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蘿蔔招聘”的負面影響, 不只在於由“近親繁殖”導致的管理失衡與活力受限, 更在於其對公平競爭、部門誠信和社會正義的極大傷害。
12月25日, 湖南長沙市天心區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局公開招聘8名管理員, 招聘範圍卻注明面向“幹部職工子弟、家屬和親戚朋友”, 引發輿論關注。 26日, 上述單位人事勞資科回應稱, 招聘公告部分措辭用詞不當, 將進行修改。
目前, 初步調查結論是“未按程式要求報批審核, 違規設定招聘條件”, 上述招聘已被當地政府叫停, 紀委也已介入調查。
人們對一些單位打著“面向社會招聘”旗號, 卻暗地實施“一個蘿蔔一個坑”的指向性招聘現象並不陌生, 但這些情況多少都會遮掩一二, 而如新聞中公開將“招聘報名範圍”界定于“幹部職工子弟、家屬和親戚朋友”的情況實屬罕見。 面對強烈質疑, 涉事單位僅以一句“用詞不當”來回應, 不僅有失誠意,
這份招聘公告聲稱“面向社會公開招聘8名管理員”, 但在“招聘報名範圍”卻載明“幹部職工子弟、幹部職工家屬、親戚朋友和自我推薦”, 如此層次分明、條理清晰的概念列舉, 如何能與“用詞不當”扯上關係?哪些地方“用詞不當”, 涉事單位並沒有作進一步說明, 這就難免引發人們對其可能暗藏的難言之隱給予合理的揣度與遐想。 而極有可能的一種情況是, 該單位在討論研究招聘事項時, 已定下了優先照顧某類人的基本格調。 把本當由“內部掌握”的決策內幕堂而皇之地放在招聘公告中, 實屬操作失誤, 這或許便是所謂的“用詞不當”。
其實, 在真實的“面向社會”的招聘語境下,
更為重要的是, “蘿蔔招聘”違背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 理當受到追究與問責。 今年9月, 人社部發佈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 其中明確指出:設置與崗位無關的指向性或者限制性條件的, “事業單位主管部門或者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應當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
對於面向“幹部子弟家屬”的奇葩招聘, 不能止於對“用詞不當”的字面修改, 更當深挖和矯正罔顧法治、踐踏公平、有傷正義、有失誠信的相關程式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