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已猝不及防地進入尾聲, 按照往年的慣例, 一大批新政策、新規定即將在新年的第一天正式實施。 不過這一次, 包含了一部稱得上具有劃時代意義的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
2018年1月1日起, 環保稅就要開始徵收了。 進入12月, 江西、山東、北京、河北等省市先後出臺稅額方案, 其中北京確定以最高上限徵收, 河北則在日前確定按照地域將稅額分為三檔。 那什麼是環保稅呢?
環境保護稅的稅目包括: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固定廢物和雜訊。 按照環保稅法的規定, 應稅大氣污染物的稅額幅度為每污染當量(注:同一介質相同污染物當量的不同污染物,
當時在該法案通過時, 就有人大常委委員提出,
有專家表示:“這個稅法如何制定、怎樣徵收,
目前來說, 現行稅制中車船稅、消費稅、購置稅等都與機動車相關,
當然, 《環境保護稅法》當中明確表明, 對機動車等流動污染源只是“暫予免征”, 並不排除在未來將機動車列入徵收物件的可能。
因此, 雖然此次環保稅的主要徵收對象為直接向環境排放應稅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生產經營者。 物流企業、車隊、司機以及車輛並不在徵收範圍內。 但是駕駛貨車--特別是重型貨車的司機及車隊管理者還需做好充分的思想準備。
針對車輛排放,儘管短期內對貨車徵收環保稅不太可行,但以目前各地區對環境的治理力度來看,針對車輛排放的管控手段只會越來越嚴厲。
因此,儘早完成對尾氣超標車輛的替換、整改,避免車輛因法規調整而被限行、禁行,從而造成自身損失。
針對車輛排放,儘管短期內對貨車徵收環保稅不太可行,但以目前各地區對環境的治理力度來看,針對車輛排放的管控手段只會越來越嚴厲。
因此,儘早完成對尾氣超標車輛的替換、整改,避免車輛因法規調整而被限行、禁行,從而造成自身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