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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省份將試點統一集中辦理未成年人刑事執行、民行檢察業務

檢察日報北京12月28日電 記者從最高人民檢察院今天召開的以“加強全面綜合司法保護, 全心關愛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為主題的新聞發佈會上瞭解到, 2017年前11個月, 全國檢察機關共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14萬人、起訴4.24萬人。 最高檢決定, 從2018年1月起在北京等13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開展為期一年的未成年人刑事執行檢察、民事行政檢察業務統一集中辦理試點工作。

最高檢未檢辦主任鄭新儉在發佈會上表示, 2017年, 全國檢察機關堅持全面保護、綜合保護原則, 將司法保護精神落實到未成年人檢察工作的每一個環節。

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教育挽救更加深化、有效, 2017年前11個月, 全國檢察機關共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批捕2.61萬人、不批捕1.31萬人, 起訴3.9萬人、不起訴0.88萬人, 不捕、不訴率分別為33.4%和18.4%, 同比上升1.8個百分點和3.4個百分點;開展社會調查1.44萬人、適用附條件不起訴4798人, 達成刑事和解後不起訴1508人, 同比分別上升18%、24.8%和47.7%, 為2.61萬名沒有聘請辯護人的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2017年全國有429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經檢察機關幫教後考上大學。

檢察機關對侵害未成年人權益犯罪的打擊更加準確、有力。 2017年前11個月, 共批准逮捕強姦、猥褻、拐賣、故意傷害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14萬人, 起訴4.24萬人;最高檢掛牌督辦10起重大拐賣兒童案件, 下發《關於依法懲治侵害幼稚園兒童犯罪全面維護兒童權益的通知》;依法妥善辦理上海攜程親子園虐童案等侵害未成年人重大案件;強化訴訟監督,

最高檢以適用法律錯誤、量刑畸輕對秦某涉嫌強姦、猥褻兒童案提出抗訴, 浙江、湖北、吉林、青海、貴州等地檢察機關也監督糾正、抗訴了一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和判決確有錯誤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檢察機關對未成年被害人的保護救助更加專業、到位。 依法充分保障隱私權、知情權等訴訟權利;適用特殊辦案程式, 推行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詢問制度;2017年前11個月, 各地檢察機關聯合有關部門、專業力量進行同步救助, 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法律援助1.18萬人次, 司法救助2173人次, 心理疏導7304人次,

身體康復3334人次。

一些地方未檢部門嘗試集中統一辦理未成年人刑事執行檢察、民事行政檢察業務, 取得很好效果。 最高檢12月下發《關於開展未成年人刑事執行檢察、民事行政檢察業務統一集中辦理試點工作的通知》, 決定從2018年1月起在北京、遼寧、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山東、河南、湖北、廣東、重慶、四川、寧夏13個省(區、市)開展為期一年的試點工作。 試點期間, 上述業務要統一集中到未檢部門辦理。 試點省份要至少確定3個市、州、分院及各自所轄的2個基層院作為試點單位。 其他省份具備條件的, 也可主動開展試點。 “我們將對試點單位的做法進行總結, 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 條件成熟時在全國推行。 ”發佈會上, 最高檢未檢辦副主任史衛忠這樣表示。

此外, 檢察機關還聯合教育部門深入開展“法治進校園”全國巡講活動。 2016年6月到2017年11月, 共組織法治巡講4.2萬場, 為4.53萬所中小學校和2239所幼稚園、師生家長4163.48萬人開展巡講。

發佈會還通報了檢察機關2017年未成年人全面綜合司法保護十大典型案(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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