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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未解懸案——福島便池藏屍案

1989年, 一位23歲女老師上廁所時, 低頭看見蹲式馬桶裡有一隻鞋子, 繞到外面污水井竟發現一條男性的腿, 由於男子死狀怪異, 且卡死在便池底部, 至今都不知道死者是怎麼塞進去的。

1989年的2月寒冬, 福島一位國小女老師回到教職工宿舍, 正要上廁所時, 無意間低頭看到便池深處竟卡著一個類似鞋子的物品。 當下她嚇得繞到宿舍外便池管道邊, 打開蓋子一看, 竟然看到污水深處有一條男子的腿。

警方、校警趕來後, 都沒辦法把死者拉出來, 最後只好用挖土機挖開糞池, 把人弄出來, 不過男子早已沒了氣息。 離奇的是, 遺體陳屍樣貌詭異, 由於糞池是U型, 死者坐在便器下方, 一隻鞋子在頭部附近, 上身赤裸, 雙腿彎曲, 衣服抱在懷裡, 警方還發現, 他的另一隻鞋在幾百公尺山坡被發現, 死者車子沒上鎖。

26歲死者生前與爸、媽及祖母同住, 在核電站工作, 個性開朗外向,

還曾被委託在村長選舉演講, 在村裡小有名氣。 據瞭解, 最後看到死者的是他的父親, 當時死者只說「我出去一下」, 人就此失蹤, 跟遺體被發現時相距4天。 由於死者手腳幾乎沒有什麼受傷痕跡, 驗屍報告顯示, 死者是因為太冷導致肺循環受阻死亡。 【圖片】
我們可以從一下幾個方面理解:

1, 死者不可能從便器進去的, 所以從污水井進去, 姿勢來看, 應當時頭朝下慢慢的進去, 2, 一般來說自己進去的話, 不會那麼粗心將自己卡死, 可以按照原來進來的方法出去, 所以被人硬塞的可能性很高3, 有車子, 沒上鎖, 可能被人約了出去, 連鎖車子的時間都沒有, 就被人殺害或弄暈(不知道屍體沒有嗎被毆打的痕跡, 如有可能是和他有仇的人之類的, 如沒有極有可能是和他關係挺好的人)4, 裸身, 包衣, 冷凍致死, 可能是為了減緩死者的死亡時間, 製造不在場證明的用意, 將其肺部漸漸冷凍死亡(應該是液太氣體之類的東西)

首先 我們判斷他的動機:可以分為2種情況, 既有動機和無動機。

先看無動機:無動機就很簡單了, 他具有精神方面的某些疾病, 當時發生了精神異常或致幻, 導致他當時做出了這些離奇舉動。

但是細細想一下:他是個26歲的年輕人, 正值身強力壯的年紀, 外向開朗, 村裡演講, 小有名氣, 在89年擁有自己的汽車, 核電站工作(學歷要求應該不低),

都可以側面看出這是一個很有頭腦有能力的人, 其次, 他為什麼偏偏要來到這個學校附近, 隕落在這種地方, 為什麼不能是其它地方, 而恰恰是個糞坑, 恰恰在這裡突發精神疾病, 未免太過巧合(他出去前有說過“我出去一下”), 而通過當時的調查, 也沒說過他有精神方面的突發疾病(如果有的話曾經也應該發作過), 所以突發精神疾病無動機的情況排除!

再看有動機(精神正常的情況下):

那麼一:自殺;排除, 正常人沒人跑糞坑裡自殺。

那麼二:偷窺:這一點很有可能, 為什麼呢?聽我細細道來:

1.從體位可以看出, 只能是從井口(外面寬的一處)進入, 因為他是一個男人, 無法進入女教職工的樓房, 何況是廁所, 何況廁所洞口那麼小,相信這一點大家無異議,他的身上沒有傷痕(如果是被人強行塞入或是用線擺佈體位元多少都會留下淤痕或傷口或摩擦的痕跡,他的體位也是最合理的哪種,可以看出他是自願爬入),加之是凍死而不是溺死,可以看出他爬入時裡面沒有水或者水很淺。

2.為什麼光著身子而又把衣服帶入,這一點很懸疑,但也可以想通,光著身子更好爬入,而之所以把衣服帶入是怕留在外面被人發現。

3.為什麼把衣服疊的很整齊放在胸前:事件是在寒冷的冬天,衣服放在胸前是為了取暖(被凍死也可以看出很冷),最關鍵的一點是為什麼他把衣服疊的很整齊,其實結合背景也可以想通,他是一個有名氣,有頭有臉,工作崗位好(核電站,1989年)的人,既然開得起汽車,衣服也不會太差,可能是為了防止衣服弄髒弄破(金玉其外,敗絮其中的人),所以習慣性的把衣服疊一下進入。

4.他離開家之前說“我出去一下”但是沒解釋什麼事,有一定的可能性他做的是不好的事,一般情況下人們出去都會說一下,比如我去買個東西…

5.他被困在糞坑後很大可能沒有呼救或者打電話(1989的日本應該有電話,也可能沒有,這裡假設他有。教職宿舍人多,呼救有很大可能性被發現),結合他有一定的名氣和社會地位,日本是個很注重表面禮儀的國家(這個國家很矛盾,穿上衣服是紳士,脫下衣服是**)。

6.鞋子可能是在糞池有水後漂到了頭附近。

7.車之所以不鎖是為了方便逃跑,不過車鎖不鎖也可能只是單純的個人習慣。

綜上,可以總結下:這是個有點社會地位的男人,不好講自己的目的所以說出去一下然後進行偷窺,為了方便爬入糞池脫下衣服,同時為了保護自己的名貴衣服疊好放在胸前取暖,進入後結果發現出不來,礙於情面和地位(怕形象毀於一旦),又不敢呼救(包括電話),一時出不來,由於太冷意識很快模糊被凍死,直至被發現___

這一切仿佛都如此自然,那麼這就是最後的真相嗎?(員警貌似最後定性為偷窺),真相只有一個,這場看似天衣無縫的騙局,可惜兇手聰明過度,多此一舉,終究是露出了破綻!

既:一隻鞋子出現在了幾百尺外的山坡。

有人會說,這也可能是偷窺者進入時不小心把鞋磨蹭掉了一隻,又不想掉裡面,然後用力甩出去,首先,一隻鞋浮在頭附近說明2只鞋很可能都掉了,為什麼只甩一隻出去,其次:那麼狹窄的空間頭在前怎麼甩,還甩飛幾百尺,最後,把鞋或者衣服留在外面很容易被發現,偷窺者很聰明,偷窺應該小心翼翼是必備條件!

故布疑陣罷了…兇手把鞋丟在幾百尺外不過是想要營造第一現場或者把人們的目光移開或者單純的攪亂思考或者邏輯。

而通過受害者的身體姿勢以及沒有傷痕可以看出很大程度上是自己爬入的,那麼很有可能是被脅迫或者是被極為親近或者重視的人要求進入的,那麼,首先發現受害者的人就有重要嫌疑!!!

為什麼呢?

一:那個女教師23歲,1989年能當教師,具備高智商犯罪的潛力,其次女的23,男的26,二人之間是否有什麼關係呢?是不是也值得思考!

二:男人為什麼會到這個教職工宿舍附近,排除偷窺,也有可能是被自己追求的物件或者親近的人約來的,這也符合出去辦事而又不方便明說的事情以內。

三:女教師的腦回路清奇,一般的人蹲廁所是不會看洞裡面的(特別是女生),裡面黑漆漆的又噁心,其次,心大的人發現鞋子也不會大驚小怪(誰掉的唄~)

,最後,就算發現鞋子也應該是先通知室友或者宿管,為什麼跑出去查看污水坑呢?

四:為什麼女教師是兇手卻還要報警,這兒可能有人不解,這不廢話嗎?這人都四天了,遲早被發現,就算不被發現,如果發臭,被發現也是遲早的事,她可能突然發現這一點(開始的時候以為天衣無縫),所以賊喊捉賊,排除自己嫌疑(女人就更有排除嫌疑的優勢了)

那麼到底真相是什麼呢?誰也不知道!或許這也需要專家的仔細發現了!

何況廁所洞口那麼小,相信這一點大家無異議,他的身上沒有傷痕(如果是被人強行塞入或是用線擺佈體位元多少都會留下淤痕或傷口或摩擦的痕跡,他的體位也是最合理的哪種,可以看出他是自願爬入),加之是凍死而不是溺死,可以看出他爬入時裡面沒有水或者水很淺。

2.為什麼光著身子而又把衣服帶入,這一點很懸疑,但也可以想通,光著身子更好爬入,而之所以把衣服帶入是怕留在外面被人發現。

3.為什麼把衣服疊的很整齊放在胸前:事件是在寒冷的冬天,衣服放在胸前是為了取暖(被凍死也可以看出很冷),最關鍵的一點是為什麼他把衣服疊的很整齊,其實結合背景也可以想通,他是一個有名氣,有頭有臉,工作崗位好(核電站,1989年)的人,既然開得起汽車,衣服也不會太差,可能是為了防止衣服弄髒弄破(金玉其外,敗絮其中的人),所以習慣性的把衣服疊一下進入。

4.他離開家之前說“我出去一下”但是沒解釋什麼事,有一定的可能性他做的是不好的事,一般情況下人們出去都會說一下,比如我去買個東西…

5.他被困在糞坑後很大可能沒有呼救或者打電話(1989的日本應該有電話,也可能沒有,這裡假設他有。教職宿舍人多,呼救有很大可能性被發現),結合他有一定的名氣和社會地位,日本是個很注重表面禮儀的國家(這個國家很矛盾,穿上衣服是紳士,脫下衣服是**)。

6.鞋子可能是在糞池有水後漂到了頭附近。

7.車之所以不鎖是為了方便逃跑,不過車鎖不鎖也可能只是單純的個人習慣。

綜上,可以總結下:這是個有點社會地位的男人,不好講自己的目的所以說出去一下然後進行偷窺,為了方便爬入糞池脫下衣服,同時為了保護自己的名貴衣服疊好放在胸前取暖,進入後結果發現出不來,礙於情面和地位(怕形象毀於一旦),又不敢呼救(包括電話),一時出不來,由於太冷意識很快模糊被凍死,直至被發現___

這一切仿佛都如此自然,那麼這就是最後的真相嗎?(員警貌似最後定性為偷窺),真相只有一個,這場看似天衣無縫的騙局,可惜兇手聰明過度,多此一舉,終究是露出了破綻!

既:一隻鞋子出現在了幾百尺外的山坡。

有人會說,這也可能是偷窺者進入時不小心把鞋磨蹭掉了一隻,又不想掉裡面,然後用力甩出去,首先,一隻鞋浮在頭附近說明2只鞋很可能都掉了,為什麼只甩一隻出去,其次:那麼狹窄的空間頭在前怎麼甩,還甩飛幾百尺,最後,把鞋或者衣服留在外面很容易被發現,偷窺者很聰明,偷窺應該小心翼翼是必備條件!

故布疑陣罷了…兇手把鞋丟在幾百尺外不過是想要營造第一現場或者把人們的目光移開或者單純的攪亂思考或者邏輯。

而通過受害者的身體姿勢以及沒有傷痕可以看出很大程度上是自己爬入的,那麼很有可能是被脅迫或者是被極為親近或者重視的人要求進入的,那麼,首先發現受害者的人就有重要嫌疑!!!

為什麼呢?

一:那個女教師23歲,1989年能當教師,具備高智商犯罪的潛力,其次女的23,男的26,二人之間是否有什麼關係呢?是不是也值得思考!

二:男人為什麼會到這個教職工宿舍附近,排除偷窺,也有可能是被自己追求的物件或者親近的人約來的,這也符合出去辦事而又不方便明說的事情以內。

三:女教師的腦回路清奇,一般的人蹲廁所是不會看洞裡面的(特別是女生),裡面黑漆漆的又噁心,其次,心大的人發現鞋子也不會大驚小怪(誰掉的唄~)

,最後,就算發現鞋子也應該是先通知室友或者宿管,為什麼跑出去查看污水坑呢?

四:為什麼女教師是兇手卻還要報警,這兒可能有人不解,這不廢話嗎?這人都四天了,遲早被發現,就算不被發現,如果發臭,被發現也是遲早的事,她可能突然發現這一點(開始的時候以為天衣無縫),所以賊喊捉賊,排除自己嫌疑(女人就更有排除嫌疑的優勢了)

那麼到底真相是什麼呢?誰也不知道!或許這也需要專家的仔細發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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