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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鑫記住:江歌媽媽是一個偉大的母親,她賣了兩套房都是為了江歌

江歌1歲時, 江媽媽就離婚了。

離婚的原因很簡單, 因為丈夫重男輕女, 嫌棄江歌是個女孩, 每天罵罵咧咧, 甚至還家暴!

江媽媽沒有忍氣吞聲, 為了女兒果斷離婚, 帶著江歌淨身出戶回了娘家, 跟隨母姓改姓“江”。

從此之後, 女兒便是她一個人的女兒。

離婚後, 江媽媽沒有正式工作, 只能四處打零工。 她起早貪黑賣過布料、扯著嗓子做過導購, 生活一直過得不容易。

最窮苦的時候, 80塊錢的房租, 她交不上, 只能一直拖欠。

雖然家境不好, 但她總是教育江歌說人要善良、誠實:“看到有人遇險要搭救, 但是前提要先確保自己的生命安全。

可是江歌只記住了第一句, 也為此搭上了自己年輕的生命。

為了支持江歌想要去日本留學的夢想, 她咬牙賣掉了家中拆遷分到的房子, 攢夠了學費開銷。

而被害那天晚上, 江歌只來得及和江媽媽說一句“劉鑫到了, 我去接她”, 就匆匆結束了對話。 這也是江歌留下的最後一句話。

為了打官司, 替女兒討回公道。 已經十分拮据的她, 賣掉了自己唯一的房子, 卻拒絕了社會的捐款。

這是一位偉大的母親, 後來她所做的一系列努力, 所有人都看到了。

劉鑫, 江歌已經去了, 她是你口中“最好的朋友—三叔”的媽媽。 若還有心, 不要只顧著洗白, 抽時間去江歌墓前看看吧, 看看那個為你擋刀的閨蜜;抽時間去看看江媽媽吧,

因為她的後半生無依無靠, 就像她自己說的“從去年就死掉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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