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法律規定, “個人投資者獲得的投資收益需要繳納20%個人所得稅”, 但其實不同的理財產品又有各種不同的情況。
如果把稅算上, 有些不同風險的理財產品收益率變得十分接近, 所以我們可能會做出與最開始完全不同的選擇。
先普及一下不同投資品的稅賦標準: 比較高的:個人所得稅, 20%~5%
稅法規定, 個人所得稅中有一個稅目是“股息紅利所得”, 應繳納收入所得20%的稅款。 個人投資各類金融產品的收益所得基本都是根據這一條來納稅的。
不過, 稅法中還有很多減免條款, 包括在執行中的模糊地帶, 讓不同投資品的應稅稅率不盡相同, 有些情況甚至相當複雜, 一不小心會繳納大筆的稅金。
其次, 上市公司分紅也是要扣稅的, 10%, 所以通常分紅都比公告的少。
五種免稅情況
存款:
2008年之前個人銀行存款的利息所得需要交納20%個人所得稅, 並由銀行代扣, 拿到手的就是打了八折的利息收入。
2008年10月9日, 人民銀行暫停徵收利息稅, 銀行存款利息就成為免稅收益。
不過對於10年到期的存款, 要分區間收利息稅。 2007年8月15日以前的存款利息按20%收稅;2007年8月15日-2008年10月9日之間的存款利息按5%收稅;2008年10月9日以後的存款利息免稅。
國債、特種金融債、教育儲蓄:
國債、特種金融金債和教育儲蓄一直享受免稅優惠,
保險分紅:
大部分有保險的童鞋手裡都有分紅型的吧。 保代銷售時很蠱惑人心的一句話就是:“保險分紅免稅!”不過我國對於保險分紅是否免稅並沒有明確規定, 到目前為止, 還沒有保險公司代扣客戶的分紅收益, 因此保險分紅是事實上的免稅。
其實, 根據國際慣例, 保險分紅也是不收稅的。
模糊地帶:買前一定要問
儘管按照規定, 投資獲利是需要交納20%個人所得稅的, 但是稅務機關又不要求金融機構代扣稅金, 因此造成了一些產品有的交了稅, 有的又沒交稅的模糊情況。
銀行理財產品的收益是符合稅法中“股息紅利所得”稅目的, 不過在現實中, 不同銀行、銀行不同產品的處理又不盡相同。
中行、交行所有產品不扣稅;工行理財產品介紹所有預期收益均含稅,
稅務局工作人員解釋說:國稅部門在所得稅方面只負責徵收個人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稅, 投資理財部分由於不是儲蓄, 不能要求銀行進行代扣。 按照稅法規定, 信託的投資收益也需要交納20%個人所得稅, 但是在現行個人報稅制度中, 信託公司不能代扣代繳投資者的稅款。
按照國家規定, 從2013年1月1日起我國實施差異化股息紅利稅:股息紅利所得按持股時間長短實行差別化稅率。 持股超過1年的, 稅負為5%;持股1個月至1年的, 稅負為10%;持股1個月以內的, 稅負為20%。
另外, 從2010年1月1日起, 對個人轉讓限售股取得的所得, 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 到目前為止,我國對股票買賣差價的收益部分還免征資本利得稅。
基金
規定:基金持有的股票的股息、紅利收入,債券利息收入等均由上市公司、發行債券的企業和銀行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時代扣代繳20%的個人所得稅。
銀行理財產品雖然穩健且風險低,但理財產品也會有稅收陷阱,融兒建議個人投資者,為了收益最大化要時刻關注稅收問題。
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 到目前為止,我國對股票買賣差價的收益部分還免征資本利得稅。基金
規定:基金持有的股票的股息、紅利收入,債券利息收入等均由上市公司、發行債券的企業和銀行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時代扣代繳20%的個人所得稅。
銀行理財產品雖然穩健且風險低,但理財產品也會有稅收陷阱,融兒建議個人投資者,為了收益最大化要時刻關注稅收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