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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法制報|頭版頭條:蕪湖一起欠款糾紛案,檢察監督再審獲改判

“ 直到收到法院的執行通知, 才知曉自己被訴, 無奈的當事人申請檢察監督。 為證明法院送達程式違法, 水、電、燃氣等繳費單據成為關鍵證據。

12月26日, 記者獲悉, 該起欠款糾紛案件, 在蕪湖市鏡湖區人民檢察院歷時一年多的監督下, 法院於日前進行了再審並最終作出改判。 ”

2012年1月8日, 一輛配送白酒的貨車來到蕪湖縣六郎鎮殷港工業園, 停靠在蕪湖科創塑膠有限公司

來源丨安徽法制報

文字丨袁中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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