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 是指國家為了社會公益目的, 由國家機關舉辦或者其他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 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的社會服務組織。 (《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國務院第252、411號令), 事業單位不屬於政府機構, 一般情況下國家會對這些事業單位予以財政補助, 分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差額撥款事業單位, 還有一種是自主事業單位, 是國家不撥款的事業單位。
作為選調生一經錄用就成為具有特殊身份的公務員, 由省委組織部調配管理的後備幹部, 統一納入行政編制, 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
事業單位和選調生的工作性質不同, 進而決定了錄用考試不同, 其區別有以下幾點:
一、發起機構不同
事業單位考試發起機構是:各用人單位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選調生考試發起機構是: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部門聯合下發檔。
二、報名條件不同
事業單位考試報名條件:具備學歷相當、專業對口、應屆或往屆畢業生均可報名。
選調生考試報名條件:必須具備本科及以上學歷、中共黨員, 並獲得校級優秀學生幹部、三好學生榮譽稱號的應屆優秀畢業生方可報名。
三、筆試組織實施機構不同:
事業單位考試筆試:由用人單位委託省級和地級市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所屬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考試中心命題和組織報名、考試並交用人單位成績名單,
選調生筆試考試:由缺編基層單位委託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進行命題和組織報名、考試。
四、筆試考試內容不同:
事業單位考試一般考行測(多含公共基礎)、申論或行測、申論與公文寫作、專業測試。
選調生考試科目:大部分省市考核行測、申論兩科, 部分省市考核綜合知識和申論。
五、考試流程不同:
事業單位:發佈公告→報名→資格初審→筆試→資格複審→面試→體檢→考核→公示和聘用
選調生:發佈公告→報名→資格審核→筆試→面試→體檢→考查和資格複審→公示→簽訂協定→調劑本文由安徽中公教育整理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