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電臺工作的我,
和所有剛畢業的人一樣,
都有紮根大城市的想法,
靠自己努力買房買車,
再結婚娶媳婦兒。
奮鬥了兩年我成為有車族,
工作上認真勤懇待遇不錯,
一直挺順的,
就差步入婚姻的人了。
那天本來是休息的, 結果領導加同事一通電話要幹活, 趕緊開車往單位趕。 在半路上, 一個老太太坐馬路邊向我招手讓停車, 也不知怎麼的我就停了, 問她幹嘛, 她說需要幫助, 希望我幫幫她。 於是我就下車了!
走到她跟前我說:老太太, 咋的了?需要我幫你做什麼事情?她說:小夥子, 麻煩幫我打個電話給我女兒。
細看她臉色, 有些不對勁, 也不知是怎麼了。 看她著急, 我想打電話不是順手的事嘛, 在電話接通以後, 老太太說要和女兒通話, 我就把手機遞給她, 她給女兒說自己被人撞了, 現在人在哪哪趕緊來。 看她說完後, 我要回手機準備要走, 老太太說:你往哪跑,
不等老太太說完, 心裡已經開始火冒三丈了, 遇上碰瓷的了!懶得和老太太掰扯, 我執意要上車走, 老太太拽著我衣服不撒手, 看她年紀大, 我不好拉拉扯扯, 沒准一挨事兒更大。 當時我就直接報警了, 老太太家人先到的, 看見我就一口一個給錢吧,
我說:一切等員警來吧, 和你們說不通。 老太太女兒說:來了又怎樣, 撞了人你就得賠。
不一會兒員警來了, 對現場和我的車進行了勘查, 老太太被送醫院做檢查, 結果是人腳脖子扭了, 我的車無刮擦痕跡。 我心裡竊喜,
萬萬沒想到啊, 老太太和她家人又改口, 說是我刹車害她受驚才扭傷的, 最後判我一次性付醫藥費3萬。
無緣無故賠的3萬都夠在老家做彩禮錢了, 可憐我還沒步入婚姻, 就因為助人為樂……, 朋友間的情感都有假, 何況是路上遇到的人。 這年頭, 好人真是不敢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