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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不該向女朋友坦白戀愛史,這是一道送命題!

“戀人之間不就是應該沒有隱瞞的嗎?

那我問他交過幾個女朋友, 有什麼錯?

不想回答就不回答, 幹嘛要騙我!”

上個週末, 桃子怒氣衝衝地闖到我家裡, 然後就開始了一番對男朋友的血淚控訴。

而我, 被迫聽完他們的吵架全過程之後, 也是哭笑不得。

事件起因很簡單。

禮拜六的時候, 桃子突然心血來潮, 問她男朋友在她之前交過幾個女朋友。

當時, 她男朋友信誓旦旦地保證, 只交過一個。

結果第二天, 桃子和她男朋友逛街, 當場就碰到了他前女友, 而且還是兩個。

兩個人好的跟閨蜜似的, 還約桃子下次一起去做頭髮。

桃子當場就怒了, 就不說騙自己的事情了, 你能讓兩個前任現在處的跟閨蜜一樣, 這也是一種能耐啊!以前自己咋就沒發現呢!

於是, 回到家自然是一頓脾氣亂髮, 兩個人成功吵了起來。

桃子說男朋友騙人, 男朋友說桃子小心眼, 不歡而散。

有人說, 戀人之間就應該沒有隱瞞, 那麼如果對方想要知道你過去的一切, 包括戀愛史, 那麼該不該坦白呢?

尤其是對於那些以前交過很多女朋友的男人來說, 向現任坦白戀愛史, 這絕對是一道送命題。

來看看大家是怎麼說的。

1、你不問, 我不說

持這種觀點的人數不少,

他們覺得很多時候沒有必要向女朋友坦白戀愛史。

具體來說, 又可分為兩種情況:

第一, 兩個人還不太熟悉, 兩人之間的關係還沒有達到那麼密切的時候, 不必將自己剖開給對方看, 將自己的一切都向對方坦白;

第二, 對方又沒有問, 自己幹嘛要傻乎乎地說?年紀大一些的, 誰還沒有個戀愛經歷啊, 也許對方根本就不在乎你之前有過多少女朋友, 你坦白了反而會留下隱患。

2、說, 但也要有所保留

發表這樣觀點的人也不在少數, 他們認為可以說, 但也要有一些保留。

談戀愛是一件很浪漫的事情, 兩個人從戀愛到結婚, 要經歷一個漫長的過程, 相互吸引, 互相扶持, 總要留一些神秘感和新鮮感, 才能長久的。

剛開始戀愛, 就把自己所有的事情一股腦全告訴對方, 我所有的毛病和壞習慣, 這樣怎麼可能會讓女孩子繼續愛我啊?

誰都想在女朋友面前保持一個積極向上的正面形象, 如果她真的問起了我的戀愛史, 我可以告訴她, 但是適當刪減幾個也不是什麼大問題吧!

其實啊, 在戀愛中, 沒有什麼該不該的, 戀人之間相處, 最重要的是能夠找到一種讓兩個人都舒服的方式。

就拿戀愛史來說, 你如果真的全部放下了, 大大方方地告訴對方, 是你對她的信任和瞭解, 你知道她不會因此離開你。

但如果你認為它是你一個解不開的心結, 你也可以直接告訴對方,你不想提,因為那對你是一種傷害,如果她愛你,自然也不會再去逼你說的。

要是對方真的因為過去的戀愛史跟你分手了,那只能說明她不是適合你的那個人。

你也可以直接告訴對方,你不想提,因為那對你是一種傷害,如果她愛你,自然也不會再去逼你說的。

要是對方真的因為過去的戀愛史跟你分手了,那只能說明她不是適合你的那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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