,那你和異國的風景或人民之間,就永遠阻隔著這麼幾十個遊客,就像穿著雨衣淋浴一般。要體會異鄉異國的生活,最好是一個人赤裸裸地全面投入,就像跳水那樣。把美景和名勝用導遊的巧舌包裝得停停當當,送到一群武裝著攝影機的遊客面前,這不算旅行,只能叫做“罐頭觀光” 。布林斯丁說得好:“以前的旅人採取主動,會努力去找人,去冒險,去閱歷。現在的遊客卻安于被動,只等著趣事落在他的頭上,這種人只要觀光。”

大凡交通方式愈原始,關山行旅的風塵之感就愈強烈,而旅人的成就感也愈高。

古人旅行雖然倍嘗舟車辛苦,可是山一程又水一程,不但深人民間,也深入自然。就算是騎馬,對髀肉當然要苦些,卻也看得比較真切。像陸游那樣“細雨騎驢入劍門”,比起半靠在飛機的沙發裡淩空越過劍門,總有意思得多了。大凡交通方式愈原始,關山行旅的風塵之感就愈強烈,而旅人的成就感也愈高。

三十五年前我隨母親從香港遷去臺灣,乘的是輪船,風浪裡傾側了兩天兩夜,才眺見基隆浮在水上。現在飛去臺灣,只是迸出海關而己,一點風波、風塵的跋涉感都沒有,要坐船,也坐不成了。所以我旅行時,只要能乘火車,就不乘飛機。要是能自己駕車,當然更好。阿拉伯的勞倫斯喜歡高速馳騁電單車,他認為汽車冥頑不靈,只配在風雨裡乘坐。有些豪氣的青年騎單車遠征異國,也不全為省錢,而是為了更深入,更從容,用自己的筋骨去體驗世界之大,道路之長。

旅途的終點叫做家。世界上一切的橋,一切的路,無論是多少左轉右彎,最後總是回到自己的門口。

旅人把習慣之繭咬破,飛到外面的世界去,大大小小的煩惱,一股腦兒都留在自己的城裡。習慣造成的厭倦感,令人遲鈍。一過海關,這種苔蘚附身一般的感覺就擺脫了。旅行不但是空間之變,也是時間之變。一上了旅途,日常生活的秩序全都亂了,其實,旅人並沒有“日常”生活。也因為如此,我們旅行的時候,常常會忘記今天是星期幾,而遺忘時間也就是忘憂。何況不同的國度有不同的時間,你已經不用原來的時間了,怎麼還會受制于原來的現實呢?

旅行的前夕,會逐漸預感出發的興奮,現有的煩惱似乎較易忍受。剛回家的幾天,撫弄著帶回來的紀念品像撫弄戰利品,翻閱著沖洗出來的照片像檢閱得意的戰跡,血液裡似乎還流著旅途的動感。回憶起來,連錢包遭竊或是誤掉班機都成了趣事。聽人闊談旅途的趣事,跟聽人追述豔遇一樣,儘管聽的人隔靴搔癢,半信半疑之餘,勉力維持禮貌的笑容,可是說的人總是眉飛色舞,再三交代細節,卻意猶未盡。所以旅行的前後都受到相當愉快的波動,幾乎說得上是精神上的換血,可以解憂。

當然,再長的旅途也會把行人帶回家來,靴底黏著遠方的塵土。世界上一切的橋,一切的路,無論是多少左轉右彎,最後總是回到自己的門口。然則出門旅行,也不過像醉酒一樣,解憂的時效終歸有限,而宿酲醒來,是同樣的惘惘。

再旅行時,不如去這些地方放空自己

對你來說,

旅行意味著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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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說你的心裡話。

《徐霞客遊記》還被學術界列為中國最有影響力的20部著作之一,不僅在中國,就連美國、日本、新加坡等國都建立了“徐霞客研究會”。英國劍橋大學教授李約瑟曾說,“《徐霞客遊記》讀來並不像17世紀的學者所寫的東西,倒像是一位20世紀的野外勘查家所寫的考察記錄。”

《旅行的意義》

(節選自《何以解憂》)

作者/余光中

旅行的意義不是告訴別人,這裡我來過,而是一種改變。旅行會改變人的氣質,讓人的目光更加長遠。在旅途中,你會看到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習慣,你才能瞭解到並不是每個人都按你的方式生活。這樣人的心胸才會變得更加寬廣,才會以更好的心態去面對自己的生活。

──餘光中

有些人旅行是為了增長見聞,有些人旅行是為了遊以忘憂。哲人說,旅行補足少年的教育,增長老年的經驗。

旅行的目的不一,有的頗為嚴肅,是為了增長見聞,恢宏胸襟,簡直是教育的延長。各大學例有畢業旅行,遊山玩水的意味甚于文化的巡禮,遊跡也不可能太遠。從前英國的大學生在畢業之後常去南歐,尤其是去義大利“壯遊” :出身劍橋的密爾頓、格瑞、拜倫莫不如此。拜倫一直旅行到小亞細亞,以當日說來,遊蹤夠遠的了。

孔子適周,問禮於老子。司馬遷二十歲“南游江淮,上會稽,探禹穴,窺九疑,浮於沉湘;北涉汶淚,講業齊魯之都,觀孔子遺風……”,也是一程具有文化意義的壯遊。蘇轍認為司馬遷文有奇氣,得之於遊歷,所以他自己也要“求天下奇聞壯觀,以知天地之廣大。過秦漢之故都,恣觀終南嵩華之高,北顧黃河之奔流,慨然想見古之豪傑”。

值得注意的是:蘇轍自言對高山的觀賞,是“恣觀”。恣,正是盡情的意思。中國人面對大自然,確乎盡情盡興,甚至在貶官遠謫之際,仍能像柳宗元那樣“自肆於山水間”。徐文長不得志,也“恣情山水,走齊魯燕趙之地,窮覽朔漠”。恣也好,肆也好,都說明遊覽的盡情。柳宗元初登西山,流連忘返以至昏暮,“心凝形釋,與萬化冥合”。遊興到了這個地步,也真可以忘憂了。

並不是所有的智者都喜歡旅行。康得曾經暢論地理和人種學,但是終生沒有離開過科尼斯堡。每天下午三點半,他都穿著灰衣,曳著手杖,出門去散步,卻不能說是旅行。崇拜他的晚輩叔本華,也每天下午散步兩小時,風雨無阻,但是走來走去只在菩提樹掩映的街上,這麼走了二十七年,也沒有走出法蘭克福。另一位哲人培根,所持的卻是傳統貴族觀點。他說:“旅行補足少年的教育,增長老年的經驗。”

旅行,當然不一而足。然而同行的良伴著實難求,獨游有時可能是更好的選擇。

但是許多人旅行只是為了樂趣,為了自由自在,逍遙容與。中國人說“流水不腐”,西方人說“滾石無苔”,都因為一直在動的關係。最浪漫的該是小說家史蒂文生了。他在《驢背行》裡宣稱:“至於我,旅行的目的並不是要去那裡,只是為了前進。我是為旅行而旅行。最要緊的是不要停下來。”在《浪子吟》裡他說得更加灑脫:“我只要頭上有天,腳下有路。”

至於旅行的方式,當然不一而足。有良伴同行誠然是一大快事,不過這種人太難求了。就算能找得到,財力和體力也要相當,又要同時有暇,何況路遠人疲,日子一久,就算是兩個聖人恐怕也難以相忍。倒是尊卑有序的主僕或者師徒一同上路,像“吉訶德先生”或《西遊記》裡的關係,比較容易持久。也難怪潘來要說“群遊不久”。西方的作家也主張獨遊。吉普林認為獨遊才走得快。傑佛遜也認為:獨游比較有益,因為較多思索。

獨遊有雙重好處。第一是絕無拘束,一切可以按自己的興趣去做,只要忍受一點寂寞,便換來莫大的自由。當然一切問題也都要自己去解決,正可訓練獨立自主的精神。獨遊最大的考驗,還在於一個人能不能做自己的伴侶。在廢話連篇假話不休的世界裡,能偶然免於對話的負擔,也不見得不是件好事。一個能思想的人應該樂於和自己為伍。我在美國長途駕駛的日子,浩蕩的景物在窗外變幻,繁富的遐想在心中起伏,如此內外交感,虛實相應,從灰曉一直馳到黃昏,只覺應接之不暇,絕少覺得無聊。

獨遊的另一種好處,是能夠深入異鄉。群遊的人等於把自己和世界隔開,中間隔著的正是自己的遊伴。遊伴愈多,愈看不清周圍的世界。彼此之間至少要維持最起碼的禮貌和間歇發作的對話,已經不很清閒了。有一次我和一位作家乘火車南下,作聯席之演講,一路上我們維持著馬拉松對話,已經舌敝唇焦。演講既畢,回到旅舍,免不了又效古人連床夜話,幾乎通宵。回程的車上總不能相對無語啊,當然是繼續交談啦,不,繼續交鋒。到臺北時已經元氣不繼,覺得真可以三緘其口,三年不言,保持黃金一般的沉默。

如果你不幸陷入了一個旅行團,那你和異國的風景或人民之間,就永遠阻隔著這麼幾十個遊客,就像穿著雨衣淋浴一般。要體會異鄉異國的生活,最好是一個人赤裸裸地全面投入,就像跳水那樣。把美景和名勝用導遊的巧舌包裝得停停當當,送到一群武裝著攝影機的遊客面前,這不算旅行,只能叫做“罐頭觀光” 。布林斯丁說得好:“以前的旅人採取主動,會努力去找人,去冒險,去閱歷。現在的遊客卻安于被動,只等著趣事落在他的頭上,這種人只要觀光。”

大凡交通方式愈原始,關山行旅的風塵之感就愈強烈,而旅人的成就感也愈高。

古人旅行雖然倍嘗舟車辛苦,可是山一程又水一程,不但深人民間,也深入自然。就算是騎馬,對髀肉當然要苦些,卻也看得比較真切。像陸游那樣“細雨騎驢入劍門”,比起半靠在飛機的沙發裡淩空越過劍門,總有意思得多了。大凡交通方式愈原始,關山行旅的風塵之感就愈強烈,而旅人的成就感也愈高。

三十五年前我隨母親從香港遷去臺灣,乘的是輪船,風浪裡傾側了兩天兩夜,才眺見基隆浮在水上。現在飛去臺灣,只是迸出海關而己,一點風波、風塵的跋涉感都沒有,要坐船,也坐不成了。所以我旅行時,只要能乘火車,就不乘飛機。要是能自己駕車,當然更好。阿拉伯的勞倫斯喜歡高速馳騁電單車,他認為汽車冥頑不靈,只配在風雨裡乘坐。有些豪氣的青年騎單車遠征異國,也不全為省錢,而是為了更深入,更從容,用自己的筋骨去體驗世界之大,道路之長。

旅途的終點叫做家。世界上一切的橋,一切的路,無論是多少左轉右彎,最後總是回到自己的門口。

旅人把習慣之繭咬破,飛到外面的世界去,大大小小的煩惱,一股腦兒都留在自己的城裡。習慣造成的厭倦感,令人遲鈍。一過海關,這種苔蘚附身一般的感覺就擺脫了。旅行不但是空間之變,也是時間之變。一上了旅途,日常生活的秩序全都亂了,其實,旅人並沒有“日常”生活。也因為如此,我們旅行的時候,常常會忘記今天是星期幾,而遺忘時間也就是忘憂。何況不同的國度有不同的時間,你已經不用原來的時間了,怎麼還會受制于原來的現實呢?

旅行的前夕,會逐漸預感出發的興奮,現有的煩惱似乎較易忍受。剛回家的幾天,撫弄著帶回來的紀念品像撫弄戰利品,翻閱著沖洗出來的照片像檢閱得意的戰跡,血液裡似乎還流著旅途的動感。回憶起來,連錢包遭竊或是誤掉班機都成了趣事。聽人闊談旅途的趣事,跟聽人追述豔遇一樣,儘管聽的人隔靴搔癢,半信半疑之餘,勉力維持禮貌的笑容,可是說的人總是眉飛色舞,再三交代細節,卻意猶未盡。所以旅行的前後都受到相當愉快的波動,幾乎說得上是精神上的換血,可以解憂。

當然,再長的旅途也會把行人帶回家來,靴底黏著遠方的塵土。世界上一切的橋,一切的路,無論是多少左轉右彎,最後總是回到自己的門口。然則出門旅行,也不過像醉酒一樣,解憂的時效終歸有限,而宿酲醒來,是同樣的惘惘。

再旅行時,不如去這些地方放空自己

對你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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