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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取消、下放和調整一批行政職權事項的通知

熱文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忻州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五臺山風景名勝區管委會, 市人民政府各委、局、辦:
為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持續推動簡政放權, 市政府決定取消、下放和調整行政職權事項75項。 其中, 取消27項、下放3項、依法列入權力清單21項、調整24項。
各地、各部門要認真做好取消、下放和調整行政職權事項的承接落實工作。 對取消的事項, 要分類制定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措施,
落實監管責任, 防止出現管理真空, 不得以任何形式變相審批, 所涉及的行政審批仲介服務事項相應取消。 對下放管理層級的事項, 要認真做好承接工作, 及時完善行政職權運行流程圖, 優化審批流程, 提高審批效率。 同時, 各部門要加強對基層指導和培訓, 進一步跟進後續工作, 確保無縫銜接、承接落實到位。
取消、下放和調整行政職權事項後, 市有關部門要及時對應調整更新權責清單和忻州市政務綜合服務平臺, 並及時對應調整更新行政職權運行流程圖、廉政風險防控圖。
附件:1.《市政府決定取消的行政職權事項目錄》(共27項)
2.《市政府決定下放的行政職權事項目錄》(共3項)
3.《市政府決定依法列入權力清單的行政職權事項目錄》(共21項)
4.《市政府決定調整的行政職權事項目錄》(共24項)
忻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3日
(此件公開發佈)
附件:
【忻政發[2017] 82附件.xls 104K】 [/tr]

忻州隨手拍雲資料中心源:繁峙縣人民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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