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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四川廣元291名司機因記滿12分被降級

昨日, 從四川省廣元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獲悉,日前,該支隊公開曝光了2017年全市因交通違法記滿12分被降級的291名駕駛員名單, 同時依法註銷其最高准駕車型駕駛資格。

從曝光的名單來看, 291名駕駛員中, 原持有A2駕駛證的駕駛員23人, 原持有B1駕駛證的駕駛員242人, 原持有B2駕駛證的駕駛員26人。 從名單上看出, 原持有B1駕駛證人員降級最多, 這些人將不能再繼續駕駛重型、中型載貨汽車和大、重、中型專項作業車。

據介紹, 一旦A、B類駕駛證被降級, 只能駕駛低一級別准駕車型的車輛。 如果繼續駕駛原來的車輛, 被交警查到後,

將會按照駕駛與駕駛證准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予以處罰, 依法給予駕駛人罰款200-500元, 記12分, 並處15日以下拘留。

因此, 廣元交警提醒被降級的駕駛人, 應儘快到車管所辦理降級換證業務。 同時, 機動車駕駛人辦理降級換證業務後, 如果想恢復被註銷的准駕車型, 則需要申請增加准駕車型。 應當在本記分週期和申請前最近一個記分週期沒有記滿12分記錄, 且沒有發生造成人員死亡承擔同等以上責任的交通事故。

需要特別提醒的是, 除了主觀意願上的降級行為, 有些駕駛員也會出現被動降級的情況。 一種是在一個記分週期內有記滿12分記錄的, 另外一種是有扣分記錄, 但是連續3個記分週期沒有參加審驗的。 同時,

機動車駕駛人在規定時間內未辦理降級換證業務的, 車輛管理所將公告註銷其准駕車型駕駛資格作廢。 請廣大駕駛員朋友們按時參加審驗, 時刻謹記文明出行, 愛惜自己的駕駛證。

(李佳芳 柯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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