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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錢討債那些事兒!欠條到底應該如何寫?

去年9月, 王先生借給韓某26萬元周轉, 沒想到一年多還沒要回來, 欠條上寫的還是假名, 法院無法立案。 無奈之下他帶著家裡的八旬老人住在韓某家中等還錢…這事該怎麼辦?律師:王先生需要重新補充證據, 證明錢確實借給了對方。

借條上遇到這幾個字, 一定要擦亮眼睛, 在生活中難免遇到親友借錢, 不借怕面子掛不住, 借又怕別人不還。 很多人認為借錢打個條就行, 這可能為以後討要借款帶來諸多麻煩。 欠條、今還欠款、今借、今借到…這些字如果出現在借條中, 要擦亮眼睛!借條還有哪些陷阱?規範借條怎麼寫?戳圖擴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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