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為加快中等職業教育發展, 滿足首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對高素質勞動者與技能型人才的需求, 2007年8月, 北京市出臺《北京市人民政府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檔的意見》(京政發〔2007〕24號), 建立健全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
中等職業教育階段:
中等職業教育學生資助政策包括免學費、國家助學金、北京市中等職業學校政府獎學金等。
1.免學費北京市對全日制中等職業學校(含公辦中等職業學校,
2.國家助學金北京市中等職業教育國家助學金資助對象是全日制中等職業學校(含公辦中等職業學校, 政府教育、人力社保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批准的民辦中等職業學校)就讀的具有正式學籍的城鄉低保家庭(含生活困難補助家庭)學生、城鄉低收入家庭子女、領取生活困難補助金的重殘人子女、享受撫恤補助的優撫對象及其子女、孤兒和涉農專業學生。 北京市中等職業教育國家助學金分二等。 其中, 一等國家助學金每生每學年2500元, 資助城鄉低保家庭(含生活困難補助家庭)學生、領取生活困難補助金的重殘人子女、享受撫恤補助的優撫對象及其子女、孤兒;二等國家助學金每生每學年1800元, 資助城鄉低收入家庭學生和涉農專業學生。
3.北京市中等職業學校政府獎學金北京市中等職業學校政府獎學金是對品學兼優的具有全日制正式學籍的在校學生(不含民辦中等職業學校)予以獎勵。 每生獎勵2000元。
4.其他資助鼓勵和支持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以及個人資助中職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