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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興區質監局查處益都智能250塊不合格冷水水錶

千龍網北京12月29日訊 近日, 益都智慧技術(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簡稱益都智慧)因生產、銷售不合格IC卡智慧冷水水錶, 被北京市大興區品質技術監督局出具了行政處罰決定書, 文號為京(興)質監罰字〔2017〕85號。

決定書顯示, 2017年10月20日, 北京市大興區品質技術監督局接到北京市品質技術監督局計量處轉來的北京市通州區計量檢測所出具的檢驗報告(檢驗報告編號:TZ20170607), 表明益都智慧技術(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IC卡智慧冷水水錶(規格型號:ZSL DN20, 生產日期2017年6月4日)經抽樣檢驗, 所檢專案壓力損失不符合CJ/T133-2012《IC卡冷水水錶》標準,

依據CCGF609.5-2015《水錶產品品質監督實施規範》, 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2017年10月24日, 北京市品質技術監督局受理了益都智慧技術(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複檢申請。 2017年11月8日, 北京市通州區計量檢測所出具的檢驗報告(編號:TZ20170607複檢)維持原結論, 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2017年6月8日, 北京市通州區計量檢測所到該公司抽樣時, 抽樣單上填寫的生產日期為2017年6月4日的ZSL DN20型IC卡智慧冷水水錶生產批量為1000塊, 抽樣基數為400塊, 產品標價為260元。

經執法人員調查核實, 該公司生產日期為2017年6月4日ZSL DN20型IC卡智慧冷水水錶, 實際生產批量為250塊, 出廠價為210元。 除6塊被通州區計量檢測所抽樣外, 其餘244塊均未銷售, 現已依法封存, 貨值金額為52500元。

北京市大興區品質技術監督局指出, 益都智慧技術(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行為已違反《產品品質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

北京市大興區品質技術監督局依據《產品品質法》第五十條的規定, 責令益都智慧技術(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整改, 並處以該批貨值金額0.55倍的罰款共計28875元, 沒收違法生產的ZSL DN20型智慧冷水水錶250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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